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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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规格书1总则本招标范围为大连汽车码头工程(二期北侧堆场)。本工程承包商有责任使 工程质量满足国家交通部现行技术规范和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同时使本工程的 工期满足招标要求。凡列入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项目,承包商应对施工中涉及 的工程质量、安全保卫、环境保护等全权负责。无论技术规格书有无规定,承 包商都应提供满足本工程需要的足够的人员、材料及设备配置。2工程概况2.1 工程位置大连港大窑湾港区位于辽东半岛南部,大连市金州区东南13km,濒临北黄 海,与大连湾以大孤山半岛相隔。水路距大港区15n mile,陆路距大连市50km。 地理坐标N38 59, E121 53。大连汽车码头工程(二期北侧堆场

2、)位于大窑 湾港区西侧。2.2 工程范围2.2.1 本工程主要内容: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大窑湾汽车码头工程(二期北侧堆场)道路及堆场工程设计内容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边石 施工等;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面积约67968平方米。(详见施工图)2.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汽车码头工程工程(二期北侧堆场)道路及堆场,业主有权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上述工程量进行调整,或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上述风险含 在投标人的报价中。2.3工程的主要结构型式道路及堆场均为沥青混凝土面层:面层采用50m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1)、60m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I),基层

3、采用450mm水泥稳定碎 石(水泥含量6%),垫层为100mm级配碎石,面层与基层之间铺一层乳化沥青(0.3-0.6L/m2);绿化带与场地之间安装250*250*900花岗岩边石等。3自然条件3.1 气象条件3.1.1、气温:多年平均气温10.2C,极端最高气温35.3C,极端最低气温-21.1C, 最大冻土深度 93 cm。3.1.2、风况:本区受季风影响,夏季多南风,冬季多偏北风。全年常风向为 N,频率为19.45%;年平均风速为5.8 m/s,六级以上大风的频率为8.4%,以N向大风为主;据多年台风资料统计,对大连海区影响较大的台风平均约2年出现一次,多出现在69月份。3.1.3、降水

4、:年平均降水量 658.7 mm,日最大降水量为171.1mm,日降水量$25.00 mm的日数7.1d/a,日降水量$50.00 mm的日数2.4d/a。7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三分之二。3.1.4、雾:大窑湾全年能见度W1 km的雾日数平均为55d, 47月份占全年雾日的 70.4%。雾的平均延时为 10.6 h。3.1.5、湿度: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 67%,冬、春季相对湿度较低。3.1.6、雪:降雪始于 11 月,止于 3 月。年平均降雪 12 天,最大积雪厚度为38cm。3.2 水文条件大连海区的潮型为不规则半日潮。据鲇鱼湾验潮站资料统计,潮位特征:平均海平面2.15 m平均高潮位3.31

5、 m平均低潮位0.96 m平均潮差2.36 m历年最高潮位5.00 m (1985 年8 月 2日)历年最低潮位-1.03 m (1980年10月 26日)设计水位:根据交通部颁布的JTJ213-98海港水文规范使用鮎鱼湾验潮站实测验潮资料计算本港区的设计水位如下:设计高水位4.00 m设计低水位0.44 m校核高水位5.10 m校核低水位-1.08 m3.3 地质、地貌3.3.1、地形地貌:大窑湾湾口朝向东南,沿岸山丘直接临海,湾内天然水深大部在510m,近岸底质为砂且多礁石,深水区为泥质,潮间带甚窄,仅在湾顶有 约 500m 宽的砂质潮滩,为典型的基岩港湾海岸。3.3.2、地质条件:汽车码

6、头工程工程(二期北侧堆场)位于湾的南岸、本区域为 回填形成的陆域并经过强夯处理。3.4 地震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最新发布的 1:400 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及 说明书(GB18306-2001),大窑湾港区地震烈度为7级。4现场条件4.1、施工临设场地业主不提供施工临设场地,由投标人在施工场地周边自行解决。由于本工程 施工过程肯定会与其他工程形成交叉作业,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需无条件服从业 主及监理对其暂设等现场设施的相关要求,相关费用如厂区内、外施工便道的形 成及维护、施工区域加设围挡、彩板、临设搬迁等措施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 中。4.2、施工中临时供水、供电 本工程投标人应自行解决临时施

7、工用水问题(包括生活用水),自行解决临时施工用电问题(包括生活照明以及可能的施工场地照明)。如确需施工用电, 业主只提供一处接线点至施工红线外 250 米范围内,二次接电费用由承包商自行 负担。4.3、现场通讯本工程现场通讯由投标人自行解决。5.工程质量技术要求5.1 技术标准合同中采用的国内标准和施工规范是按招标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的正在使用的版本,并参照其它相应的技术标准,主 要有:1港口道路、堆场铺面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296-962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221-983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局部修订JTJ 221-98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

8、范JTJ 034-20005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5.2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交通部颁发的有关规范和质量检验评 定标准的有关要求。业主对本工程质量目标要求是:合格。其相关的所有费用包 含在投标报价中,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提出索赔。5.3 测量控制5.3.1平面控制采用大连城建坐标系,业主提供给承包商23点的坐标及方位角, 由承包商自己设立施工基线。但该基线设置后,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5.3.2 高程零点采用大连港筑港零点,业主将提供给承包商一个三等水准点,承 包商可以根据该水准点,自行埋设半永久性的高程控制点;5.3.3测量控制点在开工前

9、由业主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监理组织机构,由监理工程 师提供给承包商。承包商须对控制点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监理工程师确认, 复核期限按监理工程师批复的时间执行。承包商须对控制点进行维护和定期检 查,以保证成果的正确性;5.3.4 施工基线的布设由承包商根据现场条件及工程内容自行完成,并报监理工 程师审批。5.4 工程监理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派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 师、监理员等一套完整的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的职责内,负责施工质量、进度、 投资的控制与监督管理,协调现场业主、设计和承包商的关系。工程开工后,所 有的现场管理制度,工程管理的相关程序,承包商必须按照业主批示后的监理

10、规划的相关内容无条件执行。6验收与试验6.1 本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以及投标中承诺 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颁发的有关规范、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和相关规定。本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分阶段进行验收,承包商进行自检, 自检完成后由有关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并签证;本工程完工后,由本工程监理机 构组织预验,业主组织正式验收的办法进行工程验收;6.2合同中所有工程内容均要求有正式的、完整的书面资料支撑以便检查和审批。6.3 没有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正式核定并签认的工程项目将被定为不合 格;6.4 工程验收归档资料的内容及有关的格式应符合业主档案管理部门、国

11、家及地 方建设部门对档案的具体要求,且归档资料的形成必须与工程进展同步,还应令 监理工程师满意;6.5 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必须提交 5 套完整的竣工图纸及竣工档案(包括声音资 料和光盘),交监理单位和市质监站认可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工作; 6.6 各种试验6.6.1 承包人应按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对工程使用的材料以及工程指定的其它材料进行相应的试验,承包人将材料试验报告报送监理人;6.6.2 承包人应按本技术规范条款中的规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6.6.3 承包人通过现场工艺试验选定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参数和质量控 制标准等,均应编制现场工艺试验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并

12、经监理人批准后才 能用于施工;6.6.4 投标单位应具有进行试验的条件与能力,其费用己包含在投标报价中。7工程工期要求7.1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05 年 10 月 1 日-2006 年 6 月 1 日节点工期:2005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汽车交验区混凝土面层,进场道路部分,50000m2堆场沥青混凝土面层8施工技术要求8.1 工程概况本工程的施工区域为回填形成区域,经强夯处理后,提供给本工程进行施工。承包商必须了解施工现场的状况,及其他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工况。业主提供的 有关工况资料仅供参考,承包商应对其做出自己的分析和判断,并可自费进行现 场调查和勘探。承包商所提出的投标报价

13、中,应认为已经充分考虑了工况对投标 价格和费率的影响。8.2 测量8.2.1 工程开工前,业主要向承包商指出本工程现有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并以 书面形式提供测量成果。承包商对控制点成果应进行复核检测,检测误差应符合 测设精度要求,形成复核检测报告,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业主、监理;8.2.2 承包商必须准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各种测量仪器,如:全站仪、水准仪、 经纬仪等。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等必须经测绘仪器检定中心检测合格,贴有 年检合格的标签,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向监理方进行报验,经监理方核验认可后方 可投入使用。8.3 基槽8.3.1 大连汽车码头工程(二期北侧堆场)堆场及道路工程的基槽是在土基强夯

14、处理碾压合格后施工。地基处理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承包商应参加地基处理验 收,认可验收数据,验收后,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或翻挖、晾晒等由承包商负责, 费用包含在总价中;8.3.2 基槽经碾压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等现象,如有发生,必须进行换填处理合 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8.3.3基槽采用分层填筑、分层夯实的方法进行施工,基槽顶层压实度大于 93;8.3.4 质量标准:执行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现行交通部部颁标准。8.4 水泥稳定碎石8.4.1水泥稳定碎石中各种材质、级配应符合JTJ 296-96港口道路、堆场铺面设 计与施工规范,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下基层不超过40mm,压碎值不大于 30;

15、8.4.2 水泥稳定层拌和料所用水泥宜采用标号较低、终凝时间在 6 小时以上的水 泥;8.4.3 水稳层施工用水必须为合格的地下水、井水、回用水等,由承包商自行解 决;8.4.4水稳层集料的松铺系数应通过试验确定;8.4.5 水稳层碾压从拌和到碾压的延续时间应控制在水泥的终凝时间内,且压实 度和强度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8.4.6水稳层压实厚度宜为20cm,最大不超过30cm,超过厚度应分层施工;8.4.7 水稳层完成后,养护期不宜少于 7 天。养护期内水稳层保证湿润,严禁车辆通行;8.4.8 质量标准:执行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现行交通部部颁标准;8.4.9 水稳层拌和不得采用路拌法施工。8.5中、粗粒式沥青混凝土8.5.1 沥青混合料中石料材质及级配、沥青标号及技术要求应符合规范要求;8.5.2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沥青用量及沥青的各项指标由试验确定;8.5.3 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在调查以往同类材料的配合比设计经验和使用 效果的基础上,进行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验证确定 施工级配允许波动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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