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复习提要9405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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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实务复习提要 第一编 国际贸易术语一、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是以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的缩写来表示价格的构成,来说明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责任、费用、风险的划分。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1)国际法协会制定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2)美国九个商业团体制定的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3)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即INCOTERMS2000。 思考题: 1.为什么按2000年通则中的F组和C组贸易术语签订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而按D组贸易术语订立的合同属于“到达合同”?(1)按C组和F组贸易术语成交,卖方都是在出口

2、国或装运国完成交货义务。卖方只负责装运,而不负责到达。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是否能够到达目的港或目的地和何时目的港或目的地均由买方负责。因此,按F组和C组贸易术语签订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2)D组贸易术语中的卖方要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把货物交至规定的目的港或目的地,并承担到该地为止的一切费用,风险,即卖方要负责货物的到达以及何时到达,因此以D组贸易术语达成的合同是“到达合同”。 2、简述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1)国贸惯例的适用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本不是法律,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作出与某项惯例不符的规定(2)国贸惯例对贸易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

3、用。如果双方都同意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时,这项约定的惯例便具有强制性,若双方对某一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也未注明合同适用某种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贸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二、主要贸易术语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术语:FOB、CIF、CFR。依据(INCOTERMS2000),三者在风险的划分上是一致时,所不同的是手续的办理与费用的负担。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术语;FCA、CIP、CPT依据(lNCOTERMS2000),这三种术语与FOB、CIF、CFR的区别:风险的划分点、交货的时间、费用的负担以及适用的运输方式。思考题

4、: 1.按FOB或CFR条件出口时, 保险公司对从出口人仓库至装船前发生货损,是否负责赔偿, 为什么? 按照FOB或CFR条件出口进口方的保险利益从货物在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才开始,因此,由进口方办理保险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也仅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开始的风险,对装船前发生的货损则不予赔偿。2.简述FOB、CFR、CIF和FCA、CPT、CIP的主要区别。(1)运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前者仅用于水上运输,后者可用于任何运输方式。(2)交货地点不同;前者在装运港,后者可在装运港或内陆出口地点。(3)风险划分界限不同;前者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后者以货交承运人监管为界。(4)提供的运输单据不同;前者提供提

5、单,后者提供证明货物已交承运人的通常单据。(5)卖方投保的险别不同;前者只投保水上运输险,后者可投保各种运输险。三、其它贸易术语 EXW、FAS、DAF、DES、DEQ、DDU、DDP。FAS与FOB的区别在于风险的划分点与出口手续的办理不同。DES与CIF的区别在于交货方式、风险划分与费用负担的不同。 第二编 合同的条款一、品质、数量、包装 国际贸易中表示品质的方法有:凭样品买卖,凭规格、等级、标准买卖,凭说明书买卖,凭牌号或商标买卖,以及凭产地名称买卖等几种。凭样品买卖涉及到复样或回样的使用。农副产品买卖还常用良好平均品质(FAQ)来表示品质。订立品质条款,应注意品质机动幅度的规定。 重量

6、的计算常用到毛重、净重或公量等方法。合同中的溢短装条款约定了交货数量的机动幅度。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也对“约”数的解释以及散装货物交货数量的增减作了规定。运输标志(又称唛头)的作用是在运输过程中识别不同货主的货物,防止错发错运。采用中性包装,是国际贸易中习惯做法,可分为无牌中性包装与定牌中性包装。二、货物运输班轮运输具有“四定”、“两管”的特点。思考题: 1、班轮运输的特点有哪些? 班轮运输的特点可概括为“四定一负责”。(1)“四定”即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运费率;(2)“一负责”就是运费中已包括装卸费用,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7、3)此外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班轮公司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4)班轮承运货物件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班轮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费,计收标准可分为重量吨(W)、尺码吨(M)与从价运费(AV)几种。租船运输,若是程租船,则涉及到装卸责任的约定,以及据此而发生的滞期费或速遣费。整箱货(FCL)运输与拼箱货(LCL)运输是集装箱运输的两种主要方式。国际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合同中的装运条款通常包括装运时间、装运港与目的港、分批装运与转船等内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分批装运的概念与方法作了专门的规定。海运提单起着货物收据、物权凭证与运输契约证明

8、的作用。其中,物权凭证的性质是海运提单区别于其他运输单据的关键。国际贸易中通常要求提交的是巳装船的清洁提单,使用最多的是“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即经过空白背书的指示提单。三、货物运输保险海运货物保险的范围包括风险、损失与费用。风险可分海上风险与外来风险。海上风险指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外来风险因性质不同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与特殊外来风险。损失则可根据程度分为全部损失与部分损失,部分损失又可根据性质分为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构成共同海损应具备真实性、共同性、有意性、合理性与特殊性等几个条件。思考题:1. 简述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1)共同危险确实客观存在,或者是不可避免产生的,而非主观臆

9、测;(2)为消除船货共同危险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和合理的,是主观行为直接造成的;(3)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4)费用支出是额外的。2.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有何区别?(1)损失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直接原因,共同海损是人为原因。(2)损失的承担者不同。单独海损由受损方承担,共同海损由受益各方按比例分摊。 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可分为基本险与附加险。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界定平安险(FPA)、水渍险(WA)与一切险(All Risks)三种基本险别的责任范围与除外责任。这三种基本险别承保责任的起讫采用国际保险业惯用的“仓至仓条款”(WW,caluse)。附加险别则可依据外来风险的性质分为一般附加险

10、与特殊附加险。伦敦保险协会的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包括六种险别,其中I、C、C、(A),I、C、C、(B),I、C、C、(C)三种险别在责任范围、除外责任和责任起讫方面,与一切险、水渍险、平安险既有许多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保险费=投保金额x保险费率。投保金额=CIF(或CIP)x(1十投保加成率),投保加成率通常为10。保险费率则由保险公司依据投保的货物种类、目的地、运输方式与险别而定。 保险单据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合同,也是货物出险受损时双方索赔理赔的依据。常用的保险单据有保险单与保险凭证。四. 商品的价格1. 出口成本的核算。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美元

11、);出口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x100;出口创汇率(外汇增殖率)=(成品出口外汇净收入-原料外汇成本)/原料外汇成本x100;2. 出口价格的换算。CIF=FOB十运费十CIFx(1十保险加成率)x保险费率3. 佣金的计算。佣金=含佣价X佣金率;净价=含佣价x(1佣金率);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思考题: 简述影响进出口商品差价的因素(1)影响商品差价的主要因素是所使用的贸易术语的不同;(2)要考虑商品的质量和档次(3)要考虑运输距离 (4)要考虑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 (5)要考虑季节性需求的变化(6)要考虑成交数量 (7)要考虑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五、

12、贷款的收付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支付工具有汇票、本票与支票等几种。汇票是由一个人开给另一个人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要求对方立即或在一定时间内支付一定金额给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汇票的使用要经过出票、提示、承兑、付款等手续,如需转让,通常经过背书行为转让。汇票遭到拒付时,还要涉及作成拒绝证书和行使追索等法律权利。与汇票不同,本票则是出票人对受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 托收是指出口人开具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托收可分为付款交单(DP)与承兑交单(DA)。付款交单,进口人只有在付清了货款才能取得装运单据。而承兑交单,只要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即可领取货运单据

13、。显然,对出口人来说,承兑交单的风险要大于付款交单。其中,在远期付款交单条件下,进口人有可能在付款之前,凭信托收据(TR)向银行借出装运单据,先行提货。银行办理托收业务,仅作为出口人的代理人行事,并不承担进口人必然付款责任,也没有检查单据内容与代管货物的义务。因此,托收属于商业信用,出口人的贷款能否收回,取决于进口人的资信。信用证(LC)是银行应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在一定条件下履行付款责任的书面文件。信用证付款方式的特点:(1) 银行信用,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2) 自足文件,银行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3) 单据买卖,银行仅凭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信用证的种类很

14、多,主要有:可撤销信用证与不可撤销信用证,保兑信用证与不保兑信用证,即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包括假远期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与不可转让信用证,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与议付信用证,以及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对背信用证、预支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等。不同类别的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具体运用。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经过数次的修订,已被各国银行普遍接受与采用,成为有关信用证方面的国际惯例,现在适用的是1993年的修订本,即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UCP500)。 保函(L/G)是指保证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受益人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银行保函按用途可分为投标保证书、履约保证书和还款保证书。银

15、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区别。 成套设备或大型交通工具交易的贷款支付多采取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分期付款与延期付款的区别在于贷款清偿的进度、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与利息的支付等方面的不同。不同支付方式的结合使用。思考题: 1.托收付款方式. 承兑交单与付款交单有何区别?对卖方的风险有何影响?(1)依据交单条件的不同,托收可分为付款交单(DP)与承兑交单(DA)两种(2)付款交单是指出口人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之后才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人。 (3)承兑交单是指出口人指示银行,只要进口人承兑了汇票。即可向进口人交出货运单据。(4)付款交单条件下,在进口人尚未付清货款之前,出口人仍控制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但在承兑交单项下,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承兑,即可取得货运单据,凭以提取货物,如果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就会遭到货、款两空的损失。因此,对于卖方来说,承兑交单要比付款交单的风险更大。2、为什么说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典型的单据买卖? 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典型的单据买卖业务。信用证付款条件下,有关当事人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或服务。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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