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税务局舆情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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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县税务局舆情专项应急预案为了建立健全xx县税务局改革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可能产生的负面舆情得到及时、有序处理,按照总局、区局、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可能出现的部分纳税人不理解、部分原税务部门信访人上访等情形而产生的负面舆情的应对工作。二、工作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积极预防、快速反应,密切协作、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指挥处理得当,改革工作不乱,征纳关系和谐,社会秩序稳定。三、组织领导xx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对xx县范围内产生的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成立xx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舆情专

2、项应急领导小组,xx县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永铭及xx县税务局办公室临时负责人王德斌任副组长,xx县税务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任组员。如出现无法应对或特别紧急情况的,应立即报告xx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舆情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在扎实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聘用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稳定。同时还要同宣传部、公安局等有关舆情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寻求理解与支持,共同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四、组织体系(一)领导机构。县局设立涉税舆情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舆情应急工作组”),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纳服科、人教科、监察室、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

3、研究、协调、决定涉税舆情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涉税舆情应急管理制度;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税舆情事件。(二)办事机构。舆情应急工作组在办公室设涉税舆情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舆情应急办”),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办公室分管舆情工作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纳税科、人教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各指定一名同志为成员。舆情应急办负责落实涉税舆情管理制度,研究重大涉税舆情应对处置方案,加强日常涉税舆情管理。涉税舆情事件发生后,县局机关相关部门应认真配合舆情应急办快速有效应对处置涉税舆情事件。五、应急程序(一)预警监控。舆情应急办牵头管理涉税舆情网络监控,加强涉税舆情监控分析。县局应配备专职人员或委托专

4、业机构对涉税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发生重大涉税舆情信息,舆情应急办应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舆情应急办报告处置情况。涉税舆情预警监控对象为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重点监控各类网站站点,包括商业网站、新闻网站、视频网站、社区论坛、博客微博等。预警监控的内容为重要税收经济问题的批评性舆论;县局因决策不科学、政策不落实、执法不规范、法纪不严明、为税不清廉以及对税收政策误读等引发的涉税舆情;税收工作中出现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二)初步核实。发现重大涉税舆情后,舆情应急办应及时向应急办主任通报舆情线索,督促应急办成员核实舆情事实。应急办应迅速组织调查,核实舆情发生的基本情况

5、、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等,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向县局舆情应急办主任报告情况。发生重要涉税舆情,应急办须在2小时内向市国税局报告;同时向景宁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三)情况报告。县局重大涉税舆情经初步核实后,舆情应急办应及时向舆情应急工作组或有关局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并提出有关应对处置措施。发生影响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涉税舆情,要及时上报丽水市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情况报告应包含涉税舆情突发事件的各要素,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性质、规模、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信息来源、舆情现状、未来走势判断;目前处置情况、事态发展趋势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6、。情况报告应以书面报告为主,标明签发人。对紧急事件,可以采取口头报告的形式,事后补报书面报告。情况报告原则上要求逐级上报,对特别重大涉税舆情,可越级上报,同时抄报上一级税务机关。(四)应急响应。舆情应急办应根据舆情应急工作组的处置意见,研究制定应对方案,报舆情应急工作组审批后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可成立临时工作组。(五)应急处置。妥善处置。涉税舆情发生后,应急办要区分涉税舆情性质和严重程度,迅速制定应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要在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公开事实、回应关切。对于情况属实的负面舆情,要主动引导和平衡舆论,并严肃工作问责,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以有效手段修复公信力;对于情况失实的负面

7、舆情,要及时澄清,协调有关部门从源头上控制虚假信息的进一步传播。信息发布。县局应结合实际选择信息发布形式、发布平台和发布时机,坚持速报事实、慎报原因、重报态度、续报进展的原则,客观、准确发布信息,包括调查核实情况、税务机关态度及处理意见等。舆论引导。县局应根据舆情事态发展情况采取相应引导措施,及时发布新闻通稿做好相关解读,组织税收评论员和网络宣传员及时发声引导舆论,做到冷热均衡、疏密得当、深浅适宜。协调配合。县局要加强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网管网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指导和支持。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六)后期处置。应急处置措施实施后,要继续做好涉税

8、舆情的跟踪监控工作。涉税舆情负面影响进一步扩散或出现新问题的,要重新启动舆情响应程序,制定实施舆情处置方案。涉税舆情负面影响有效控制或消除后,舆情应急办要对舆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评估,并向舆情应急工作组报告。六、应急保障(一)人力保障。加强涉税舆情队伍建设,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熟练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的税务人员,兼任网络宣传员,加强对税收舆情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涉税舆情管理人才库。(二)技术支持。强化涉税舆情监控和处置手段,建立涉税舆情保密信息共享平台,及时维护和更新外购软件产品,提高我局涉税舆情处置水平。(三)沟通协作。机关内部各科室之间应加强舆情信息防控工作的沟通

9、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升涉税舆情的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税收舆情工作人员和网络宣传员应加强对税收政策制定执行、税收征管、行政管理等工作的了解,防范于未然。(四)归口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渠道,注重公信力的培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等归口管理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统一对外发布口径。加强对工作人员个人开设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理,未经授权,个人不得发布未经公开的税收信息。(五)责任追究。在舆情处置和信息发布中失职、渎职或造成负面影响以及未经授权私自发布未公开税收信息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七、预案管理本预案由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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