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法律法规须知动物防疫小常识关于养殖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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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 物 防 疫 法 律 法 规 须 知动物养殖篇 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事关养殖业的兴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是每个养殖者的法定义务,也是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养殖者自身利益的需要。养殖场所具条件。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须做到:(1)选址要恰当。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城镇居民区、人口密集区、其他养殖场及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2)布局要合理。场区周围建围墙;生产、生活、办公区分开;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

2、置消毒池或消毒垫;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3)设施要配齐。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疫苗冷冻(冷藏)、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和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有相对独立的动物隔离舍。(4)制度要健全。有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5)开业要申请。建成后要向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开业。否则,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强制免疫必履行。养殖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目前,国家规定的畜禽强制免疫病种,猪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羊有口蹄疫;鸡有禽流感,鸡新城

3、疫;鸭、鹅有禽流感,经过强制免疫的猪牛羊还要佩戴耳标。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引进动物有手续。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外地引进动物饲养的,应当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取得合法的检疫手续,并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后方可混群饲养。种、乳用动物应检测。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还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档案标识符要求。养殖场应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否则,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收购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使用伪造、变造的

4、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场地车辆要消毒。动物的饲养场地应当定期进行消毒。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等在装前卸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出售动物需报检。出售动物前,货主应向当地动物检疫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并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否则,处动物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病害动物要处理。饲养过程中出现的病死动物和染疫动物,不得随意抛弃,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饲养过程出现的死亡动物和染疫动物,不得出售,否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情

5、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发现疫情要报告。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执法检查要配合。要如实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不得阻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不得阻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民刑责任要承担。违反规定,导致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动物防疫、检疫规定,引发重大动物疫

6、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追究责任。动 物 防 疫 法 律 法 规 须 知 动物屠宰篇 动物产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是屠宰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是维护屠宰行业合法经营秩序和经营者自身利益的需要。开办屠宰场须办证。兴办屠宰场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并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屠宰经营。否则,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7、以下罚款。动物应附证佩标入场。动物入场时,货主要向驻场检疫室报验。入场动物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和畜禽标识,且临床检查健康。从市外调入动物,应先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备案,运输时应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边境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并在检疫合格证明上加盖“监督检查专用章”。无畜禽标识的,可单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无检疫证明的,或证物不符的,先处罚后补检,可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10%50%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13倍的罚款。补检时检疫费加倍收取。屠宰实施同步检疫。开宰前,货主应向驻场检疫室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取得准宰单,方可屠宰。动物屠宰时胴体与头蹄内脏实行同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加盖检疫

8、合格验讫印章,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方可出场。未经检疫出场的,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产品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依法可以补检的进行补检,加倍收取检疫费,不能补检的没收销毁。禁止病害产品出场。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出售或加工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屠宰过程接受监管。屠宰过程应接受驻场检疫人员的全程监管,包括对动物产品采样、留验、抽检,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查封、扣押和处理,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等,屠宰场业主或

9、货主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运载工具装前卸后应消毒。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装前卸后要消毒。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发现疫情要报告。发现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时,应当立即向驻场检疫人员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应当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规定,否则,处一

10、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要担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引发重大动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不合格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追究责任。动 物 防 疫 法 律 法 规 须 知 动物诊疗篇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是动物诊疗机构的法定义务,也是打击和取缔非法动物诊疗活动,切实维护动物诊疗秩序的需要。动物诊疗要办证。拟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否则

11、,停止其诊疗活动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申请办证具条件。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选址符合要求;有独立的出入口: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具有规定数量的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诊疗机构,应当具备有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及3名以上执业兽医;不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不得使用

12、“动物医院”的名称。完善手续是前提。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设施设备清单;(7)管理制度文本;(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诊疗活动要规范。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依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动物诊疗机构应在诊疗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应当按照国家兽药管理的规定使用兽药,不得使用假劣兽药和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兼营宠物用品、宠物食品、宠物美容等项目的,兼营区域与动物诊疗区域应当分别

13、独立设置;应当使用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病历、处方笺应当印有动物诊疗机构名称;病历档案应当保存3年以上;安装、使用具有放射性的诊疗设备的,应当依法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发现动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时,不得擅自进行治疗;应当按照农业部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和动物病理组织;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活动;不得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不得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诊疗

14、废水,应当参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医疗废弃物;应当配合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工作;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培训;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应办理变更手续。违反规定要追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视其情节,可给予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兽医主管部门吊销动物诊疗许可证。动 物 防 疫 法 律 法 规 须 知 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篇 动物产品安

15、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是农贸市场、超市、冻库、畜禽交易市场及宾馆、院校等集体用肉单位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广大市民动物产品消费安全,维护动物及动物产品合法经营秩序,保护经营者合法利益的需要。 经营场所具条件。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市场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建立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害动物产品的处理设施和清洗消毒设备。有活禽经营的市场,其交易区应与市场内其他区域相对隔离,水禽与其他禽分开,宰杀间与活禽存放区域隔离,宰杀间与出售场地分开。动物交易符要求。经营动物应附检疫证明,经营动物产品应附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否则,对货主处以同类检疫合格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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