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法规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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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烟草专卖局2011年专卖行政执法情况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南昌市局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的理念,全面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体系,切实履行“监督、执法、保障、服务”的职责,推动全市烟草行政执法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专卖执法部门机构设置南昌市烟草专卖局下设8个县、区局。市局本级专卖执法机构为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支队),其主要职能为在全市范围内履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查处、督导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宣传专卖法律法规。各县、区局专卖执法机构为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

2、稽查大队),稽查大队下设稽查中队,负责本辖区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工作。根据省局下发的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南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能配置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要求,我局一线稽查员按每人管辖145户卷烟零售户配备,全市共有稽查中队32个,专卖执法人员250人。我局法规职能原划分在专卖监督管理科,自去年7月起从专卖辟出,单独设立法规科,负责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并在8个县、区局分别委派1名法规员,到目前为止,全市系统内共有法规员11人。 二、专卖行政执法情况我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种类包括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两类,行政许可类包括: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审核、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审

3、查以及所辖各县、区烟草专卖局审批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行政处罚包括对擅自收购烟叶、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等30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在行政许可方面,全市范围内共有烟草专卖零售持证户19968户,通过对本市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有效管理,严把审核审批关,从今年1至9月,全市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4180起,其中:新办许可证1960个,歇业(注销)2060个,许可延续160个,进一步提升了本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含金量。 在行政处罚方面,专卖执法人员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19月

4、,共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880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132起,简易程序案件3748起,有效的净化了本市卷烟市场,保障了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三、开展依法行政的有力措施 (一)健全制度,不断夯实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基础 今年年初,我局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面实现依法行政工作的“进位赶超”,出台了专卖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2011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和南昌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使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得以更加细致、深入的开展,成效更加显著。(二)加强法制宣传,营造烟草法制环境。我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卷

5、烟零售户的守法经营意识,增强消费者的法制维权理念,在“12.4”和“3.15”等法制宣传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在繁华路段、商流密集区共设置8个咨询点,重点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展示消费维权成果,重点宣传“12313”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电话。同时,我局还紧密围绕“消费与民生”主题,充分加强与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介的合作,通过发表相关宣传信息,展示卷烟打假成果,强化法制宣传成效。(三)“严、讲、实、求”创新开展案卷评审我局按照“严标准、讲质量、求准确、有创新”的要求,组织开展季度案卷评审工作。在案卷评审工作上一改以往

6、市局法规部门统一评审的老方法,在评审上改革创新,采取实地审查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区局的案卷进行现场抽取,并进行初审和复审,交叉评比,以横向、纵向的方式相互对比案卷,详细分析,剖析问题。这种新的评审方式,不仅更为客观、全面地对全市案卷制作情况进行了审查评比,也进一步提升了法规人员对案卷评审要求的认识,促进了法规员对案卷制作的内省与自查,取得了交流经验、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提高执法水平的良好效果。截至三季度末,全市共评审案卷96个,其中一般案卷48个、简易案卷16个、行政许可案卷32个。(四)强化素质,提升专卖行政执法水平 执法队伍素质高低,直接影响执法水平和效果,我局坚持把建设一

7、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专卖执法队伍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来抓,在鼓励执法人员业余学习的同时,积极聘请名师开展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使专卖人员技能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今年参加初、中级技能鉴定考试的113名专卖人员,仅有3人未通过鉴定考试,整体鉴定通过率达97.3%,创我局最好成绩;在省局组织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中,南昌市局也脱颖而出,参加考试的22名新进专卖执法人员成绩全部合格,通过率达100%,名列全省前茅。通过让专卖执法人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了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五)狠抓市场监管,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专卖市场监管工作是专卖管理的核心工作

8、,是专卖践行 “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的具体表现,是履行专卖保驾护航职责的根本。在2010年年初,通过对近三年来的查处数据进行对比,在假冒、走私卷烟查处案件和数量上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而在真品卷烟查处案件和数量则大幅增长,结合当前卷烟市场违法违规动态信息可以看出,现今影响市场净化水平的主要集中在异地流入乱渠道卷烟上,因此市局确定了以打击异地流入乱渠道卷烟、查处大要案、隐匿窝点为重心的监管措施。一是将打击“芙蓉王、中华、利群”等冲击本地市场的异地流入乱渠道卷烟作为市场监管的核心,狠抓辖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经营户的监管。二是针对违法新特征,果断转变监管方式,改变监管重心,强化大要案、隐匿窝点

9、的查处。全市专卖部门通过加大日常走访频率,深入收集违法经营户信息,采取盯梢、蹲坑等侦查手段,对名烟名酒店、城乡结合带等重点区域予以重拳打击,有效的震慑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为广大卷烟消费者提供了良好的消费环境。(六)深度协作,开展打假破网工作 2011年,在于公安部门开展“金网5号”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于3月23日,召开了2011年南昌市烟草、公安卷烟市场管理工作座谈会,就建立卷烟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协作机制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了相关会议纪要。一是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协作联络机制,由市局专卖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市烟草的联络人,负责做好与市公安局治安、技侦、网侦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协调全市联合执法办案事项;

10、各县、区局副局长或大队长作为本单位的固定联络人,与相关对接的公安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开展辖区联合执法。二是建立了季度联席会议和每月通报制度,由市局专卖部门每季度定期组织一次烟草、公安联席会议,制作季度监管简报,就本季度卷烟市场监管工作进行通报,相互交流监管经验;各县、区局副局长则每月定期将本单位的打假情况通报相关对接的公安部门,做好情报交流工作。三是按照“出勤有功、强化查处”的原则,出台了关于对公安协作办案出勤补贴的管理办法,将出勤补贴按次数予以固化,以出勤的次数及查处情况作为补贴的依据,以此来进一步调动公安干警协作办案的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我局还积极与江南都市报、新法治报、南昌晚报等江

11、西主流媒体接触,在各类报刊上发表宣传稿件168篇,宣传打假成效,进一步扩大打假宣传面。四、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 (一)卷烟市场控制力明显增强我局专卖执法行业进一步规范,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市场净化率保持在95%以上,辖区内经营秩序逐步增强,2010年共查获非法乱渠道卷烟1753.3万支,同比09年增长1倍,其中查处“芙蓉王、中华、利群”三个品牌卷烟676.1万支,占总查处量的38.56%;2010年共查处5万元以上大要案43起,端破非法仓储窝点187个。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共查处真品卷烟3237.9万支,同比增长53.8%,占全省比重36.46%,查处5万以上大要案59起,同比增45%,

12、占全省比重25.66%,判刑9人,占全省比重12%,各项主要数据名列全省前茅,切实履行了专卖保驾护航的职责。(二)深入开展打假破网,有效震慑卷烟经营不法行为2010年,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局联合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金网4号”打假破网专项行动。全年共破获了2起国标网络案,4起省标网络案,逮捕13人,判刑23人,涉案总案值高达1232.99万元,全面完成了省局下达的既定目标。2011年,我局不断拓宽信息收集和来源渠道,通过与公安建立深度协作机制,加强打假宣传,为打假破网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截至9月底,全市破获国标网络案1起,省标网络案1起,已成型的网络案3起,有效的震慑了我市

13、卷烟经营不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形成了联管联动、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良好氛围,增强了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的整体战斗力。 (三)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执法队伍技能水平不高,一直以来是制约我局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的瓶颈。今年,我局在专卖执法队伍培训上狠下功夫,取得了明显实效,参加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22名新进专卖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考试,通过率达100%,创我局最好成绩,专卖执法人员的技能水平和队伍素质得有往年相比有明显提升。 (四)客户满意度显著提高 今年以来,专卖执法人员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处理工作事务的能力逐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健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14、的意识不断增强,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切实践行文明执法,确保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树立了烟草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客户满意度显著提高,截至9月底,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专卖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紧扣“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总体方针,不断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和“两烟”经营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但是,由于环境体制等原因,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1、行政相对人不配合检查的问题。 主要是部分行政相对人对于我们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不理解,有抵触情绪;个别的可能是因为确

15、实涉嫌违法而拒绝检查。 2、经营场所与住所难以界定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了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案件时可以行的职权,其中第二项规定“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在现实的执法过程中,非法卷烟的存储地往往并不是真正的经营场所,一般都会有专门的仓库或存放在住所内,如果其仓库在住宅内,法律上还是认定为住宅而不认定为仓库。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权神圣不可侵犯。因为搜查证主要是针对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开具搜查证有困难,在执法程序上不完备,留下了很大隐患。如果我们对类似场所实施了检查,很可能因非法侵入住宅

16、而构成职务犯罪,引发诉讼,同样败诉。这就为专卖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行政执法手段“软”的问题。 因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的要求等等,近年来执法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受限于方方面面,缩手缩脚,如履薄冰,生怕碰了“高压线”。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发挥上很受影响。 4、发生诉讼,难以寻找证人的问题。 在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方方面面的原因可能引发诉讼。行政相对人可以动员邻里乡亲为其作证,但没有人愿意为我们作证。有时其他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为我们作证,但因他们和我们一起参与了执法,其证言在法律效力上是低于第三者的。如果证言出入比较大甚至相悖,法庭会采信第三者的证言,这对于我们是非常不利的。 5、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衔接有待于进一步理顺和协调。 无证经营的案件,有的案值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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