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项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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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2五、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4六、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66七、结论89附表:附表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表2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附表3 环保投资一览表附表4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附表5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1项目总规划平面布置图附图2-2项目一层平面图(红色范围内)附图2-3项目二层平面图(红色范围内)附图2-4项目三层平面图(红色范围内)附图2-5项目四层平面图(红色范围内)附图2-6:57层平面图附图

2、2-7:各层平面图(食堂及行政楼)附图3: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4: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5:项目与麻江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位置关系图附图6:项目与黔东南州生态保护红线关系图附图7:本项目与麻江县土地利用规划关系图附图8:项目功能分区图 附图9:项目污水走向图附件:附件1 委托书附件2 承诺函附件3编制单位承诺函附件4 授权委托函附件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附件6 编制单位承诺书附件7 编制人员承诺书(刘巧占)附件8 编制人员承诺书(邓书群)附件9 企业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10 发改可研批复附件11 用地规划许可附件12 选址意见书附件1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附件14 放射诊

3、疗许可证附件15 辐射安全许可证附件16 现状检测报告附件17 建设项目报批申请书附件18 专家意见附件19 修改清单现场照片项目南侧项目东侧项目西侧项目北侧项目地麻江县中医院及传染病楼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麻江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麻江县金竹街道兴坪村官坟组地理坐标( 107度 37 分 0.355 秒, 26 度 29 分 12.28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11 综合医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108医院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

4、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麻发改投资(2020)129号总投资(万元)51310.67环保投资(万元)94.03环保投资占比(%)0.18施工工期3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3840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

5、业政策。二、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麻江县金竹街道兴坪村官坟组。在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等方面具备良好的条件,项目用水为当地自来水管网,用电来自麻江县电网,交通、能源均有保障。下面将从项目与环境敏感区空间关系、周围环境相容性,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状况等多个角度分析项目的选址环境可行性。(1)环境敏感区项目选址不在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温泉疗养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2)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麻江县金竹街道兴坪村官坟组,西侧30m处为麻江县第二中学大门,距离学生教学区域超过50m,北侧为官坟居民点,距离最近项目距离为40m,其余周边均

6、为荒地,在采取相应环保保护措施后,能给当地医疗带来更多便捷。项目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大气、噪声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并对敏感点影响不大,因此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性较好。(3)环境质量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及声环境质量良好,有较大的环境容量;由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可知,拟建项目正常生产时污染物产生量少,并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小,环境质量基本维持现有水平。且麻江县自然资源局对本项目的建设已出具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见附件12),综上,本项目符合选址合理可行。三、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情况见下表:表2-1 本项目与

7、“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1、“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麻江县金竹街道兴坪村官坟组,所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符合(2)

8、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境质量的基线。有关规划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里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根据2020年黔东南州环境状况公报公开发布的数据以及本项目委托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所在地特征污染物的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要求,特征污染物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

9、录D中表D.1;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本次评价对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并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符合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原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原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

10、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项目建设未占用基本农田,生产过程仅消耗少量的电能、水电供应充足,项目资源利用合理,未触及资源利用上上线。符合2、“一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根据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

11、案对不同单元分别提出了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麻江县重点管控单元 (ZH52263520001),按照该重点管控单元实施准入。同时,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因此,本项目能够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符合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管理要求。四、与黔东南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黔东南府发20209 号)中分区管控要求,黔东南州共划定206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23个,重点管控单元63个,

12、一般管控单元20个。一般管控单元原则上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黔东南州环境管控单元图,确定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区域(见附图5),本项目与该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等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2 本项目与黔东南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麻江县重点管控单元 (ZH52263520001)空间布局约束清水江流域禁止新改扩建磷石膏渣场执行当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普适性要求执行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

13、贵州省、黔东南州普适性管控要求本项目属于医院建设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不涉及高污染燃料未在生态红线及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内实施建设,不属于高污染型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提高控制单元内污水收集率,单元内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贵州省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污染物排放普适性管控要求项目为医院建设项目,医院污水经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进麻江县城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不使用高污染燃料,能

14、达到染物排放普适性管控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执行贵州省土壤普适性管控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该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测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进行监测。 本项目为医院建设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医疗废物,本次评价已对医疗废物提出严格的暂存就处置要求,暂存场所采取重点防

15、渗措施,项目投入运营后严格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0.8亿m3以内,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0.88亿m3。2020年万元国民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 年下降37%。执行黔东南州能源利用普适性要求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168平方米,亿元GDP耗地量不高于377公顷/亿元,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521ha,规划基本农田不低于10142ha,建设用地总规模不高于3812ha,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高于 834ha,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高于530ha,园地不低于1653ha,林地不低于54963ha,牧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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