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30文本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563330157 上传时间:2023-01-20 格式:DOC 页数:50 大小:7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30文本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30文本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30文本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30文本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30文本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30文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30文本(5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目 录第一章 总则11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22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33第四章 中心城区性质、职能与规模1311第五章 规划区四区划定与统筹规划1412第六章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1512第七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1714第八章 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1816第九章 中心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917第十章 中心城区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2119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绿地景观系统规划2119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四线”控制规划2320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公用设施规划2422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规划2826第十五章 中心城区环保环卫规划3128第十六章 中心城区空间发展

2、时序3229第十七章 规划实施措施3330第十八章 附则3431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2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3第四章 中心城区性质、职能与规模11第五章 规划区四区划定与统筹规划11第六章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12第七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14第八章 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16第九章 中心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6第十章 中心城区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19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景观系统规划19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四线”控制规划20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公用设施规划21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规划25第十五章 中心城区环保环卫规划28第十六章 中心城区

3、空间发展时序29第十七章 规划实施措施30第十八章 附则311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文本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目的为加快修水县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共同发展、确立修水县城市未来发展的长远空间框架、保护不可再生资源,修水县人民政府提出对2003年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第2条 指导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修水县城市发展新模式,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推动修水县从初级工业城市向现代服务城市转变、环境脆弱城市向生态环保城市转变,促进修水城乡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第3条 规划原则(1)生态优先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4、。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前提,并注重节约使用水资源、土地资源和能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集约使用土地,合理确定城镇空间布局和发展规模。(2)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完善社会服务设施,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弱势群体,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3)区域协调注重研究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群建设,分析三个都市区发展对修水县产业发展、对外交通、城市布局的影响,顺应区域发展的趋势特征,科学确定城市发展的主导方向、综合交通、产业体系。(4)城乡统筹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良性

5、互动,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5)突出特色重视保护山水自然景观、生态湿地、历史文化名村、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遗产等资源,在城市用地布局中充分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形成富有特色的滨江城市风貌。(6)有序建设坚持规划引导,,促进有序发展。以远近结合为原则,合理确定分期规划目标,建立立足长远的空间结构,深化近期的用地布局,制定符合实际的的实施步骤和程序。第4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3)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2010年)(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

6、用地标准(GB50137-2011)(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6)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8)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9)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10)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2009年)(11)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年)纲要;(12)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13)修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14)修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纲要(15)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省、市地方性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7、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3)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2010年)(4)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5)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6)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7)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8)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9)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2009年-2015)(10)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年)纲要;(11)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12)修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纲要(1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省、市地方性法规。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

8、范。第5条 规划年限本次规划年限为20112030年,其中:近期20102011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第6条 规划层次与范围修水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规划范围是修水县行政管辖范围,国土面积4505平方公里,2010年总人口83.6万人。本次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义宁镇、宁州镇、杭口镇、竹坪乡、西港镇、上杭乡和征村乡的全部管辖范围,面积640.9平方公里,2010年总人口248095人。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范围北至凤凰山,东至大广高速公路,南至修平高速南至征村集镇,西至杭口镇区,中心城区面积约180128平方公里,201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为188

9、874人。第7条 强制性内容本次规划条款中带“下划线”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一经确定,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划实施。如需修改调整,必须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调整。第8条 规划法律效力本规划是修水县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城市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执行本规划。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第9条 城市发展目标交通优越、环境优美的中等规模城市,山、水、人、城融合的宜居宜业城市。第10条 城市发展策略(1)社会和谐发展策略:统筹城乡就业,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探索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

10、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扶持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2)经济提升发展策略: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特别是生产性和消费性服务业的发展;实现第二产业结构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出效益。(3)文化先进发展策略:保持和弘扬传统文化,积极发展修水现代文化;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和人才强县战略,提高人口素质、培养和吸引高素质人才尤其是科技研发人才;努力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4)生态环境发展策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适度集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控,建立饮用水安全预警系统;加强酸雨控制力度,改善

11、空气环境质量;加强噪声管理;综合治理固体废弃物。(5)资源节约发展策略:制定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大力推进土地盘整与置换,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通过设定工业用地准入门槛,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强化水资源与水环境的区域统一管理;发展节水产业,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器具,提倡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和污水处理回用;充分利用雨水资源,推广新能源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第11条 城市发展指标控制体系包括社会和谐指标、经济提升指标、文化先进指标、生态友好指标和资源节约指标等5个方面,落实城市发展策略。(见附表1一)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 总体战略第12条 城镇化发展战略:推进城镇化进程

12、,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加快县域副中心和重点镇的建设;拉开城市框架,预留远景发展空间。第13条 城乡统筹战略:确定县域副中心和中心镇,增强县域副中心和中心镇的区域服务能力;加快城镇产业发展,增强就业人口吸纳能力。第14条 农村发展战略:适度调整村庄布局,适度撤并空心村,加快改造城中村;改善农村风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第二节 县域人口与城镇化发展规划第15条 县域总人口:近期2015年,县域总人口86万人;中期2020年,县域总人口90万人;远期2030年,县域总人口95万人。第16条 县域城镇化水平:近期2015年,县域城镇人口3237.79.

13、5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38446%;中期2020年,县域城镇人口43.245.07.7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8503%;远期2030年,县域城镇人口62.7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6%。第三节 县域城镇空间结构、等级规模与职能结构第17条 县域城镇空间结构:一核拓展、两翼联动、两轴三区(1)一核:是指以修水县中心城区,是修水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信息、服务和交通中心。(2)两片:指县域东部和西部地区,两翼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托太阳升镇和渣津镇这两个县域副中心,重点培育太阳升镇和渣津镇这两个城镇,进行有效扶持,实现重点镇率先发展,带动区域内其他城镇共同发展的模式。(3)两轴:是指沿省道柯龙线发

14、展的经济发展轴和沿修铜线的旅游发展轴。(4)三区:指中心城镇核心发展区、太阳升发展片区和渣津发展片区。第18条 县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县域城镇形成“县域中心城市县域副中心重点镇一般乡镇”4个等级,承担相应的城镇职能。(1)中心城区:修水县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为40万人。(2)县域副中心:为太阳升镇和渣津镇,城镇人口规模分别控制在23-5万人。(3)重点镇:包括溪口镇、何市镇、白岭镇、黄港镇、大桥镇和四都镇。城镇人口规模控制在1.-23万人。(4)一般乡镇:分别是古市镇、全丰镇、马坳镇、港口镇、西港镇、山口镇、黄沙镇、上奉镇、黄龙乡、上杭乡、大椿乡、路口乡、上杉乡、水源乡、石坳乡、东港乡、新湾乡、布甲乡、漫江乡、庙岭乡、黄坳乡、余段乡和复源乡。城镇或集镇规模控制在1-2万人或1万人以下。第19条 县域城镇职能:将修水县域内各乡镇的城镇职能规划为综合型、工贸型、商贸型、农业型、旅游型等五种类型。综合型城镇有中心城区;工贸型城镇有太阳升镇、庙岭乡、港口镇和四都镇;商贸型城镇有渣津镇和大桥镇;旅游型城镇有黄港镇、黄沙镇和上奉镇;其余乡镇为农业型乡镇。第四节 县域规划协调区统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