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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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 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教学工作基本规范(试行)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师是承担教学工作的主体。为使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可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一、 总则1、 本规范适用于从事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和各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现场、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论文)的指导教师。2、 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和传播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3、 教师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的教育法规,坚持教书育人。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从严执教,又要满腔热情,关心爱护。要结合教学工作

2、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4、 教师应服从工作需要,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和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学风严谨,教风端正,为人师表。5、 教师应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团结协作。6、 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具有广博的文化素养,不断吸取科学文化知识的最新成就,了解本专业前沿课题和动态,及时更新和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7、 实行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从事科学研究活动,增强自己的创新能力与创造精神、科学研究能力。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熟悉技术应用现状与发展动态,不断提高技术应用能力,努力向“双师型”方向发展。8、 认真学习、研究,掌握

3、和实践教育科学理论,了解当代大学生心理发展基本规律,并在自己的教学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和不断总结提高。二、岗前培训与指导1、凡未参加过社会实际工作或生产劳动锻炼的青年教师,都要由院统一安排参加社会实践锻炼,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安排1-2年,研究生毕业的青年教师安排1年左右。2、青年教师上岗前应按规定参加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并作为转正晋级的必备条件之一。3、各系要认真为青年教师选配指导导师,对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在两年内配导师,对研究生毕业的青年教师,在一年内配导师。指导导师应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思想和业务进行全面指导和传帮带;青年教师应制订自己的工作和

4、学习提高计划,虚心诚恳地向指导教师请教,以便在共同工作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三、教师任课资格1、凡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从事本专业学科(工种)的教学工作,即具有正常任课资格。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任课资格:(1)未取得岗前培训资格证书的青年教师;(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者;(3)发生过3次(含3次)以上教学事故;(4)教学检查(考核)中评为D等的教师。2、新教师开展,一般须实践拟开课程(工种)的辅导、习题课、实验(实习实训)指导、批改作业等助教环节,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须助教两启蒙以上;研究生毕业的青年教师及改行进入教学工作的中年教师,须助教一启蒙以上,由系组织试讲,经教

5、研室主任考核、系主任审定,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确认已具有开课能力,方具备任课资格。3、教师开新课(指本院新开设的非教师本专业学科(工种)课程)应符合以下条件:(1)进修过该课程,成绩在良好以上,或对新课所属学科(工种)领域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积累较多的参考资料。(2)根据新课程的教学大纲提供较详细的讲授提纲,经教研室讨论或采用一定的形式公开阐述本课程的内容重点、难点和开设本课程应达到的目的和要求,经系审定,报教务处备案后确认任课资格。4、任何教师开课,均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否则不具备授课资格:(1)有符合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教学大纲,这是经系主任审核批准报教务处教研科备案的基本教

6、学文件;(2)有适合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包括理论课程教材、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及实习指导书等);(3)有符合课程教学大纲、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要求的授课计划;(4)有不少于三分之一计划学时的教案或讲稿(课件),并保证在以后的教学中始终有两周以上的教案储备;(5)能提供不少于三本教学及学生自学用的中外文参考书。5、特殊情况,因为教学需要,经过试讲考核合格,由教研室提出、系主任和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院领导批准,助教职称的青年教师可受聘上课。四、备课备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无论新、老教师,讲新课或老课,都必须认真备课,按教学大纲要求,深入钻研教材,广泛阅读参考文献,

7、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及基础情况,写好教案或讲稿(课件)。备课的基本要求是:1、熟悉教学计划,明确本门课程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中的作用,在专业课程设置中的地位、开课学期、考核方法及总教学时数。2、吃透教学大纲精神,明确本课程的性质、任务和基本要求,选定合适的教材。3、确定重点、难点,分清主次,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要求,合理分配各教学环节和各部分内容的学时。4、注意与前导后续课程的关系,以便相互衔接,避免脱节与重复。5、每学期末制订出下学期的授课计划一式四份(教师本人、教研室、系、教务处各一份),授课计划内容包括:(1)每次课的教学内容(章节及课题)与教学要求;(2)各章节、课题的讲授方法,直观

8、教具和教学设备;(3)每次课(或章节)安排的练习与作业;(4)期中、期末考试、可预料假日和机动时间安排等。学期授课计划由教研室主任审查、系主任批准。6、编写教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精选与组织教学内容,明确其重点与难点,把握深广度,采用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方法,选择合适的作业题,并进行试作。按授课计划安排,提前2周编写出达到上述要求的教案(课件)。7、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准备好挂图、教具等。8、教师在上课之前,还要课前备课,将本次讲授内容再熟悉一次,使用权上课“胸有成竹”、得心应手。五、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其效果主要决定于任课教师的教学思想、工作态度、学术水平、教学方法、教学

9、手段和实践经验。因此,必须明确课堂教学中教师的主导地位作用,明确教学中能力培养和创新精神培养的主线,实行都课堂负责制,任课教师必须对课堂纪律和秩序、教学质量和效果全面负责,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1、准时上、下课,不准迟到、早退、不拖堂,注意仪表,衣着整洁大方。2、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教学实际进度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在每学期总学时数的5%之内。3、讲课时应做到语言精炼,讲授生动,概念准确,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力争理论联系实际,讲课过程中注意启迪学生积极思考,教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讲课中应紧扣课程主题,不得无端涉及其它内容,更不得发表对党和国家及组织和他人不得

10、的言论。4、积极采用教具、挂图等直观教学,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确保单位课时教学信息含量,努力提高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 六、辅导、答疑1、任课教师应当根据教学需要及时下班辅导和答疑。2、辅导可在课间休息时进行,也可在晚自习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每学期第一周由任课教师本人和教研室确定后报系,由系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向班级公布。七、批改作业1、除个别课程(体育等)之外,课后均要布置作业(包括思考题)。作业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对作业的内容、数量、难易程度等统筹考虑,既要有加深理解与巩固教学内容的作业,又要有培养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的作业,同时应注意不使学生负担过重。2、认真检查与批改作业

11、,多数课程的作业应全批全改,部分课程经系批准,可减少批改量,但不得少于作业份数的1/2。3、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应作为平时成绩考核的依据之一,对于缺交1/3以上作业的学生,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成绩考核。八、实验教学1、认真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计实验程度、编写实验指导书、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准备情况等),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对所做实验应亲自试做。2、严格要求学生实验前做好预习,对于没有认真预习的学生,应不准其实验。3、实验中精心指导,实验后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并写出评语和评定成绩。4、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范、注意安全等教育,损坏仪器设备应及时按规定处理。5、对学生提出的自我设计

12、实验,教师要认真分析学生的实验准备报告,答复学生开否实验,同时预约实验时间。实验前向学生指出应注意的事项,准备好实验器材,指导学生做好实验,达到预期的目的。九、现场教学1、现场教学是按教学计划在职业环境中进行教学活动的形式,是学生获得实际知识、提高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劳动技能,以及提高道德品质和行为修养的重要途径,我院目前现场教学的组织形式有参观、社会调查和实习、实训等,它们都必须置于教学计划中实施。现场教学的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由教研室组织拟定,系主任或实训中心主任审批,指派人员联系落实,报教务处备案。2、现场教学是责任性重大的教学活动,各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校外现场教学须指派责任心强、有经验

13、的教师担任领队或主要指导,指导教师或领队要对现场教学全面负责,包括思想政治工作、教学活动、安全纪律等,实施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系或学院汇报。各部门应在现场教学开始前召开动员大会,宣布教学计划,进行组织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3、参观实习与社会调查的指导教师应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完成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解答学生遇到的疑难问题,督促学生做好现场记录,审阅学生总结报告,成绩考核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表现、现场笔记、总结报告等按五级分制评定,其中社会调查和实习均单独记入学生成绩册,不及格不予参加调和考试或毕业设计(论文)。4、实习实训可视学生的情况采用先讲后练,边讲边练,

14、讲练结合,操作示范,操作训练和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指导教师应及时记录学生迟到、早退、中途溜号等现象,并批评、教育、制止。强调安全生产、文明上岗,严格各工种的操作规程,认真、规范做好教学指导。学生每天应填写实习教学日记,指导教师应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实习实训教学卡。实习实训结束后应认真批阅实习日记,并根据其内容和表现与考核结果,按五级分制评定成绩。5、每个学生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至少取得一个职业资格证书。十、课程设计与毕业设计(论文)1、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要按教学大纲选题、编写指导书,经教研室主任审定后印发全体学生。实施中指导教师应多加指导,多教方法,不能代劳,及时回答疑难问题,注意阶段审查,结

15、束后应认真批阅,用五级分制评定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对优秀和不及格的试卷要写出简短评语。课程设计不及格的学生该课程总评成绩为不及格。2、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最高形式的综合训练与全面检查。各系、专业教研室应于实施的前一个学期结束前连同毕业实习作出实施计划,选好课题,落实指导老师,作出预算报主管院长批准、教务处备案。各系毕业设计要有一位系主任全面负责比项工作,选聘的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较高的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选题应在教研室讨论,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较全面地运用专业知识综合训练,尽可能结合社会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课题,并且是基本完整而又分量适当的题目,最后由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批准列入毕业设计实施计划。3、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应在实施的学期开学第1-2周内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和毕业实习基本要求交教研室主任审查,经系主任批准交教务处印刷;应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前指导学生做好一切物质准备;实施中指导教师应经常检查学生进度,给予必要的指导,即使是模拟课题也要求学生以负责态度当真课题做;对较复杂的课题中出现超出指导教师业务范围的问题,可聘请或请教其他教师或专家协助,指导教师应有实事求是精神和科学道德,并以此影响和严格要求学生。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办法与标准,采用设计(论文)质量评议和答辩考查相结合的综合评审方式,即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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