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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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运转,做到日产曰清,严禁车内装有垃圾隔夜转运;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经查实后,给予相应的处罚。2、安全行车管理每月由车辆管理办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

2、除。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车辆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每曰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3、车容车貌、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应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的车容车貌检查活动。4、

3、燃油管理实行油卡加油制,原则上不允许用现金加油。加油时,必须有指定的专人陪同驾驶员前往加油站加油,并做好加油记录,经驾驶员和油卡持有人签字备案。5、车辆维修及保养、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序。、确需维修的,由驾驶员申请,经车管办主任审核,报所领导同意后,填写派修单,并由车管办主任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报销。、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报车管办主任和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否则,不予结账,由驾驶员自行负担。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保修期。车辆修好后,更换的配件必须带回单位验收,并集中处理。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

4、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实,根据费用的多少给予处罚。车辆每半月打一次黄油,并定期更换空气滤清、机油。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案”,记录每次车辆保养、维修、检查、更换轮胎和零配件等情况。6、考核的奖惩措施、对违反环卫所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_元。对违反以上各条环卫车辆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_元。、车容车貌不达标准的,每人(次)处罚_元。、被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处罚_元。、对超出油耗管理标准的不予发放节油奖,超过1升以上视实际情况给予处罚(根据油量、当月公里数、市场油价计算。驾驶员因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

5、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责任以交警队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为准作如下处理:对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当月安全奖不予发放。对在事故中产生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费用,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以责论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负全责的,承担全部费用;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收的费用;同等责任的,承担507。的费用;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纟的费用。对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汇报局领导,做出相应处理。对认真执行以上各项管理制度的,给予发放节油、安全等奖金。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_局车辆管理制度_-06-0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

6、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机动车驾驶员指局内在职的机动车驾驶员、聘用驾驶员和持有驾驶证的职工。第三条局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机动车的使用、维护及管理制度第四条局机关各处室(包括机关科室、业务处室、办、队)(下同)及基层单位应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车辆使用具体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第五条局内所有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局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由各用车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各科室长是第一责任人。局属基层单位应指定一名人员兼任车管员,负责车辆使用、维护、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基层单位的行政_是本单位

7、车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第六条车辆执行外出审批登记制度。因工作需要出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的车辆到局办公室登记,经局长批准同意;局属基层单位的车辆由局分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报局办公室备案。禁止未经局长批准的车辆私自出市区。第七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局机关节假日值班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基层单位用车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报局办公室备案,其余车辆一律停封。第八条车辆的保养应坚持“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坚持例保、预检预修制度,消除故障隐患,降低油材料的消耗,提高车辆的运行质量。第九条局办公室负责局领导车辆的维修管理,各科室负责本部门的车辆维修管理。局属基层单位车辆的维

8、修可依据经费情况和单位生产实际自行管理。第十条年初由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根据每台车辆运行状况、实际运行公里数,分级别、分档次核定车辆年维修费用,并按包干指标分配到单车。年度内包干指标节余的可累计到下年使用,不影响下年度维修费用核定基数,超出包干指标的维修费用各科室自行负责。第十一条局机关车辆的年检费、养路费、保险费均由局办公室统一办理,发生的费用不包含在包干指标内。第十二条局机关各科室车辆的日常维修,在包干计划内由驾驶员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各科室负责自行安排车辆维修,费用由用车单位直接到计划财务科报销。第十三条局领导车辆的日常维修,在包干计划内由驾驶员提出申请、说明情况

9、,局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维修,费用由局办公室到计划财务科报销。第十四条局机关各单位车辆需要大修的,年初由各科室申报计划,经局办公室和计划财务科联合_鉴定后,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意,由计划财务科按程序到市政府采购办申请办理大修款项,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修理。第十五条因工外出,途中车辆发生故障需临时维修、购买零件的需通知局办公室,同时车辆使用人要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否则所发生费用自行负责。第十六条凡未按要求私自去修理厂维修车辆的,所发生的费用由送修人自行承担。第十七条车辆应按单位指定的位置停放或入库,不准随意停放。局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存放地点,在局内车库存放的车

10、辆全年存放在指定库位,冬季在外临时租库的车辆,其他季节应停放在局办公楼后院;局属各基层单位在保证车辆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存放地点,不得私自在它处停车。第十八条凡到市外、省外新购车辆,必须由车辆所属单位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的管理制度第十九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局内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驾驶技术,增强法纪观念,确保行车安全。第二十条因违章行车扣证或发生交通事故的罚款,单位概不负责。第二十一条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因此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责任全部由驾驶员负责。第二十二条持有驾驶证的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本单位车辆,必须经单位第一责任人同意。第二十三条各

11、单位不准私自聘用驾驶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局长批准后,报局办公室备案,并签订由局办公室统一印发的聘用合同。第四章罚则第二十四条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除执行交警部门处理意见外,局内将给予相应处罚。第二十五条未经局长同意,车辆私自出市区的,一经发现,对责任处室(单位)作出收车处理,并予第一责任人全局通报批评,如在外出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损坏、交通事故的,责任全部自负。第二十六条驾驶员因私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第二十七条工作时间之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存放,造成被盗、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第二十八条在接新车过程

12、中,非车辆所在单位专职驾驶员驾驶的,发生交通事故或损坏的追究车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按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_%予以赔偿。第二十九条酒后驾车发生行车交通事故,不论什么情况,均追究驾驶员责任,并给予驾驶员待岗处理。第三十条驾驶员把车辆私自交给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给予驾驶员待岗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第三十一条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责任人承担全部证、牌补办费用。第三十二条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或变卖油卡),一经发现将对其处以同等数量油料价值三倍的罚款,在职的驾驶员给予待岗处理,外聘驾驶员解聘,并在全局通报批评。第三十三条发生交通事故,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以责论处,由责任

13、人承担相应经济赔偿。1、全部责任。责任人承担保险赔偿金额以外损失的_%,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车管人员(兼职)各扣罚800和_元。2、主要责任。责任人承担保险赔偿金额以外损失的_%,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车管人员(兼职)各扣罚500和_元。3、同等责任。责任人承担保险赔偿金额以外损失的_%,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车管人员(兼职)各扣罚_元和_元。4、次要责任。责任人承担保险赔偿金额以外损失的_%。5、造成单位职工伤亡的交通事故,对相关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及车管人员按_部门认定责任进行处罚。第五章其他第三十四条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责任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应在当日将事故报告送交局办公室,同时责任人应在两

14、日内写出书面检查(事故经过、原因教训、整改措施)分别交本单位、局办公室各一份。第三十五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局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车辆三检制度出车前检查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行驶中注意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收车

15、后检查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车辆管理制度1、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特车队要建立全站车辆台帐。2、车辆外借时,必须经站长同意,方准出车,车辆超出辖区,必须经局领导、站长同意,方准出车。3、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4、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5、车辆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行车路线、行驶里程,收车后特车队设专人进行核实。6、车辆驾驶员不允许私自脱线或改变工作任务。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为了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汽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驾驶员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检查、完成初级保养和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3、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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