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模版(天选打工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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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 动 合 同甲 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 方: 性 别: 联系电话:出生日期 : 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家庭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以下方式:乙方需经过试用并通过考核。在试用期内,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安排转正考核,乙方也可根据自身的工作情况提出转正申请。试用期包括在

2、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评判标准:、岗位职责说明书;、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二、工作内容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

3、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四、劳动报酬第

4、八条 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月工资(标准工资)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标准工资的80%。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 执行。第十条 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五、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

5、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支付 。六、劳动纪律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

6、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

7、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第

8、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9、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10、金: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

11、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按照相关合同比例.% 。九、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向甲方所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第三十八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三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冲突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向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话、电子邮箱送达的均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若一方变更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的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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