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和睦众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63357495 上传时间:2023-03-08 格式:DOCX 页数:102 大小:1.40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贵州金沙和睦众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2页
贵州金沙和睦众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2页
贵州金沙和睦众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2页
贵州金沙和睦众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2页
贵州金沙和睦众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贵州金沙和睦众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金沙和睦众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10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贵州金沙和睦众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贵州金沙和睦众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 二一年十一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5六、排污许可及入河排污口论证47七、结论48附表49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49建设项目环境现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贵州金沙和睦众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9-520523-60-05-

2、24802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 (自治区) 毕节市金沙县 (区) 高坪乡 (街道) 幸福村三岔土 地理坐标( 106 度 25 分 4.68 秒, 27 度 14 分 17.24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9 其他 建 筑 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造业: 56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 制造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金沙县能源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2109-520523-60-05-24802

3、7总投资 (万元)500环保投资 (万元)46.5环保投资占比 (%)9.3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 是: 已建内容、处罚情用地 (用海)面积 (m2 )34017况及执行情况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 其他符合性分析1 、建设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国民经济分类中的“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 励类 三、煤炭 第 6 类、煤矸石、泥煤、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 用”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 、建设项目与“三

4、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发202012 号) 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通知 (环环评2016 150 号,2016 年 10 月 27 日) 、省人民政府关 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黔 府发202012 号) 等文件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简称“三线一单”) 约束。1)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 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本项目位于毕节市金沙县高坪镇

5、幸福村三 岔土,用地范围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 地质公园等,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 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废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复用,不外排,不影 响区域水环境。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噪声、环境空气、 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本项目实施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 恶化,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主要利用资源为电能与水资源等,项目属于煤矸石综合利 用项目,对电能和水资源的消耗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 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政府的 相关发展规划,不在环境敏感区与生态红线范围,项目废污

6、水经处理 后全部复用,不外排,不影响其在区域水环境,未涉及贵州省建设 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 (试行) 要求的限制内容。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 2 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黔环通2018303 号) ,本项目属于“建 设项目环境准入从严审查类 (黄线) 和绿色通道类 (绿线) 清单”中 的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6 、废旧资源 (含生物质) 加工再利 用中的其他,属于绿色通道类 (绿线) 。因此,本项目为环境准入允 许类别。综合上述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 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发2020 12 号

7、) 总体要求。(2) 与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毕府发202012 号) 符合性分析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毕府发202012 号) , 对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1) 、优先保护单元。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 境及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 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 开发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 家有关

8、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2) 、重点管控单元。包括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区) ,人口密集、 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根据单元内的水、大气、 土壤和生态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目标要求,坚持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 治理为主,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 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 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 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3) 、一般管控单元。包括除优先保护类和重点管控类之外的其 他区域,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以生态环

9、境保护与适度 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本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红线、水源保护区等,占地为一般管控单 3 元。其所在区域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 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本项目在开发建设中落实各项生态环 境管控相关要求。建设项目与毕节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单元的位置 关系详见图 1.1。项目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将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粉尘经采取 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 排。噪声经减震降噪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送 垃圾中转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 期处理。本项目不涉

10、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贵州省、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要求。3 、建设项目与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版) 符合性分析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版) ,其中“第十 六条、第十七条”等如下规定:第十六条:下列产品和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 环境、节能和安全标准:( 一) 、利用煤矸石生产的建筑材料或其他与煤矸石综合利用相 关的产品:(二) 、煤矸石井下充填置换工程;(三) 、利用煤矸石或制品的建筑、道路等工程;(四) 、其他与煤矸石综合利用相关的工程项目。第十七条:国家鼓励煤矸石大宗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 一) 、煤矸石

11、井下充填;(二) 、煤矸石循环流化床发电和热电联产;(三) 、煤矸石生产建筑材料;(四) 、从煤矸石中回收矿产品;(五) 、煤矸石土地复垦及矸石山生态环境恢复;(六) 、其他大宗、高附加值利用方式。本项目利用煤矸石生产建筑原材料,供给制砖厂和商品砼搅拌站 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按照环评建议的要求实施后可满足环保要 求:项目属于利用煤矸石生产的建筑材料,项目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 4 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属于煤矸石综合利用鼓励措施。与煤矸石综 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版) 相符。4、建设项目与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 评

12、202063 号) 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 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 号) :“ (十 一) 鼓励对煤矸石进行井下充填、发电、生产建筑材料、回收矿产品、 制取化工产品、筑路、土地复垦等多途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选择合 理的综合利用方式,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 条件下优先采用井下充填技术处置煤矸石,有效控制地面沉陷、损毁 耕地,减少煤矸石排放量。煤矸石的处置与综合利用应符合国家及行 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禁止建设永久性煤矸石堆放场 (库) ,确需建 设临时性堆放场 (库) 的,其占地规模应当与煤炭生产和洗选加

13、工能 力相匹配,原则上占地规模按不超过 3 年储矸量设计,且必须有后续 综合利用方案。 ”本项目为利用煤矸石生产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对本项目周边煤矿的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其煤矸石的处置与综合利 用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本项目不建设永久性煤矸石堆 放场 (库) ,拟建设临时性堆放场 (库) ,其占地规模与煤炭生产和 洗选加工能力相匹配,原则上占地规模按不超过 3 年储矸量设计,且 后续用于生产建筑材料用煤矸石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 评202063 号) 管理要求。5、建设项目与关于发布

1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 监督管理名录 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0 年 第 54号) 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类比本项目西北侧约 3km 处的金沙县高坪乡白坪煤矿原煤、 煤矸石中铀 (钍) 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不超过 1 贝可/克 (Bq/g) ,不 需要编制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8。 5 6 、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选址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高坪镇幸福村三岔土组。 区域内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等方面具备良好的条件;用电来自高 坪供电系统。项目区不在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其 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基本无环境制约因素,项目西南侧为乡村 公路,选址交通方便。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位置,详见图 1-2。建设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 标排放,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环境和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在可接受 范围内;本项目建设完毕后主要进行煤矸石破碎磨粉筛分,不涉及能 源开采,建成后涉及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均 不外排,不在项目区设污废水排污口。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