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帕蓝特检测有限公司核技术应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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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 :GDHL-HP-14-C035核 技 术 应 用 项 目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报批稿 )填 表 人项 目 联 系 人法人代表签字填报单位全名深圳市帕蓝特检测有限公司单位公零2015 年 8 月 3 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表 1 项目概况单位名称深圳市帕蓝特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粤海大 厦 A 座 17C法人代表姓名邮编518054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深圳市帕蓝特检测有限公司核技术应用新建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料坑 工业区民生四路 1 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项目用途工业探伤(X 射线、 射线)项目依据-总投资(万元)230核技术项目 投资180 万元核

2、技术项目环保投资50 万元应用 类型放射性同位素 应用密封源射线装置其它/类源 10 枚, 5 枚 192Ir, 5 枚 75SeX 射线探伤机 15 台,型 号 为 : XXG-3505 、 XXG-2005、XXG-2505、 XXG-3005。新建放射源暂存库1.1 核技术应用的目的和任务:深圳市帕蓝特检测有限公司是经工商注册的法人单位,公司于 2014 年3 月成立。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无损检测、材料试验、工程工艺控制顾问及机械设备的检测、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公司现有员工 16 人,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3 人、持证检验人员10 人。公司设办公室、技术部、检测部、财务部。公司现有办公室、

3、实验室面积280 平方米,固定资产180万元。建设单位为适应市场需求, 决定购入 15 台 X 射线探伤机(属类射线装置)、10 台 射线探伤机(含 5 枚 192Ir 和 5 枚 75 Se 放射源, 单枚活度为 100Ci,属类源),开展现场探伤业务, 并建设放射源暂存库(源库场地为租赁, 租期为 6 年, 租赁合同见附件 6)。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 3 号令)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 年,环境保护

4、部第 2 号令)规定, 使用类射线装置、类放射源的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8 年,环境保护部第 3 号令),该报告表应报广东省环境1保护厅审批。受深圳市帕蓝特检测有限公司的委托,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承担该项目的辐射专项环评工作。1.2 项目概况1.2.1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料坑工业区民生四路 1 号,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 放射源暂存库北面 15 米处是深圳市盛西源实业有限公司厂房, 西南面 150 米是其办公楼, 东面 80 米处是南光高速, 南面是空地, 源库四至图见附图 2,源库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项目所在地周围 2

5、00 米范围内无未成年保护目标。1.2.2 评价规模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规模为: (1)拟购 15 台 X 射线探伤机、 10 台 射线探伤机(含10 枚类源),开展现场探伤业务; (2)建设放射源暂存库。具体规模见表 1-1。表 1-1 本次评价规模射线装置名称型号管电流管电压数量X 射线探伤机XXG-35055mA350kV2XXG-3505Z5mA350 kV1XXG-30055mA300 kV2XXG-3005Z5mA300 kV1XXG-25055mA250 kV5XXG-2505Z5mA250 kV2XXG-20055mA200 kV1XXG-2005Z5mA200 kV1放射源名称单

6、枚活度类别数量用途192Ir100Ci类5 枚 射线探伤机75Se100Ci类5 枚 射线探伤机1.3 编制依据1.3.1 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号;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 号;(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2 号;(6)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49 号;(7)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8 年 1

7、1 月 21 日修正),国家环保部令第 3 号;(8)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部令第 18 号; (9) 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国家环保总局 2005 年第 62 号公告;(10)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 年 1 月;1.3.2 技术导则及规范(1)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的内容和格式(HJ/T10.1-1995);(2) 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一般规定(GB1215-89);(3) 环境地表 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93);(4)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20

8、01);1.3.3 评价标准一、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1)剂量限值表 1-2 剂量限值的相关内容相关条款具体内容B1.1 职业 照射B 1.1.1.1 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 a)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 5 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 20mSv;B1.2 公众 照射B1.2.1 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 下述限值:a )年有效剂量, 1mSv。本项目管理目标值: 按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要求,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取职业照 射年平均有效剂量的四分之一作为职业工作人员

9、的年有效剂量管理目标值,即不超过 5mSv;取公众照射年有效剂量的四分之一作为公众成员的年有效剂量管理目标值,即不超过 0.25 mSv。3(2)工作场所分区a.控制区(一)应把辐射工作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以便于辐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二)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把需要和可能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的区域定 为控制区,以便控制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正常照射或防止污染扩散,并预防潜在照射或限制潜在照射的范围。(三)在控制区的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处设立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并给出相应得辐射水平和污染水平的指示。(四)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控制区。b.监督区(一)这种区域未被定为

10、控制区,在其中通常不需要专门的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但需要经常对职业照射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价。(二)在监督区入口处的适当地点设立表明监督区的标牌。二、工业 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32-2008(1) 射线探伤机的放射防护性能要求表 1-3 照射容器周围空气比释动能率控制值探伤机类别与代号距容器外表面不同距离处空气比释动能率控制值/mGyh-10cm5cm100cm手提式P20.50.02移动式M210.05固定式F210.1(2) 射线探伤的通用防护要求应使用为 探伤设计的专门设备,探伤人员应全面熟悉所有设备,以及操作方法和潜在的问题。所用放射源的核素和活度应优化选择, 在保证工作人员的剂量

11、符合“合理达到尽 可能低的水平”原则的同时,获得足够的诊断信息,应采用先进的成像技术,如影像增强屏或快速屏组合。4探伤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审管部门要求的个人剂量计(包括热释光或胶片剂量计 和直读式剂量计),每个工作小组应至少配备一台具有检验源的便携式剂量仪, 并配备能在现场环境条件下被听见、看见或产生震动信号的个人报警剂量仪。探伤作业之前,应对探伤机做如下的检查:a)检查源容器和源传输管的照射末端是否损伤、磨损或者有污物;b)检查螺母和螺丝的紧密程度、螺纹和弹簧是否有损伤;c)确认放射源紧锁装置工作正常;d)检查控制软轴末端是否有磨损、损坏(磨损标准由厂家提供),与控制导管是否有连接;e)检查源

12、容器和源导管是否连接牢固;f)检查输源导管和控制导管是否有毛刺、破损、扭结;g)检查警告标签和源的标志内容是否清晰;h)测量紧靠源容器表面的空气比释动能率是否符合本标准 4.1 的要求, 并确认放射源处于屏蔽状态。如发现以上情况与正常状态不一致,应在更换或维修设备后投入使用。工作完毕离开现场前, 探伤人员应对探伤装置进行目测检查, 确认设备没有损坏。应用可靠的放射检测仪器对探伤机进行检测确认放射源回到源容器的屏蔽位置。(3)移动式探伤要求现场探伤作业应使用合适的准直器并充分考虑 射线探伤机和被检物体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现场屏蔽等条件。探伤作业开始前应备齐下列防护相关物品,并使其处于正常状态

13、:a)便携式放射检测仪器和个人剂量计、剂量报警仪;b)导向管、控制缆和遥控;c)准直器和局部屏蔽;d)现场屏蔽物;e)警告提示和信号;f)应急箱,包括放射源的远距离处理工具;5g)其他辅助设备,例如:夹钳和定位辅助设施。进行探伤作业前,应先将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一)控制区边界外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低于 15Gyh-1。(二)在控制区边界上用现存的结构如墙、暂时的屏障或绳索、带子制作的警戒线等围住控制区。(三)在控制区边界上合适的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标牌。(四)探伤作业期间应安排人员对控制区边界进行巡逻,未经许可人员不得进入边界内。(五)探伤作业期间还应对控制区边界上代表点的剂量率进行检测, 尤其是探伤的位置在此方向或者辐射束的方向发生改变时,如有必要可调整控制区的边界。(六)监督区位于控制区外, 允许与探伤相关的人员在此区活动, 培训人员或探访者也 可进入该区域。其外边界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不大于2.5Svh-1 ,边界处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标牌,公众不得进入该区域。控制放射源传输的地点应尽可能设置于控制区外,同时应保证操作人员之间有效的交流。(4)放射源的储存和领用(一)探伤使用单位应设立专用的放射源(或带源的探伤装置) 的储存库。储存库应为 单独的建筑,不能和爆炸物品、腐蚀性物品一起存放。储存库的相应位置设置电离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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