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股东合作协议官方版(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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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股东合作协议官方版1.格式合伙协议书合伙人: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址:_市(县)_街道(乡,村)_号合伙人:_,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

2、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伙人:_(盖章)合伙人:_(盖章)_年_月_日餐饮股东合作协议官方版(二)股东甲(甲方):_ 身份证号:_股东乙(乙方):_ 身份证号:_股东丙(丙方):_ 身份证号

3、:_甲方和乙方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丙方作为名义股东参与分红,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1、三方均确认:_甲方实际出资万元,乙方实际出资万元,丙方没有实际出资而名义上持有公司的股份。甲方和乙方按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2、三方同意:_各方名义上按以下比例持有股份:_甲方占_%股份,乙方占_%股份,丙方占_%股份。3、三方确认:_丙方只享有按股份比例取得红利的权利(没有盈余的不分配红利),而不享有章程和法律规定涉及股东的所有实体权利,不承担章程和法律规定涉及股东的所有义务。章程和法律规定丙方的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行使和承担。4、丙方应当履行勤勉义务并不得损害其它

4、股东的权益。丙方有权在公司成立后成为公司的员工,负责相应的职务,具体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5、丙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行使以下行为,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_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转让、抵押、出资等。丙方退出股东时,无权获得任何对价。6、根据经营和管理的需要,丙方应以股东的名义按章程和法律的规定配合签署相关文件,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和乙方按出资比例承担。需要变更股东时,丙方应予配合。7、丙方和其直系亲属不得设立公司或作为该公司的股东进行同业竞争。8、章程中有不同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按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履行,章程仅限于工商登记的需要而签订。9、其它约定:_甲方:_ 乙方:_ 丙方:_日期:_ 日期:_ 日

5、期:_餐饮股东合作协议官方版(三)甲方:_ 身份证号码:_ 住址甲方:_ 乙方:_ 身份证号码:_ 住址:_丙方:_ 身份证号码:_ 住址:_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合作项目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经营场所位于:法定代表人:第三条、合作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第四条、合作期限合伙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止。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风险提示:应明

6、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1、甲方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人民币大写:_),占总股份的_%。乙方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人民币大写:_),占总股份的_%。丙方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人民币大写:_),占总股份的_%。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人民币大写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

7、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第七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一)入资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

8、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资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

9、)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

10、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一)合作人的权利: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二)合作人的义务: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

11、、禁止行为风险提示: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一)合作人不得泄露本合作企业的经营机密和技术秘密。(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五)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

12、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作期限届满。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的合作人数。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作的清算: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_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二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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