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苗族资料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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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苗族概况苗族是海南岛的世居民族之一。现有人口6万余人,居海南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第二位。苗族有本民族语言,没有本民族文字。海南苗语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中的瑶语支。全岛苗族语言统一,没有方言差异。海南苗族自称“金门”或“金第门”,“苗”是他称。 苗族迁移海南岛始于明嘉靖至万历年间,从广西等地作为兵士被朝廷征调到海南,撤防后一些苗族士兵落籍海南,也有一部分因谋生而移居海南岛,至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 海南苗族主要分布在海南岛的中南部山区,以农耕和种植业为主,也有走向市场,从事商业的苗族同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海南苗族没有固定的居住点,他们在深山密林中,过着“一年一砍山,几年一搬家”迁徙不

2、定的游猎生活。他们居住分散,没有耕地,砍山为园,刀耕火种,狩猎与采集,生活十分困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帮助苗族同胞下山定居并分给田地,拨发耕牛、农具,建盖房屋,鼓励他们饲养家禽家畜,从事副业生产,增加经济收入,改善生活,使其安居乐业,生活条件逐年改善。20世纪50年代以前,苗族住宅都是茅草屋。20世纪50年代以后,苗族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大多数人已住上宽敞明亮的砖瓦房、平顶房或楼房。 海南苗族妇女头顶束发,包扎一块绣有图案的方巾,上身穿无领、右开襟、长及膝的长衣,腰间绑一条布带,下穿腊染短裙。男子穿无领右襟上衣,下穿长裤。苗族男女服饰均以湛蓝为主色,服饰有着极强的民族特色,织绣

3、工艺讲究,花纹丰富,色彩艳丽,点腊染是海南苗族织绣特有的技艺。传统婚姻以男子入赘形式较为常见,时间1-5年不等。 海南苗族宗教信仰主要为祖先崇拜,敬奉盘古皇为始祖。每年二月初二和六月初六都做粽粑祭奠,同时信仰墓主仙公、墓主仙婆。自然崇拜也占有重要地位,信奉山鬼、海龙公、土地公、灶王公等。每次砍山、狩猎都要祭告山鬼保佑。1909年,基督教开始影响海南苗族社会,1910年以后,琼中地区部分苗族渐渐地信仰基督教,以上帝代替一切鬼神,凡遇一切不顺利的事情,祈祷上帝保佑。不信基督教的苗族仍然信奉祖先崇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苗族村寨实行“村老”和“山甲”制度。“村老”苗语称“洋戈”,是苗族村寨里的核

4、心人物、自然领袖、首领,深受人们尊敬。每个苗族村寨不管有多少个姓氏、家庭,大家都要推举村寨里最有威望的长者来担任“村老”。其职责是调解纠纷,处理村寨内外事务,维持社会秩序等等。当选“村老”的条件是识汉字、能讲黎语和汉语、生产经验丰富、家庭经济充裕、秉公办事、有号召力、兼道公身份。选村老的时间一般在农历六月六日(即神农节),由村内公选。公选程序是先将符合条件的人名写在2块木卜(阴阳木)板上,由上届“村老”将写有名字的块木板丢在地上,谁的名字出现次数多谁就当选“村老”。 “山甲”是清末封建王朝为加强对苗族人民的统治,给苗族“村老”委任的官职。世纪年代以后,国民党政府在苗族地区推行保甲制度,给“村老

5、”委任以乡长、保长、甲长等职。这样“山甲”就由原来的社会首领逐渐演变为地方政权人物,具有双重身份。有些“山甲”还和统治阶级互相勾结,凭借权势霸占山林、土地,无故处罚苗人,成为苗族的统治者和剥削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很少有文献记载海南苗族的经济生活。据清光绪崖州志记载:“又有一种曰苗黎,凡数百家。常徙移于东西黎境时出城市贸易至今犹善用药弩。辫发衣履,与民人同。惟妇女孩子黎明装皆能升木如猱,不供赋税,不耕平土,仅伐岭为园,以种山稻。一年一徙,岭茂复归。死则火化,或悬树杪风化。善制药着弩末,射物,虽不见血亦死。”感恩县志记载:“(苗人)不耕平土,仅伐山为园,以种山稻,一年一移,岭茂复归。”可见

6、,“刀耕火种”为海南苗族传统的生产方式。(作者 胡亚玲)海南苗族习俗服饰 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短衣,下穿长裤,抽头裤(也叫八股裤),裤不长,有的仅过膝盖,有的到小腿肚。衣服是“贯首式”领,无扣,无衣袋,无花纹,是用野麻或棉花纺织而成的。头缠青色花纹图案,下身用一块纺织比较精致,绣上各种花纹的布,约2尺见方,围在下身的后面至两边腰下的两侧,前面是用衣服的两边下摆遮住,然后用比较好看的图案腰带缚住,这就是苗族妇女下身穿的似裙非裙的裙服;上身穿的是“贯首式”领的衣服,扣子是用线打成小结的,衣服领上绣着花,头上戴着有花纹的尖顶帽,帽尖上有鲜红的花穗、花摆,帽的后面留有二尺长的后摆。苗族妇女的发

7、式是把头发缚髻在头顶上,便于戴帽子。妇女盛装时,还佩多种银饰。 房屋由于苗族过着迁徙的游居生活,所以,住房结构极为简陋。房屋的形状酷似黎族的船形屋,又低又矮,房子里用竹篾织成作为间隔房,屋顶用芳草或葵叶盖。盖这样简陋的草房主要原因是便于搬迁、徙游。苗族的睡床也极为简单,只用四支杈木插到地里做个木架,上面再铺上竹蔑或木板,再垫上草席或树皮,就成为睡床。 狩猎 苗族的喜好是围山打猎,每年秋天,就是狩猎的是子。他们善用枪、弓箭、设陷井,弓箭一般装置自动发射。如射中猎物,主人可以请几个人抬回去,宰杀后,留一些肉给主人。剩下的肉多则按人则按户平均分配。分配时如果遇上路过者或者碰上,也同样分给一分,谓之“

8、见者有份”。苗族的婚礼 苗族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习俗都有变化,但古老的传统婚礼仪式则沿袭至今。 苗族婚礼仪式分三天举行。 第一天,新郎到新娘家举行婚礼。这天,新郎一早就穿好结婚礼服,一般内着白衬衫,表示内在纯洁无瑕,中着黑色的民族服装,外着长袍,由五名伴郎陪同出门上路。五名伴郎中一名是正陪郎,一名为对歌手,一名为挑夫,一名为护郎,一名为女陪郎(或称带郎)。上路后,不管路途远近,都得等太阳落山后方可到达新娘家的村口。天一黑,便鸣放粉枪或鞭炮,说明新郎已到村口。新娘家的长辈听到响声后,一般是在其家门口鸣枪回应,请新郎入寨,同时派一名代表到村口迎接。如果新娘家迟迟没有鸣枪回应,新郎绝不能入村寨,否则

9、被视为无礼而遭受鄙视疏远。 进村时,新郎和陪郎都要打开黑伞,在迎接人人引导下一同进入村寨,先在新娘方面定为接待新郎的主人家里用餐,而后才到新娘家。主人所做的菜肴无论好坏与多少,芭蕉心菜是不可缺少的,这是因为“火烧芭蕉心不死”和“芭蕉一条心”的缘故,以示新郎新娘患难与共,白头偕老。 用餐时,新娘方面的五名陪娘都到席间挑逗新郎或陪郎,如果陪娘来得早,则将菜中所有的鸡爪都藏起来,在给新郎夹菜时,出其不意的把鸡爪塞入新郎的口中,以示亲热和友谊。 用餐后,新郎在陪郎的陪同上,前往新娘家。到新娘家门口,新郎要站在屋外,举行酒礼。由陪郎把事先准备好的酒斟满三杯,第一杯敬给新娘父母;第二杯敬赴宴的父老乡亲,以

10、示新郎如有什么过错,请多原谅;第三杯酒,则由一名乡亲父老送回新郎,意思是:你的请求我们已领会,不责怪你。行酒礼完毕,厅里所有的人都得退出,待新郎进屋后方可回来,其意为:不打扰新郎的到来。此时新娘不在自己家中,而在陪郎对歌手的家中。 新郎进屋后,陪郎又拿酒到对歌手家中请回新郎。新娘接此酒后,则回来同新郎一起拜堂。这次拜堂为非正式拜堂。拜堂时,新郎新娘都戴头巾。拜堂完毕,新郎脱掉头巾,新娘依旧披头巾进入洞房。待新郎斟一杯酒两人共饮后,方可揭去。饮完酒,新郎立即退出洞房,回到客厅同乡亲们举杯畅饮,待到新郎给在座的父老乡亲斟过三轮酒后,就由陪护郎陪同回到招待新郎的主人家去就寝。 其实就寝还不是时候。这

11、时,全村寨的姑娘都来挑逗新郎,挑逗形式不拘一格,可以用小抽条抽打,可以用手指掐,可以用鸡笼罩等等。然而,新郎被挑逗时,不准出声,也不准还手工躲闪,只能由护郎进行防护,如果违反,则被认为不近人情,与此同时,村中的男女青年,同陪郎一起对歌、逗乐,一直闹到深夜甚至拂晓方散,场面非常热闹。 这夜,新郎如果入寝,不得挂蚊帐,通常是铺席于地和衣而卧。新娘则在洞房中入寝,但不许人有前去逗玩,否则会被视为侮辱之举。 次日清晨早饮毕,新郎又来新娘家,同新娘举行第二次拜堂,这次拜堂才算正式拜堂。拜堂完毕,新郎立即回招待他的主人家,收拾行装,在陪郎的陪同下,鸣枪上路。新娘由家人背出家门口,与陪娘、陪郎一同到新郎家去

12、举行婚礼。 回新郎家中举行的婚礼仪式基本与新娘家的相同。但新娘这夜寝于洞房,新郎则同一陪郎就寝。 第三天早上,新郎新娘举杯同家人和村中乡亲父老道别,上路回娘家。这一去,新郎新娘要在女家定居三至六年之久才回男家定居。苗族的传统音乐舞蹈苗族歌曲,无论哪一种场合,哪一类歌词,男唱或女唱,在唱法上都是相同的。苗歌的一个特色是顿挫的地方很多。顿挫的音调绵长而微弱,余音不绝如缕,所以每首歌都要花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唱完。对答歌唱时先由一个人开头,唱完四句便停止。待对方答唱,也是四旬而止,第一人再续唱,这样每四句一停一续,一直唱下去。苗歌的体裁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部都是七字一句,这种苗歌的大部分;另一种是三字

13、一句和七字一句相间隔。唱的时候,有个人独唱的,也有两人相伴齐唱。两人齐唱音调更加悦耳。 苗族基本上无本民族的乐器,一些乐器如锣鼓、大小笛、二二胡、秦琴等都是从汉族地区传进来的。一些音乐爱好者虽照样仿制,由于工具的缺乏,做得不甚精致,音质较差。通什南圣苗族的长鼓,具有一定民族特色。长鼓分前后两部接合而成,长约1米,前部是瓦制的圆形腔,后部为长椎形的木腔,两端蒙以牛皮或山马皮,用绳子扯紧。击鼓时用手拍木腔的一端。发出“咚咚”的响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进入苗族的千家万户,现在年轻人多数都会唱流行歌曲。 苗族传统社会中舞蹈与道公“做斋”有密切联系,许多“做斋”舞实际上就是

14、苗族的民间舞蹈。“做斋”时道公的舞蹈,主要步伐两种:第一种,在原地踏步,跳时双膝微曲,身稍前倾,跳若干步后即向左或右转身一周,手上持有神位、祭品或法笏、法。剑等物,跳时全身左右往复摇摆,另有一人在旁敲锣拍长鼓作拍;第二种,在原地踏步,不断重复蹲立的动作,手持鼓、锣等乐器,边跳边打,跳若干步后即向左或右转身一周,动作较快,无专人伴奏。 道公“做斋”跳舞过程举例:第一节,一人打锣拍鼓,两人手持纸扎成幡形的神位跳舞(第一种步法);第二节,四人合跳,各人手中分别持长鼓、锣、钹、小皮鼓,边打边跳(第二种步法);第三节,两人手执法笏跳(第一种步法),另一人打锣拍鼓作拍子;第四节,两人跳(第一种步法),一人

15、手持法剑,一人手持燃着的香,锣鼓伴奏如上;第五节:一人手持法笏跳(第一种步法),肩上披一长带沿身前身后直拖至地,锣鼓伴奏如上。做完五节后,便休息一段时间,每跳一节的时间从5分钟到10分钟不等,每节之间约休息二、三分钟。跳舞时道公没有穿特殊的衣饰如法袍之类;大规模“做斋”时,“跳舞”的道公多至l3人,小规模“做斋”则至少4人跳瓣者仅限于男性。海南苗族酸食海南苗族特别喜爱吃酸食。相传,这种酸食传统习惯的形成,是由于他们世居于深山峻岭之中,山高路遥、交通很不方便、很不容易吃上鱼肉类和蔬菜、也缺盐。所以,苗族为适应日常生活上的需求,便家家户户都设置酸坛、制作酸鱼、酸肉、酸菜及其他酸食物。 酸鱼。苗家制作酸鱼多用鲤鱼。鲤鱼大多放养于稻田。待到秋收季节、鱼稻双收。收获的鱼,除少数鲜食外,绝大部分都用来做成酸鱼,经久吃用。 酸鱼的作法是将鲜鱼用清水洗净,剖开去其内脏,于酸坛里撒上一些辣椒面、盐,再与生姜、大蒜、香料拌匀。过三、四天后再将坛里的鱼取出,在酸坛底放上一层糯米饭,根据鱼的多少、一层一层装入酸坛内。摆一层鱼、撒一层糯米面或玉米面,每层都得用手压实。装完以后,再压上一层拌好的糯米饭,接着密封、盖紧。这种酸坛坛口有一个盛水凹糟,下放进适当的水,与外界空气隔绝,不使坛内的酸鱼氧化变质。这种制作酸鱼的方法,时间愈长,味道愈好。三、四个月后,既可生吃,也能煮吃、色味形具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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