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协议范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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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协议范本赤水市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甲方:_乙方:_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订立本合同。一、企业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1、企业根据林业局和上级的规定,结合本场实际,制定企业工资制度并付诸实施。2、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3、工资分配应适当向生产一线,苦、脏、累、险的岗位和工种倾斜。二、企业工资收入水平和调整1、确保全年不拖欠职工工资,并将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逐年提高职工工资收入。2、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发生的加班可实行轮(串)休或依照劳动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

2、加班费。特殊情况下(如法定假日、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企业应依法支付。三、职工工资发放与支付办法1、企业职工工资应按月足额发放。2、工资以货币(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等代替货币。四、企业最低工资保障林场要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线。五、奖金、津贴水平和分配办法1、企业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取暖费、菜金补贴、独生子女奖励费等。有技术职称人员按月享受科技津贴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在岗职工的各项补贴。2、企业可根据当年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发放奖金,具体数额由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内双方

3、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就工资专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通报和协商,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双方应严格遵守决定。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平等协商会议,就工资专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通报和协商,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双方严格遵守决定。、林场的权利和义务1、林场应强化企业管理,加强宏观调控能力,杜绝森林资源和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2、林场根据国家和上级的规定,结合本场实际,有权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与奖罚办法在全局实施。3、林场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根据国务院职工奖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在处罚前,征求工会的意见。4、林场应按厂务公开实施的要求,对有关工资规定的

4、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开。5、保障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劳动权利,依法享受特殊保护等福利待遇。6、企业必须遵重和支持工会参与工资专项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支持工会行使民主参与和监督的权利。7、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保持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林场工会的权利和义务1、场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认真落实并确保完成局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数。2、加强对职工安全防范教育,并支持职工对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进行惩处的要求。3、林场处理违纪职工,局工会如有异议,有权提出建议,待与林业局协商统一意见后方可处理。4、场工会要积极

5、履行监督职能,定期监督检查林场有关工资规定的公开内容,倾听职工群众的反映。5、积极参与工资专项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参与民主协商的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利和利益。6、维护林场的整体利益,并代表全场职工的整体利益,教育职工正确处理好个人、企业与国家三者利益的关系。七、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场工会将本合同报林业工会,林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文本后_日内无异议,本合同即行生效。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均有权提出调整和修订意见,并在十日内进行协商,修改或补充合同条款,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

6、的法律效力。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经集体协商后予以变更或解除。3、本合同在职代会上签订,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九、违约责任合同双方无故违约,要各自承担违约责任。单方违纪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十、附则1、本合同适用于绥阳林业局河湾林场辖区内的所有公有和非公有制企业。2、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林业局工会、林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存档一份。3、本合同解释权属河湾林场和河湾林场工会。甲方:_乙方:_年_月_日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协议范本(二)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条根据中

7、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代表公司全体职工的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双方代表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二条公司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第三条公司对各子(分)公司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子(分)公司在工资总额范围内对所在

8、单位职工实行二次分配的工资制度。第四条按照我省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各子(分)公司发展现状及实现预算目标难易程度,在实现当年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的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和各单位完成_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前提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10%范围内增长;效益指标完成预算目标且进步幅度在10%以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可超过10%;效益指标超出预算目标,职工工资可继续增长且不设上线。第五条公司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90元(高于省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六条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下情况的支付标准为:(一)职工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职工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公司

9、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二)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支付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三)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公司支付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生活费的标准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四)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五)内部退养职工以及其他不在岗职工生活费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六)公司与职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暂停支付职工工资和福利。第七条公司依法安排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

10、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另外支付职工工资。第八条公司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按照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乘以其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第九条为进一步提高生产一线职工收入水平,公司对实施轮班作业的生产一线在岗职工实施中夜班津贴制。第十条公司每月19_日(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货币形式通过银行(或者直接)支付职工工资、生活费、病假工资等,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公司要按月书面记录职工工资的数额、项目

11、、时间并由职工本人签字,同时向职工提供个人工资清单。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三)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四)本地区或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的;(五)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公司职工实际工资较大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变更或解除合同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七日内由公司报山西省人力

12、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第十三条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经双方对公司_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的分析及预测,一致认为:公司和全体职工从维护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出发,共同奋斗,确保实现_年生产经营目标。第十四条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年_月_日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十五条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公司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3、提出异议的事项,双方协商代表应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协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审。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太原钢铁(集团)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章)有限公司工会(章)首席代表签字:_ 首席代表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协议范本(三)甲方(企业方):X公司(行业、区域)乙方(职工方):X公司(行业、区域)工会首席代表:_ 首席代表:_代表人数:人代表人数:人提示:工资集体协商

14、代表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每方人数应不少于3人,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行业(区域)协商企业方首席代表应推举产生。协商双方也可委托本单位以外专业人员作为本方的协商代表,但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_年度工资调整幅度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参照本市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年度除经营者以外的职工平均工资在上年万元的基础上,增长幅度为%。(或

15、者增幅在%_%之间)生产服务等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为%。提示:年度工资调整幅度应当作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双方可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销售额、利润等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或经营目标等,参照本市工资增长指导线,协商确定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应当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经济效益下降的,职工平均工资可维持原水平或适当下浮。企业应根据所在行业和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界定生产服务等一线岗位范围,生产服务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行业(区域)可协商产生行业(区域)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最低增长幅度,各个企业在最低工资增长幅度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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