药品购进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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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购进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一、严格药品的购进和质量验收管理,保证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 制定本制度。二、,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购进药品 要有合法票据,票据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三年,但不得少于一年。三、购进首营品种要进行质量验证,合格后方可购入经营。购进进口药品要 有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随货同行。四、为保证药品质量,建立药品质量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相关合法 证照复印件(加盖原印章),药品销售人员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供货企业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购货合同等,首营品种还应包括法定的药品质量 标准,药

2、品批准文号批准证明文件及同批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原印章), 产品出厂合格证,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药品最小包装样品。五、每半年举行一次对进货情况的质量评审,分析总结药品采购过程中出现 的质量问题,对供货单位的供应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六、严格按照药品质量验收操作程序规定的取样原则和验收方法对购进 药品进行逐批验收。七、根据药品的质量标准和购货合同中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进行质 量验收。具体包括对药品的外观性状,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对药品的品 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产品出厂合格证、药品 检验报告书及质量状况等进行逐一验收。八、对货与单不符,包装不牢或破

3、损、标识模糊、质量异常或可疑情况应拒 收,并及时上报医院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处理。九、根据供货企业的药品销售清单随货同行联及质量验收情况做好“药品购 进与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应完整、准确,书写工整,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 五年,但不得少于三年。药品购进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二)为严格药品的购进和验收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及用药安全防止违规药品进 入,制定本制度。1、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相关票据齐 全。2、为保证药品质量,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相关合法证照复印件,供货企业法 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购货合同等,留存备查。3、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进货情况的质量评审,分析总结药品

4、采购过程中出现的 质量问题,对供货单位的供应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4、根据药品的质量标准和购货合同中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进行质量验收。 具体包括对药品的外观性状,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对药品的品名、规格、生 产厂家、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产品出厂合格证、药品检验报告书及 质量状况等进行逐一验收。5、对货与单不符,包装不牢或破损、标识模糊、质量异常或可疑情况不得自 行使用或作退、换货处理,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卫生院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处 理。6、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对照实物,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做到 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

5、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7、药品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凡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 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签字并注明验收日期。柴窝堡卫生院药品购进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三)一、药品购进、验收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和验收。二、药品购进、验收人员必须是药学专业和相关医学、护理等专业人员担 任,并熟悉药品知识。三、药品购进必须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并 索取有关证照存档。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验收记录,购

6、进、 验收记录载明供货单位、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名称、规格、批准文 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验收结论等内容,票据和购进、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 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少于二年备查。五、购进进口药品需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 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并验收,检 查其包装和标签,以及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中文说明书。六、购进药品必须签订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等内容。七、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得配备自治区个体诊所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药品购进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四)药品耗材购进验收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按需购进

7、、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购进药品。按药品 购进验收程序,认真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等,确保药品质量。2、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规定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明确 有效期限。3、严格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 审核工作。4、药品质量验收应包括对药品外观性在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 专有标识等内容的检查。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提供的该批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6、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 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生物制品应审核其 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

8、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 章。7、验收员验收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予以拒收,并 及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查。对购进手续不齐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 入店。8、药品购进、验收必须执行药品购进验收程序,由验收人员对药品的购 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记录,记录上应有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 论化验收人员等项内容。确保票、账、货相符。9、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和购进票据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 三年。药品购进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五)药品购进管理制度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

9、药房建设相关 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特制订本 制度。2、药房业务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并经市级以上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3、严格执行本单位“药品购进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 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 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对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 做好记录。4、制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经分管

10、质量的院领导审核。5、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 确立的,应与供货方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须注明有效期、签定日 期,双方经办人需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6、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 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7、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 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 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宁明县那堪利民药店药品检查验收管

11、理制度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 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2、药房应明确质量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 和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药品质 量验收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3、验收员应根据要求,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一般药品应在到 货后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小时内验收完毕。5、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有关证明文件及数量进行逐一检 查,具体内容为: 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

12、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 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应 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 及贮藏条件等; 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特殊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 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 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 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 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8、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

13、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个月的药品不得购 进。9、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10、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 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 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 年。宁明县那堪利民药店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1、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 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 制定本制度。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明确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

14、,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3、养护人员应做好药房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药房各类库房的温湿度要 求为:常温库0 301,阴凉库0-201,冷库2 101,相对湿度% ),每日上午时左右、下午时左右各监测并记录一次药房内温湿 度。根据温湿度(储存普通品种药品的库房按照阴凉库标准,温度保持在0 201,相对湿度保持在_%_%)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 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4、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 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 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5、对效

15、期不足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6、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7、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 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 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8、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使用,及时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 理。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宁明县那堪利民药店1、为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管理处方药,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 作,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2、处方调配人员须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岗位 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3、发放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发 放,调配或发放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4、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发放,必要时,需经原处 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发放。药品发放人员不得更改处方内容。 药品发放人员应将收到的处方交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处方审核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处方中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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