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安全生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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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绥化市安全生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发表时间:2007-03-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绥化市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保障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梅州市安全生产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三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

2、任务是:合理编制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协会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协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的财务活动。第五条协会的财务活动在会长授权秘书长的权限下,由协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预算是指协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协会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第七条协会实行收支预算、定项补助、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制度。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协会工作任务、发展计划,协会经费状况以及各会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第八条协会应根据预算期发展需要制订工作计划及活动安排,并参

3、照上期预算执行情况编制支出预算;根据支出预算编制相应的收入预算。保证预算收支平衡,不出现赤字预算。第九条协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提出财务预算方案,经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第十条协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总支出变动比例在20%以上的视为具有较大影响),协会可以调整预算方案,并报请常务理事会批准;收入部分需要调减的,由协会自行调整并报常务理事会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一条 收入是指协会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会员会费收费标准:会长5000元/年;副会长5000元/年;常务理事5000元/年

4、;理事3000元/年;一般会员1000元/年;个人会员500元/年;多交不限。第十二条 协会收入包括:(一)会费收入即每年缴纳的年费。协会各会员年度应缴纳会费。年费由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商讨通过后决定(包括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一般和个人会员年费标准)。(二)补助收入,即协会从上级单位及各会员单位取得的专项补助。(三)其他收入,包括接受捐赠和资助;法定范围内的经营、服务收入;利息等其他正当收入。第十三条 协会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四条 支出是指协会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第十五条 协会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5、,并按照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列支。第十六条 一般支出即协会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租赁费、公务费、活动费、会议费、差旅费、设备购置费、车辆管理费、邮电通讯费、咨询费、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及其他费用等。各项支出在预算规定范围内一般由会长(或秘书长)批准财务部门列支。第十七条 协会在开展非独立核算各项活动中,应当遵循以支定收的原则,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确定支出后向活动参与单位收取费用。第十八条 协会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

6、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结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第十九条 协会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它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第五章结余及分配第二十条 结余是指协会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的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第二十二条 专用资金是指协会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第二十三条 专用基金包括:(一)职工福利基金,即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的资金。(二)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

7、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第二十四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协会暂不提取。第七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五条 资产是指协会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相关权利。第二十六条 协会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第二十七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协会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的活动中所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低值易耗品等。协会建立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调账。第二十八条

8、 协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末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二年以上的大宗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分为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等。第二十九条 协会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一般经会长(或秘书长)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评估鉴定后,报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当期结余;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协会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第八章负债管理第三十一条 负债是指协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

9、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第三十二条 协会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应缴款项包括协会应当上缴的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第三十三条 协会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第九章清算第三十四条 协会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审计。第三十五条 协会清算时,须在梅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协会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第三十六条 协会自行清理后进行审计,清算

10、剩余资产在梅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梅州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第三十七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协会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协会每个预算期结束后向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第三十八条 协会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第三十九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协会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第四十条 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

11、等。协会可根据新增业务内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第十一章财务人员职责第四十一条 协会财务人员从事财务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主管单位和协会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职业操守。第四十二条 协会财务人员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第四十三条 具体职责:(一)具体拟定协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二)具体负责年度收支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和分析。(三)正确核算、如实反映协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四)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说明

12、。第四十四条 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违法违纪的,按国家相关法律和协会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二章会计档案管理第四十五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协会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分类和保管期限遵从国家相关法规。第四十六条 协会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和保管。未经会长或秘书长批准,不得外借。第四十七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按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销毁。第四十八条 保管期满但末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第四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秘书长监交。第五十条 协会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部门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三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于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协会常务理事会。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的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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