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维权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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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维权活动总结 X县区城关乡初级中学 在“三八”期间,XX县区城关乡初级中学根据教体局要求,扎实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活动,使广大女职工更多地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现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 妇女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为了使女职工维权月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达到宣传关于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相关法规政策的目的,学校工会组织女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等法律法规,并对规定 进行了解读,为女职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二、开设知识讲座,提高法

2、律意识 为了提高女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她们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学校由李书记牵头举行法制讲座班,讲座内容主要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等为主要内容。并对女职工关心的问题经行了解读。规定对产假假期所作的规范,规定对产假待遇作的规范等。通过参加法律知识讲座,提高了女职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三、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并采取一切措施维护女职工权益。 (一)开展一系列活动,庆祝“三八”妇女节。 “三八”期间,开展了一系列趣味活动,组织女职工及全校教职工庆祝“三八”妇女节。 女职工拔河比赛 教

3、职工跳绳比赛 (二)组织女职工广场舞活动 鼓励女职工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体育锻炼,在吉雅丽老师、王杭老师带领下,女职工组织了健身操、广场舞以及瑜伽的活动,锻炼身心,提高爱美,尚美的情操。 (三)切实为女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根据规定,认真落实产假及哺乳期女职工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照顾。杨雪老师的孩子还几个月大,学校教代会上决定,杨雪老师中午下午可以提前分钟离校。薛珂老师产假刚刚结束,需要住校,学校立即组织人员调整住房,给本人及其家属提供方便。 总之,通过这次维权月活动,让广大女职工懂得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提高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

4、,促进了男女平等、提高职工的权益意识。 XX县区城关乡初级中学2015年3月 第二篇:女职工维权月活动总结*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20*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为贯彻关于在全市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马尔工发0*3号),推动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我局工会以开展“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6周年活动为契机,动员全局女职工认真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此次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维权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

5、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活动的要求,我局总工会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我局工会主席高建华任组长,工会其他成员任组员的“女职工维权月活动领导小组”,为维权月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组织基础,确保维权月活动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女职工维权观念 为提高女职工法律素质,增强女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我局工会组织全局广大女职工开展了“女职工维权知识讲座”,宣传依法治国理念,宣传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女职工法律意识。 三、开展女职工劳动安全隐患自查活动 今年,我局工会积极开展女职工劳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学习职业安全卫

6、生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四、开展“关爱女职工”行动,为职工办实事 组织困难女职工进行“两癌”体检活动,确保女职工身心健康。切实解决女职工最迫切最忧心的实际困难,同时还组织女职工参加市卫计局开展了“女性生殖健康”知识讲座,提高广大育龄女职工的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切实体现工会女工组织对困难女职工的关爱。 通过此次女工维权月活动的开展,全局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意识大大提高,女职工维权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全局形成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良好氛围。 *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15年3月*日 第三篇:女职工维权工作总结女职工维权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在医院党政的直接领导

7、和大力支持下,医院工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围绕医院工作中心,服务医院工作大局,突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强监督,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医院目前共有职工人,其中女职工人,占全院职工总数%,医院的发展很大一部分要靠女职工的奉献。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的体会到,发展和维权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发展抓好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维权抓好了,才能激发女职工爱岗敬业的精神,两者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缺一不可。 二、工作情况 (一)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医院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首位,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全面实

8、施的有利时机,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全院女职工开展了劳动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 (二)构筑维权工作网络。健全了以院工会、分工会、工会小组三级维权网络,完善了维权制度。各级妇女党员、妇女 干部深入第一线,充分发挥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采取各种方法,主动做好形势宣传、疏导情绪、矛盾调解、帮困解难的工作,确保了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实现了医院发展与妇女维权的一致性。 (三)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保证女职工身心健康,医院每年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体检,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身体检查。为全院女职工每人购买一份保健品。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医院按照

9、劳动合同法保证休息时间,让女职工享受到应有的权益和待遇。 (四)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医院积极开展创建“五好家庭”活动,每年对评选出的“五好家庭”进行表彰奖励。职工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无损害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况发生,单位无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五)开展各项活动。一是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开展评先表彰活动,选树表彰“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二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三八期间登山、跳绳、拔河比赛、六一儿童趣味运动会、庆祝建党9周年红歌会、“快乐一家人”节目录制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女职工集体荣誉感,激发了大家为医院改革发展建设做贡献的积

10、极性。 (六)帮助困难家庭 为帮助困难职工,医院每季度都会对困难职工进行慰问, 一名职工的孩子先天性智障,医院每年都会前去家中进行走访慰问。还有一名女职工女儿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行走困难,医院在进行困难慰问同时并组织全院职工捐款元。 三、今后目标 要进一步在女职工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女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帮助她们掌握依法维权的方式、方法。同时通过宣传教育,使维护妇女权益法律观念和法律知识深入人心,形成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促进医院维权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第四篇:女职工维权月活动方案*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年“

11、女职工维权月”活动方案 根据*市总工会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的通知(马尔工发0*号)文件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深入推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落实,在单位女职工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普及法治知识,积极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活动内容 1、在3月7日(周一职工大会)会议上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内容(可截取部分宣讲)。并在减灾中心新闻网络上进行报道和宣传(包括上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单位自查本单位女职工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 3、开展女职工.8节工会活动,对女职工进行心理抚慰和困难帮扶。

12、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年3月2日 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

13、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

14、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个月流产的,享受1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一条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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