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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分)2020年8月6日至12日,河北省地质矿产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张 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河北地质勘查院编制的张家口华 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冶金镁灰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进行了函审。专家经认真审阅,提出了修改意见。函审结束后,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形成评审意见如下:一 、矿区基本情况矿区位于*市* 区*镇*北,面积*,采矿许可证号: C*, 有效期限自2018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18日。根据 2019年11月评审通过的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
2、有限公司冶金镁灰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方案,该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22.1年。本方案服务年限 26. 1年(即2020年9月2046年10月),包括矿山服务年限、生产期满后1年的治理与土地复垦期和3年管护期。本方案适用期5年(2020年9月2025年8月)。二 、矿区地质环境背景矿区地处宣化盆地东北缘低山区,大地构造位置中朝准地台燕山台褶带宣龙复式向 斜龙关穹褶束南部。矿区出露地层主要为中元古界长城系高于庄组和新生界第四系。区 内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岩溶裂隙水。矿区附近有村民耕作、放牧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三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该矿山为小型矿山,方案中评估区
3、范围的确定比较合理,将评估区重要程度定 为较重要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定为中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定为二级是合适的。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露天采场崩塌、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露天采 场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严重,工业场地、破碎站、办公区和矿区道路对地形地貌 景观影响和破坏较严重;矿山开采对含水层影响较轻、对水土环境污染影响较轻。矿山 地质环境预测评估:露天采场崩塌、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露天采场、取土 场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严重,工业场地、破碎站、办公区和矿区道路对地形地貌 景观影响程度为较严重;矿山开采对含水层影响程度较轻、对水土环境污染影响较轻。评估依据较
4、充分。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原则及方法,结合矿山实际,将评估区划分1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包括露天采场及取土场,面积 8.11hm ; 次重点防治区包括工业场地、破碎站、办公区、矿区道路,面积12.28hm ; 一般防治区面积9.95hm。防治分区基本合理。四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方案提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任务明确,提出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 含水层修复、水土污染修复等主要技术措施基本合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主 要工程及工程量:露天采场边坡清理危岩预计1400m , 露天采场外围设置铁丝网防护栏 2100m、 设警示牌42块;露天采场边
5、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监测1413点次;地下水水位监测530点次;水质监测44点次;土壤监测66点次。五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部署方案提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体工作部署合理,将矿山地质环境 治理工作分为近期(2020年9月2025年8月)和中远期(2025年9月2046年10月)两个阶段的实施计划合理,近期年度工作安排基本可行。六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经费估算方案估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费用55.57万元,资金估算基本合理。七、上期方案完成情况矿山上期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由河北省地质测绘院2013年4月编制,根据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化分局2020年6月提供的“关
6、于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冶金镁灰矿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矿山完成的主要治理工程:工业广场周边和运矿道路两侧种植新疆杨190株(部分补栽为油松)。八 、问题建议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矿山应结合实际认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各项工程,加强矿山地质灾害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综上, 方案符合编制要求,评估结果正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部署合理,工程量测算和经费估算基本合理,专家组同意评审通过该方案。主 审 专 家 ( 签 字 ) :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土地复垦部分)2020年8月6日至12日,河北省地质矿产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
7、家组成专家组(名 单附后),对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河北地质勘 查院编制的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冶金镁灰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 复垦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函审,专家经认真审阅,提出了修改意 见。函审结束后,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形成评审意见如下:1.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复垦责任范围20.3843公顷,其中有林 地1.8320公顷、灌木林地7.4156公顷、其他草地1.1870公顷、采矿用地9.9497 公顷,用于露天采坑7.0797公顷、工业场地3.9925公顷、破碎站5.0093公顷、 办公区3.2014公顷、取土场1.0
8、280公顷、矿区道路0.0734公顷,拟复垦为有林 地14.6538公顷、其他草地5.7305公顷,土地复垦率为100%。项目静态总投资 401.58万元,亩均静态投资13134元;动态总投资691.75万元,亩均动态投资22624元。2.土地复垦方案中采取的表土剥离、构筑物拆除、清理、砌筑、松翻、覆土、 翻耕、平整等工程合理,采取的植被恢复、土壤改良、监测管护等措施可行,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充分,保障措施得当,预期效益明显。3.方案内容和格式符合编制要求,复垦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程和技术 标准,复垦后土地利用方向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复垦义务人编制的 复垦方案征询过土地所有权人意见,
9、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承诺的土地复垦资金来源、施工进度和管理措施可以满足土地复垦的实际需要,复垦方案可行。专家组认为:本土地复垦方案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 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56号)和河北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冀国土资发201611号),一致通过对该方案的评审。建议生产(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确保复垦方案设定目标的实现。主审专家(签字) 3评审专家组名单专家组成员姓名专业职务/职称单位签名主审专家赵宗壮水文地质教授级高工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主审专家赵元杰土地管理教授河北师范大学成 员秦建文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河北省石家庄水文水资源勘测 局成 员张少才水文地质教授级高工河北省水文工程勘查院成 员郭伟志土地管理高级工程师河北省土地整理服务中心成 员孙 玉水文地质教授级高工河北省地矿局国土资源勘查中 心成 员周凤茹经济高级会计师河北省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