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常见问题及其处理(审图公司意见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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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号一负荷等级常见问题规范名称编号条目处理意见1施工说明中一、二级负荷不明确及供电要求不明确,但系统设计符合工程特性。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3.0.1审查意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9.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1.1.12一、二级负荷系统设计不符合工程特性。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3.0.1整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9.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1.1.13类汽车库、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未按一级负荷供电。汽车库、

2、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9.0.1.1整改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3.0.1序号二、变配电所、发电机房常见问题规范名称编号条目处理意见1地下变配电站、配电室的防淹、防潮措施未考虑,并且忽略通风及运输条件。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2.0.1审查意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4.3.6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3.11、3.3.14/42变电所、配电室内配电柜(屏)后的通道出口或设两个出口时的间距不符合规范规定。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4.2.6整改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

3、GJ16-20084.7.3忽略变电所、配电室门的开启方向,变配电所、配电间的对外出口不符合规范要求。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6.2.2、6.2.6审查意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4.3.23变电站、配电室设计中,未注明高、低压断路器分断能力,或高、低压断路器分断能力不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4.1.3审查意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3.1.1/6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建设部2009-01-01执行4.5.6/14未明确计量方式。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9-

4、06-08发布第六章审查意见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1沪建交2008828号2008-11-15相关规定5未注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变比。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5.3.1审查意见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3-20088.1.26变电所继电保护、联锁要求及操作电源的类别未注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建设部2009-01-01执行4.5.6审查意见7非居民客户新建、扩建低压用户用电设备总容量350kW(实行单一制电价的客户)或最大需量150kW(实行两部制电价的客户)时未考虑10kV供电(且无供电局批文)。上

5、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9-06-08发布第七条审查意见8变配电所正上方的房间为厕所、盥洗室、浴室、厨房等。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2.0.1/七审查意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8.3.1/1/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4.2.1/7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3.2.3整改9人防工程的贮油间未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贮油间地坪未低于相连接房间(或走道)地坪150200mm,且又未设置门槛;人防工程的柴油机排烟管、通风管、电线、电缆等穿过柴油电站的贮油间。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3.6.6/2、3整改10低

6、压用户相邻的配电屏间没有隔离,同一柜内有两路电源或有电源及馈线时,回路间无隔离。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3.16审查意见11低压配电间内通道最小宽度存在问题,例如:固定式柜单排布置屏前通道宽度1.5(1.3)m,双排面对面操作通道最小间距2.0(1.8)m;抽屉式柜单排布置屏前通道宽度1.8(1.6)m,双排面对面操作通道最小间距2.3(2.1)m。注:括号内是受限制时的通道最小宽度。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3.18审查意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4.2.512楼层电气竖井内配电箱、电表箱前的最小操作、维护距离0.8m。注

7、:建筑受限制时,可利用公共走道来满足最小操作、维护距离。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5.7/1审查意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8.12.513地下室低压配电间地坪未抬高0.15m(因建筑高度的限制,仅仅采用设置门槛来解决)。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3.14/4审查意见14高、低压用户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符合上海市电力公司要求。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9-06-08发布第三十九条审查意见沪建交2008828号2008-11-15二/(二)/7序号三、线路、断路器、熔断器常见问题规范名称编号条目处理意见1工程设计中保护

8、断路器的整定电流值与相应出线规格不符合配合要求。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3.1.1、3.2.2、3.2.14、6.2.3审查意见、6.3.32对重要用电负荷,上、下级保护电器动作无选择性。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6.1.2 审查意见3工程设计中PE线截面选择错误。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3.2.14审查意见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6.4.34工程设计中N线截面选择错误。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3.7.9审查意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7.4.4、7.4.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9、20113.2.7、3.2.8、3.2.9、6.1.45干线分接支线截面减小未能得到上级保护电器保护时,分支线长度3m内未设置保护电器,或分支线长度超过3m才设置保护电器。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6.2.5、6.3.4 审查意见6阻燃电线电缆分级不明确或分级错误。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DGJ08-93-20025.2.1、5.2.2、5.2.3审查意见7电缆选择不符合热稳定、电压降、机械强度要求。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3.2.2整改8厂房内行车电源线未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器。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3.1.2审查意见9由电业变

10、电所引出的低压电缆供给每回路总的额定负荷电流400A。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4.14/1审查意见10常用、备用电源供电的回路进行电源切换的或按设计需要要切断中性线的ATS开关没有采用4P开关。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8.5审查意见11线路中的熔断器选用RCIA插入式熔断器,没有选用管式或螺旋式熔断器。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9.1审查意见12二(两)相三线或三相四线回路中的中性线上装了熔断器保护。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9.6整改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7.6.8/

11、413室内导线的绝缘强度不符合不应小于交流450/750V,室外导线、电缆的绝缘强度不符合不应小于交流600/1000V的要求。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4.1.5审查意见14电梯井道照明灯采用AC24V或36V时,选择常规的2.5mm导线时未作校验,电压损失不符合有关规定。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3.2.2审查意见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4.1.3序号四、防雷与接地常见问题规范名称编号条目处理意见1变配电室高低压开关室内的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的连接少于2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直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3.3

12、.4整改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25.1.22未标明工程接地制式或接地制式错误。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5.2章节审查意见3建筑物总等电位联结不满足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5.2.4、5.2.5审查意见4建筑物的防雷分类,不符合GB50057-2010要求(比如:原本应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设计定为第二类甚至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或者原本应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计定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3.0.23.0.4整改5忽略屋顶设备的防雷连接及航空障碍灯防雷。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

13、57-20104.3.2、4.4.2、4.5.4、4.5.7审查意见6防雷引下点间距不符合GB50057-2010要求。注:大跨距的特殊建筑物,无法满足GB50057-2010相对应的常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或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时,可按GB50057-2010的5.3.8条设计。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4.2.4/2审查意见4.3.3、4.4.3整改7防雷接闪器镀锌扁钢,漏写“热”镀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5.2.9审查意见8第一类、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内未设电涌保护器,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内未按GB50057-2010、GB50343-2004规定设置电涌保护器,或电涌保护器的技术参数存在问题。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4.2.4 4.3.8、4.4.7、附录J审查意见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4、5、6.5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设计审核规定沪气发2006189号上海市气象局2006-12-01执行2.0.2、3.2.3、3.5.2浦东新区建设工程防雷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规定(试行)浦气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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