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生产用地3.doc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63360154 上传时间:2022-09-2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污水处理厂生产用地3.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污水处理厂生产用地3.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污水处理厂生产用地3.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污水处理厂生产用地3.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污水处理厂生产用地3.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污水处理 15.6.1 城市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1999)的要求。15.6.2 污水经处理达到现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后方可排入受纳水体。15.6.3 城市污水的处理程度应根据进厂污水的水质、水量和处理后污水的出路(利用或排放)确定。污水处理的方法应根据需要确定,一般应达到二级生化处理标准的要求。15.6.4 城市污水处理厂位置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供水水源防护要求;(2)在城市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与居住、公共设施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4)靠近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利用地段; (5)应有方便

2、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15.6.5 确定污水处理厂用地时应为城市发展和污水厂自身发展留有足够的备用地,并应预留污水回用设施用地。污水处理厂用地指标宜符合表15.6.5的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用地指标 表15.6.5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一级处理公顷/万立方米日二级处理公顷/万立方米日深度处理公顷/万立方米日151.40.62.01.22.51.25100.80.51.20.81.51.010200.60.41.10.61.30.820500.50.31.00.50.60.2500.50.40.60.5注:1.用地指标是按生产必须的土地面积计算。2.本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带用地。3.建设规模大的

3、取下限,规模小的取上限。15.6.6 污水处理厂周围应设置一定宽度的防护距离,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厂周边卫生防护距离不宜小于50米,并设置不少于20米绿化隔离带,与居民点卫生防护距离宜大于300米。15.7 排水管渠15.7.1 排水管渠应以重力流为主,宜顺坡敷设,尽量少设排水泵站。当排水管无法采用重力流或重力流不经济时,可采用压力流。15.7.2 排水干管应布置在排水区域内地势较低或便于雨、污水汇集的地带。15.7.3 排水管宜沿规划城市道路敷设,并与道路中心线平行。15.7.4 城区内排水不应采用明渠。15.7.5 雨水管渠、合流管渠出水口受水体水位顶托时,应根据地区重要性和积水

4、所造成的后果,设置防潮门、闸门或排水泵站等设施。 15.7.6 截流式合流制的截流干管宜沿受纳水体岸边布置。 15.7.7 城市排水管渠断面尺寸应根据规划期排水规划的最大秒流量,并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确定。15.7.8 雨水管渠、合流管渠按满流计算。污水管渠按不满流计算,其最大充满度应符合表15.7.8的规定。 污水管渠最大设计充满度 表15.7.8管径或渠高(毫米)最大设计充满度3004000.555009000.6010000.6515.7.9 市政道路上污水管管径不宜小于300毫米。雨水管管径(有预留口时)不宜小于300毫米。15.7.10 排水管道尽量不设在快车道上,当道路宽度30米时,宜采用双侧布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