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及海岛可再生能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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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海洋可再生能源(以下简称“海洋能”)是可再生能源的 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海洋能开发利用能力,推进海洋能技 术产业化,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战 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和涉海有关规划,制订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指导“十三五”时期我国海洋能发展。 规划所指海洋能包括海洋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温 差能、盐差能、生物质能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等。规划期 限为 2016 年至 2020 年。一、发展现状与形势需求(一)发展基础“十二五”时期

2、,我国海洋能发展迅速,整体水平显著提 升,进入了从装备开发到应用示范的发展阶段。基本摸清了 海洋能资源总量和分布状况,完成了重点开发区潮汐能、潮 流能、波浪能资源评估及选划。自主研发了 50 余项海洋能 新技术、新装置,多种装置走出实验室进行了海上验证,向 装备化、实用化发展,部分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我国 成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掌握规模化开发利用海洋能技术的 国家之一。4.1 兆瓦的江厦潮汐试验电站已稳定运行三十多 年,3.4 兆瓦模块化大型潮流能发电系统的首套 1 兆瓦机组 实现下海并网发电,100千瓦鹰式波浪能发电装置和 60千瓦 半直驱式水平轴潮流能发电装置累计发电量均超过 3万度,

3、在建海洋能项目总装机规模超过 10,000 千瓦。海洋能试验 场相继启动选址、设计和建设,以山东海洋能研究试验区、 浙江潮流能示范区、广东波浪能示范区为核心的海洋能发展 区域布局初现雏形。一批企业进军海洋能行业,产学研紧密 结合的海洋能开发队伍初步形成。我国加入了国际能源署海 洋能源系统实施协议,并与多个国家签订海洋能开发合作协 议,海洋能领域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二)形势与需求 国际社会对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 化等问题日益重视,加快开发利用海洋能已成为世界沿海国 家和地区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沿海国家和地区更加重视 海洋能发展,纷纷通过制定中长期发展路线图,布局和推动 海洋

4、能发展,提供多元化资金支持,出台针对性强的激励政 策,建设海洋能研究中心、海上试验场等公共平台等多种方 式支持海洋能发展。海洋能技术正向高效、可靠、低成本、 模块化及环境友好等方向发展,海洋能利用规模化和商业化 趋势越发明显。潮汐能技术已经商业化应用,世界最大的潮 汐电站已建成投产,新型潮汐澙湖电站立项启动;潮流能技 术基本成熟,单机功率已达 1兆瓦,百兆瓦级潮流能发电场 立项启动;波浪能技术种类较多,部分百千瓦级波浪能发电 装置基本完成海上测试及示范运行,兆瓦级装置正在加紧研 发;温差能技术研发开始升温,50 千瓦温差能电站实现并网 运行,正在推进 10 兆瓦温差能项目。国际海洋能产业初现

5、雏形,越来越多国际知名企业进军海洋能产业,海洋能产业 化进程正不断加快。海洋能将成为未来能源供给的重要组成 部分和未来海洋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我国海洋能资源丰富,岛屿众多,具备规模化开发利用 海洋能的条件。海洋强国、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战略和“一带 一路”倡议的提出,为海洋能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 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发展 可再生能源作为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的重点,并提出“积极 开发沿海潮汐能资源”。“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规划将海洋能作为重要支持方向。海洋能产业作为战略性 新兴产业,具有产业链条长、带动性强等特点,在国家良好 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支持下,各地

6、和企业开发海洋能的热 情持续高涨,智能电网、独立供电等技术的长足发展也为海 洋能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大力发展海洋能既是 优化能源结构、拓展蓝色经济空间的战略需要,也是开发利 用海洋和海岛、维护海洋权益、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选择。 但我国海洋能发展仍然面临工程示范规模偏小、技术成熟度 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公共平台服务能力不足、产业链尚未 形成、政策环境有待完善等问题。必须抓住宝贵的发展机遇, 主动作为,突破商业化应用瓶颈,实现海洋能跨越式发展。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7、按照优化能源结构、拓展蓝色经济空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的要求,坚持自主创新,以显著提高海洋能装备技术成熟度 为主线,着力推进海洋能工程化应用,夯实海洋能发展基础, 实现海洋能装备从“能发电”向“稳定发电”转变,务求在海上开 发活动电能保障方面取得实效,加速我国海洋能商业化进 程。(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牵引。围绕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服务海 岛开发、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海洋权益维护等需求为导向, 突出因地制宜、海能海用,加快推进海上供电技术研究及开 发应用。坚持创新引领。突破规模化应用技术瓶颈,强化工程示 范带动,推进海洋能技术从原理创新向工程化应用转变。积 极引进国外海洋能先进技术,实现本地化

8、制造生产,缩小与 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积极发挥海上试验场的技术支撑服务作用,显著提高海洋能发电装备技术成熟度。积极研发新技术、新装置,为海洋能可持续发展做好技术储备。坚持企业主体。进一步密切产学研合作,推进企业作为技术成果转化的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在能源开发、装备制造、 海洋工程等领域的优势。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和专业化中小企业,推进形成涵盖设计、制造、施工、运维等全链条的海洋 能产业链。坚持际视野。主动融入全球海洋能创新与应用网络共享全球创新资源和市场。立足我国海洋能技术与产业优 势,加强海洋能技术“引进来”和“走出去”,强化国际交流合作, 形成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海洋能技术和产业合作态势。(

9、三)主要目标到 2020 年,海洋能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创新 能力大幅提高,核心技术装备实现稳定发电,形成一批高效、 稳定、可靠的技术装备产品,工程化应用初具规模,一批骨 干企业逐步壮大,产业链条基本形成,标准体系初步建立, 适时建设国家海洋能试验场,建设兆瓦级潮流能并网示范基 地及 500 千瓦级波浪能示范基地,启动万千瓦级潮汐能示范 工程建设,全国海洋能总装机规模超过 50,000 千瓦,建设 5 个以上海岛海洋能与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独 立电力系统,拓展海洋能应用领域,扩大各类海洋能装置生 产规模,海洋能开发利用水平步入国际先进行列。(四)发展布局依据我国海洋能资源分布

10、特点及海洋能开发利用基础, 布局一批海洋能重点发展区域,完善配套平台建设,引导研 发、设计、示范、测试、施工、运维等海洋能开发上下游相 关机构向区域集聚发展,逐步构建适于推进规模化应用的海 洋能发展新格局。渤黄海海域:充分发挥本地区海洋科技资源实力雄厚的 优势,结合多种海洋能资源兼顾的特点,集聚科技创新要素, 优化技术服务环境,加快海洋能测试服务及创新设计企业孵 化,建设海洋能创新、设计及服务产业示范区。东海海域:充分发挥本地区潮汐、潮流能资源丰富及技 术研发和产业化优势,结合地区科技创新和海洋战略,优化 产业发展环境,促进潮汐、潮流能开发、测试服务及装备制 造企业孵化,建设潮汐、潮流能产业示

11、范区。南海海域:充分发挥本地区波浪能、温差能资源丰富及 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优势,结合地区科技创新、海洋战略及维 权需求,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海洋能开发、装备制造及 测试服务企业孵化,建设海洋能产业示范区。沿海海岛:立足我国海岛资源状况及能源供给保障需 求,结合“生态岛礁”工程,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开发海洋能, 加强海洋能技术推广应用,在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 东、海南等地建设多个海岛示范区。三、重点任务(一)推进海洋能工程化应用 开发高效、稳定、可靠的海洋能技术装备,按照工程设 计、制造、运维等要求,开展一批海洋能示范工程建设,提 高稳定发电能力,推动在海岛供电、海水养殖、海洋仪器供 电等领

12、域的实际应用,提升海洋能工程化应用水平。1. 推进装备产品化以提高海洋能装置转换效率,降低建造和运行成本,提 升可靠性、稳定性及可维护性为重点,突破新材料、新工艺、 防腐防生物附着等共性技术瓶颈,提高恶劣海况下生存能 力,优化设计,建立产品化标准体系,提高我国海洋能装备 开发制造水平。开展潮流能机组整机、叶片、高可靠传动、 水下密封、安装基础等技术优化,重点开发 3001000 千瓦 模块化、系列化潮流能装备。开展波浪能装备整机、能量捕 获、动力输出、锚泊系统等技术优化,重点开发 50100 千 瓦模块化、系列化波浪能装备。开展万千瓦级低水头大容量 潮汐能发电机组设计及制造,形成具备国际市场竞

13、争能力的 潮汐能装备。2. 扩大工程示范规模积极开发沿海潮汐能资源。优先支持已有一定工作基础 的优良站址的潮汐能电站建设项目,推动万千瓦级潮汐能示 范电站建设;推动潟湖式、动态潮汐能技术等环境友好型新 型潮汐能技术工程示范;开展具备综合利用前景的潮汐能综 合开发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启动 12个万千瓦级潮汐能示范 工程建设,完成 13个新型潮汐能技术及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建设。潮汐能总装机规模突破30,000 千瓦。大力推进潮流能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实施潮流能示范 工程,建设兆瓦级潮流能并网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多种形式 的单机 300 千瓦以上潮流能发电机组应用,在潮流能试验场 等开展示范运行;开展小

14、单机容量、多台(套)潮流能阵列 化发电场建设与示范,稳步推进百千瓦级潮流能独立供电示 范工程及应用,为近海岛屿提供能源解决方案。潮流能总装 机规模突破 10,000 千瓦。稳步推进波浪能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实施波浪能示范 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 500 千瓦波浪能示范工程;积极推进 多种形式的单机 50 千瓦以上波浪能发电装置应用,在波浪 能试验场等开展示范运行;开展小单机容量、多台套波浪能 阵列化发电场建设与示范,稳步推进百千瓦级波浪能独立供 电示范工程及应用,为近海岛屿提供能源解决方案。波浪能 总装机规模突破 1,000千瓦。3. 拓展应用领域针对海洋观测仪器能源供给需求,开展小型化、模块化

15、 海洋能发电装置研制,为海洋观测仪器提供长期、稳定能源 供给;围绕深海网箱养殖、海洋牧场建设等需求,开发定制 化海洋能发电系统;针对南海开发及其资源环境特点,开展 波浪能供电以及温差能发电、制冷、制淡等综合利用平台研 发。实现生产及应用各类海洋能装置突破 1000 台套。专栏1 “十三五”海洋能发展重点示范工程万千瓦级潮汐能示范工程建设。在浙江、福建等地区,优选已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的潮汐能站址,开展万千瓦级潮汐能示范工程建设。浙江舟山潮流能并网示范基地建设。在浙江地区,以潮流能示范工程为 核心,开展潮流能并网示范基地建设,具备兆瓦级潮流能机组并网示范能力, 年发电量不少于100万千瓦时。广东万

16、山波浪能示范基地建设。在广东地区,以波浪能示范工程为核心, 开展波浪能示范基地建设,具备总装机500千瓦波浪能装备示范运行能力, 年发电量不少于50万千瓦时。(二)积极利用海岛可再生能源加强成熟海洋能技术在海岛地区和极区的推广应用,鼓 励全国海岛保护规划重点支持的边远海岛和符合条件的 近岸海岛实施海岛多能互补示范工程,为海岛居民生活生 产、海岛资源保护和海洋权益维护提供能源供给。加强海岛 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估。1. 开展海岛可再生能源评估立足我国海岛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及能源供给保障需 求,开展海岛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与评估,建立资源潜在开 发量和技术开发量空间分析方法。开展多能互补电站微观选 址、海岛遮挡影响评估及环境对电站发电效率影响评估等关 键技术研究,形成海岛可再生能源精细化评估体系,建设海 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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