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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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池环函2020174号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的有关要求,2020年4月26-27日,我局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共计9人,成立审查小组,对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将审查意见印发给你单位,请按照审查意见和报告书要求,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监督落实,相关整改任务完

2、成情况及时上报市局。附件: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7月29日附件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2020年4月27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在池州市组织召开了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池州市水利局、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规划实施单位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跟踪评价编制单位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专家共

3、22人,会议由6名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共9人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开发区管委会与评价单位分别对规划实施现状情况和跟踪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审查小组经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规划实施现状截止2019年底,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规划16.22km2,其中东河主园区规模9.76km2;木镇新河园区规模6.46km2。东河主园区及新河分区由青阳县城南水厂供水,水源为牛桥水库;木镇分区现状由木镇镇自来水厂供水,水源为七星河:建成区供水系统基本完善;现状园区为雨污分流制,东河主园区废水排入青阳县污水处理厂,青阳县污水处理厂规模2万m3/d;新河分区废水排入新河镇市政污水处理厂,

4、新河镇市政污水处理厂规模500m3/d;木镇分区废水排入木镇镇市政污水处理厂,木镇镇市政污水处理厂规模1000m3/d。雨水经雨水口、雨水管收集后排放;区内天然气已开通。二、规划实施过程中环境问题分析1、用地布局(1)园区未开发用地内尚存部分未拆迁居民点待搬迁。(2)木镇新河园区不同产业类型布局与规划存在一定差距,不利于产业集聚发展。2、产业发展目前开发区三大主导产业机械制造、非金属新材料、有色金属深加工基本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 园区主导产业中的非金属新材料和黑色金属铸造中部分企业已不能满足现有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发展需求。3、基础设施(1)青阳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及新河分区现状供水均依托由青阳县

5、城南水厂,水源为牛桥水库,设计供水量为4万t/d,现实际日供水3.8万t/d;木镇分区由木镇镇自来水厂供水,水源为七星河北河,设计供水量为0.5万t/d,现实际日供水0.25万t/d。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设中水回用设施。(2)开发区现状未建设集中供热系统,园区企业均为分散供热,主要供热设备为天然气锅炉和生物质锅炉。 4、污染物控制(1)区内部分企业生物质锅炉采用水膜除尘设施,不符合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相关要求。(2)部分企业废气、废水排污口设置不规范、无标识牌。(3)现状部分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不规范。5、环境管理开发区未设置权

6、责一致的环境管理机构。6、环境监测区内现状企业的各环境要素监测主要以入驻企业环评本底、“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监测为主,未按照原规划环评要求开展开发区环境监测工作,未建立常规环境监测体系。7、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情况区内现状企业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整改要求1、用地布局(1)按照开发进度,适时推进开发区内未拆迁居民点的搬迁安置。(2)加强对现状敏感目标周边的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强化对其现有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行管理,今后适时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对于敏感目标周边尚未入驻企业的地块,需进一步明确敏感目标周边地块工业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未来企业引入允许污染小的企业。(3)

7、建立与功能区内产业不符的企业调整与退出机制。2、产业发展结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适时启动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优化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严格控制与主导产业不相符企业入驻。3、基础设施(1)完善供排水管网,推进工业水厂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2)加快开发区内锅炉达标改造,逐步采用燃气锅炉替代现有生物质锅炉。4、污染物控制(1)对开发区内企业锅炉进行排查。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推进4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生物质锅炉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按照池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

8、治理管理体系,梳理工业炉窑分布状况与排放特征,建立详细管理清单。(3)对开发区现有污染源进行排查,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4)建议针对开发区内现有涉及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开展贮存场所专项排查,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规范厂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时清运厂内暂存固废,规范企业危废登记入库和档案管理。5、环境管理建议开发区设置统一且权责一致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6、环境

9、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依照本次环评设定的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要求,每年定期开展开发区环境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开发区常规环境监测体系。7、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情况分阶段分行业逐步开展对区内排污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和核发工作,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开发区环保主管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排污、未按许可证规定排污等违法行为。四、报告书审查意见报告书通过对规划实施以来开发区现有企业和环境现状的调查,识别了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分析了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承载力和资源承载力的影响程度,明确了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有效性,对 “三线一单”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梳理了规划实施以来在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和建议。审查认为,报告书内容较全面,采用的技术路线和评价方法基本适当,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梳理较清晰,总体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皖环发201974号文对跟踪评价的要求,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规划实施中环境管理和规划修编的依据。1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青阳县人民政府,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7月29日印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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