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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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法的要素。112法的要素是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包括法律概念、法律规则 和法律原则。(1)法律概念:指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共同的特征而形成法律 术语。A.按照概念涉及内容:涉人概念、涉事概念、涉物概念。B.按功能:描 述性概念和规范性概念C.按确定性程度:确定性概念和不确定性概念D.涵盖 面:一般法律概念和部门法律概念(2)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 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3)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 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二、法律人应当具有的法律素质。261(一)法

2、律职业的技能。1法律职业的知识:A.制定法中的关于规则的知识B.法律学问中关于原理的知 识。2法律职业的语言:A.来自制定法规定的法律术语B.来自法学理论的法学术语 3法律职业的思维:A.通过程序进行思考B.遵循向过去看的习惯,表现得较为 稳妥,甚至保守C.注重缜密的逻辑,谨慎地对待情感因素。D.法律思维追求程 序中的“真”,不同于科学中的求“真”。F.判断结论总是非此即彼,不同于 政治思维的“权衡”特点。4法律职业的技术:包括法律解释技术、法律推理技术、法律程序技术、证据运 用技术、法庭辩论技术、法律文书制作技术等(二)法律职业的伦理法律职业有别于其他一般的社会职业,它是基于公平、公正的立场

3、将法律运用到 具体的人和事。因此,它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1律师职业道德准则:A.律师对当事人。B.律师对法官C.律师对同行D.律师的 其他职业伦理道德2. 司法官职业道德准则:A.忠于法律B.尊重律师C.中立地对待当事人D.司法 官社会性活动中的职业道德三、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1751惩罚,即法律制裁,是国家通过强制对责任主体的人身、财产和精神实施制裁 的责任方式。(1)民事制裁:按照民事法律对责任主体依其所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而事实强 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国家的强制下进行赔偿或支付违约金(2)行政制裁:依照 行政法律规则对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包括 行政

4、处罚、行政处分(3)刑事制裁:依照刑事法律规定对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 担的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有主刑和附加刑。包括自由刑、生命刑 资格刑、财产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 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4)违宪制裁。依法对责任主体依其所承担的违 宪责任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2. 补偿:是通过国家强制力或当事人要求责任主体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形式弥补 或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方式。(1)民事赔偿: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 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2)国家赔偿: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3. 强制:国家通过强制力迫使不履行义务的责任主体履行义务的责任方式。四、法律关系

5、的构成要素。161一、法律关系主体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1. 法律关系王体的类型。(1) 自然人: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 无国籍的人。(2) 组织:A.国家机关B.企事业组织C.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在法学上这些具 备条件的可以统称为法人。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概念,指具有法律人格,能 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3) 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2. 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1) 权利能力(2) 行为能力:A.是否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B.是否能控制自 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二

6、、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发生权利义务联系的中介,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 利和义务所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对象。类型:1. 物:法律上所说的物包括一切可以成为财产权利对象的自然人物和人造之物。2. 行为:在法律关系客体的意义上,行为指的是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作为或不作 为。3智力成果:作为客体的智力成果指的是人们在智力活动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 它是知识产权所指向的对象。4. 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客体。三、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 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1. 权利和义务

7、的概念(1) 从本质上看,权利是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它表现 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2) 义务人指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 两种方式。在法律调整状态下,权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其行为方式表现为意 志和行为的自由。义务则是对法律所要求的意志和行为的限制,以及利益的付出。五、法的目的价值的特点。298法的目的价值构成了法律制度所追求的社会目的,反映着法律创制和实施的宗 旨,它是关于社会关系的理想状态是什么的权威性蓝图,也是关于权利义务的分 配格局应当怎样的权威性宣告。特定:1.法的目的价值的多元性2. 法的

8、目的价值的时代性3. 法的目的价值的有序性六、法律程序的概念、特征。179法律程序的概念:人们遵循法定的时限和时序并按照法定的方式和关系进行法律 行为。特征:1.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的行为而作出要求的2. 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求和空间要求构成的3. 法律程序具有形式性。七、人权的国内法保护方式。3501. 人权的宪政保障:确认和保障人权是宪政的核心价值和主要功能2人权的立法保护:(1)实质上的保护(2)程序上的保护3. 人权的行政保护:(1)政府认真执行宪法的人权条款和权力机关的人权立法, 将法定的人权转化为现实的人权。(2)政府将保障人权作为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4人权的司法救济:(1)司法为解决

9、私人主体之间的人权纠纷提供了一种公正 的、值得信赖的、有效的渠道(2)司法是纠正和扼制行政机关侵犯人权的行为 的最有利的机制(3)在实行司法审查制度的国家,司法是排除反人权的立法的 重要机制。(4)符合正当程序和法治原则的司法程序和司法过程本身就是对人 权的保障。八、公民、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 权利能力,是法律主体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1)公民的权利能力:A.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力能力 一般权利能力:是一国所有公民均有的权利能力,它是任何人取得公民法律资格 的基本条件,不能被任意剥夺或解除。特殊权利能力: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

10、具有的法律资格(2)法人的权利能力与公民的权利能力不同。一般而言,法人的权利能力自法 人成立时产生,至法人解体时消灭。其内容和范围是由法人成立的宗旨和业 务范围决定的。2.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行驶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1)公民的行为能力:是公民的意识能力在法律上的反应。标准:A.是否能认 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B.是否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 责。a. 完全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 限制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的精神 病人,是

11、限制行为能力人c. 无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2)法人的行为能力。A. 法人在成立宗旨和业务范围之内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在成立宗旨和业务范围之 外无行为能力。B. 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的。九、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99行政规章是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事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范 围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1部门规章是国务院所属部位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 门的权限内,发布的各种行政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亦称部委规章。国务院所属 的具有行政职能的直属机构发布的具有行政职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属于部门

12、规章的范围。部门规章的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同它们相抵触。 2政府规章是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亦称地方政府规章。政府规章除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 规相抵触外,还不得同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十、法的本质。p79法的现象是法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法的本质则深藏于法的现象背后,是法存 在的基础和变化的决定性力量。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1)法是“意志”的体现和反映。法是人们有意识活动的产物,因此,法是一 直的体现或反映。(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3)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代表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而不是纯粹的

13、个人利益。(4)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意味着统治阶级本身不是法,只 有“被奉为法律”才是法。2. 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其中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决定性的内容。(1)物质生活条件都是由一定的阶级,即统治阶级来代表的。(2)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只有通过统治阶级及其国家的意志这个必不可少的中介才 能体现在法律中(3)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学说正是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分析中得 出的。十一、法律的广义和狭义。74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整体。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十

14、二、法的价值体系的组成。法的价值可言被看做由一组相关价值所组成的系统。1法的目的价值体系:(1)多元性(2)时代性(3)有序性2法的形式价值体系:法律制度在形式上所具有的优良品质,尽管这些品质并不 直接反映法的社会理想和目的,但是,却构成了“良法”或“善法”在形式上所 必须具备的特殊品质。3法的评价体系:法律上对各种事物进行价值判断时遵循的准则。主要解决(1) 价值确认问题(2)确定价值位阶十三、提出法案。231提出法案:是由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组织和人员,一句法定程序向有权立法的 机关提出关于制定、认可、变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提议和议事原型的专门活动。1提案者应是有权提案的主体。在中国,全国人

15、大主席团、常委会、各专门委员 会,全国人大的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法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国务院,中央军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 提出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法案。2提案应依据法定程序。(1)应就本身职权或业务范围内的事项提案。(2)应 向自己能够提案的机关提案(3)要符合法定人数才能提案(4)应采取一定形式, 如书面形式等。十四、“法理学”历史。(一)中国:1夏商西周:商书“以德配天”“明德慎刑(是儒家思想“德 主刑辅”的渊源)”2春秋战国:(1)墨家:以天为法,循法而行。兼相爱,交相利。赏当贤,罚 当暴,不杀无辜,不失有罪。(2)道家:小国寡民。无为而治。法令滋彰, 盗贼多有。(3)法家:援法而治,以法治国3汉代:汉武帝采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法合流,在“德主刑辅” 的原则下实行礼法合一。;出现“律学”;唐律疏议;在长期的封建社会, 律学是正统的法学,是法学的代表,但不失唯一的法学。4法理学的概念源自日本。1881年穗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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