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宣传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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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宣传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医院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医院整体宣传的层次和水平,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内聚人心,外塑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使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医院科学发展和文化建设服务,树立医院品牌,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医院宣传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医院的中心任务展开,服务于医院发展大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通过全面、客观、准确、及时的宣传和报道,对内充分发挥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作用,对外展示和塑造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医院知名度,增进医患沟通,不断增强医院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为实现医

2、院发展战略目标服务。第三条创新是搞好医院宣传工作的关键。医院宣传工作应适应时代的需求和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不断拓宽新思路,探索新方法,丰富宣传内容。第四条医院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一)医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一)医院各方面建设特别是医教研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及先进科室、个人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特别注重医院特色技术、优势学科及名医名家的宣传。(三)医院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重大措施和医疗工作重要信息的宣传。(四)国家、省、市领导同志参加我院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我院及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五)医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

3、点、文章的宣传报道。(六)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宣传报道。(七)对院内新闻媒体采访的管理。(八)对院内宣传栏、网络、视频和报纸杂志等各类宣传媒介的统一管理工作。(九)危机管理中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十)宣传工作队伍的培训管理工作。第五条为了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第六条科主任为科室宣传负责人,负责提出本科室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拟订本科室年度新闻宣传计划,策划并组织实施本科室新闻宣传活动。第七条医院新闻宣传工作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把握尺度”的原则,由党委统一领导,宣传科归口管理,相关科室具体实施。第八条建立高素质的通讯员队伍是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保证。

4、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医院员工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广泛汇集院内的宣传信息,医院建立一支覆盖全院的通讯员队伍,扩大和畅通宣传渠道。第九条由各科室推荐1名通讯员。通讯员队伍是医院宣传工作的重要力量,各科室应对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医院通讯员队伍管理办法另见附件2)第十条为保证宣传科及时了解和汇集全院的新闻信息,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建立宣传报道报告制度。(一)如举办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应于提前报告信息科,以便及时组织报道和采集文字、音像资料。(二)各科室通讯员应及时将采写的本科室新闻信息,通过电子版和纸质形式向宣传科报送,其中纸质版应有科主任署名。如新闻稿内容涉及医疗专业知识,需经科主任审

5、核。(三)各科室应注意做好宣传信息的采集工作,有条件的可自行录音、摄像、摄影,及时报送信息科。(四)各科室应重视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第十一条为确保宣传内容的客观、真实和准确,建立宣传报道审核制度。(一)各科室通讯员上报的宣传信息以及所采集的宣传资料,应经过本科室领导审核同意,确保宣传报道的真实性。(二)所有宣传材料均由主管宣传工作领导统一把关、审核,对缺乏真实性或对社会和谐有影响的信息,宣传科一律不予采用。凡涉及医院保密事项的,不得宣传报道。(三)院内重大题材的宣传,由党委办公室根据医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采访报道。(四)鼓励各科室大力宣传报道本科室的新技术、新成果、名专家、专

6、业特色等,相关宣传材料需先经科主任审核,由信息科负责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第十二条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医院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人人都是宣传员”良好风气,建立宣传报道奖励制度。凡正面宣传报道医院医教研工作及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各方面事实消息、成果经验、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新闻和通讯报道文章、广播和电视播报或新闻照片,一经国家、省、市级正式报纸、网络、广播、电视宣传媒体及学校、医院刊物、网站上发表及刊播,医院均给予其作者(本院员工)一定的奖励。(医院宣传奖励管理办法见附件3)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突发、敏感事件的报道加强统一管理,由医院党委统一领导,医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党委

7、办公室组织实施。第十四条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应注意保持社会安定,有利于医院的发展。报道中涉及到的重要数据、重要情节,应核实清楚,并经党委办公室审阅,向院领导班子汇报后方可发布。对外辟谣工作由党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任何科室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消息。第十五条规范媒体记者来院采访管理,凡采访涉及医院事务的,均应先到党委办公室联系登记,党委办公室负责接待并积极协助安排采访事宜。第十六条记者直接到具体科室采访时,被采访科室应及时通知记者到党委办公室办理采访登记手续,经党委办公室审核同意并安排专人陪同记者后,采访方可进行。各科室不得自行邀请新闻单位采访与医院有关的任何信息。

8、第十七条各科室主办的重要活动,需邀请新闻单位出席并进行报道的,应于活动举办前三天通知宣传科,由宣传科组织邀请新闻单位。第十八条宣传科应发展与新闻媒体及记者长期良好的协作关系,及时了解媒体的报道方针和阶段宣传重点,广开新闻出口渠道。第十九条条幅、张贴物、展板、宣传栏等宣传品由宣传科统一管理。需要在院内悬挂条幅、张贴海报、摆放展板、张贴宣传栏的科室,应向宣传科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各科室、病区内宣传栏的制作需由宣传科统一组织制作,并审核宣传材料的内容与宣传栏的版式。第二十条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平台,扩大医院对外和对内宣传的阵地。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完善医院网站在对外宣传和交流中的重要作用。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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