硗碛水电站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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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硗碛水电站厂房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硗碛水电站厂房工程承包施工管理,规范工程施工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变更、索赔管理工作,维护集团公司和项目部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变更索赔工作正常、有序、有效的开展,增强硗碛水电站厂房工程施工项目部全体参建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和变更索赔理念,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最大积极性、能动性,保障项目部的利益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包括工程变更索赔工作开展中的项目部决策层职责、各部门职责和申报审批程序及奖罚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葛洲坝集团公司硗碛水电站厂房工程。第二章 项目部决策层基本职责第四条 项目经理职责1、项目经理为变更索赔

2、事件项目全过程控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2、在取得业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或命令后,负责发布现场变更施工的命令;3、根据项目部对索赔事项的评审结果,确定是否批准进行索赔事项,对评审通过的拟索赔事件签批索赔意向书;4、根据变更索赔奖罚评审结果或决定,签批奖励与处罚。第五条 总经济师职责1、核算、审定变更索赔项目的实际成本,对变更索赔成果进行正确评价;2、对变更索赔事件业务总负责,指导各部门有序、高效开展该项工作,并负责对变更索赔事件资料的全面管理、审查、检查监督, 3、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评审变更索赔预案、考核变更索赔工作成果,并按照奖罚办法做出奖励与处罚决定或意见;4、负责按照项目经理签批意见执行奖

3、励与处罚。第六条 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职责1、负责变更索赔事件项目有关施工技术、方案措施的审查、审定;2、负责组织实施变更索赔事件项目的施工控制管理;协调解决各部门在变更索赔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3、评审变更索赔预案、考核变更索赔工作成果,并按照奖罚办法做出奖励与处罚决定或意见。第三章 项目部部门基本职责第七条 工程变更索赔工作以项目部商务部负责牵头,其它各部室、相关施工处配合协助工作。所有变更索赔签证资料,在项目部或商务部认为尚不具备或不完整、不完备时,各相关部门还需根据项目部或商务部提出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性文件或签证记录,或配合商务部取得相关签证资料。第八条 商务部职责1、负责变更索

4、赔的具体工作的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变更索赔的计划编制、金额的计算、函件的申报、跟踪、督办,直至变更索赔成功;2、负责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变更索赔资料的归集、整理汇总、初步审查与归档;3、宣贯合同文件、建议性指导各相关部门和施工处取得有效的变更索赔资料; 4、以合同文件为基础,以现场变更索赔资料为依据,在跟踪监督合同履约中发现变更索赔的切入点,根据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制变更索赔初步报价方案,报项目部领导审查或评审,并根据审查或评审决定意见修改报价;5、协助总经济师协调、解决变更索赔事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监理、业主对变更索赔的信息,并对不利项目部的信息提出建议性的应变和补救措施;6、参与变

5、更索赔方案的评审、成果的考核;7、接受各部门、单位对变更索赔事件的申报、登记工作。第九条 工程管理部职责1、负责本部门和现场发生的或可能成为变更索赔事项的施工记录和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有效签证(包括其他与之相关的资料)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完整提交商务部;并负责向项目部申报登记、立项备案;2、详细记录业主、监理未按合同规定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及承包商不能控制的干扰、自然因素影响造成工期延误、窝工、增加或减少费用等事件及原因,并按要求尽可能取得相关签证,以备后期索赔之用;3、对每项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事件确定专人负责跟踪完成全过程的资料收集,做到及时、随时为商务部申报变更索赔提供有效签证,直至

6、保证变更索赔成功;4、对不产生继续影响的变更索赔事件,在事件发生后或完后三天内将资料提交商务部;对某一变更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应继续按时(每周一次)提交中期资料,直至事件结束后的七天内提交完整全部资料;5、负责接受处理各作业层、各施工处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事件的现场报告和申报。6、负责现场设计变更和本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的变更索赔事件的申报登记,并负责取得业主或监理人员认可的有效签证,收集整理后及时提交商务部;7、详细记录监理、业主未按照合同规定或及时提交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文件、工程量增减或增加附加工程、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费用增减损失的事件及其原因,并按要求尽可能取

7、得相关签证,以备后期索赔之用;8、负责项目部变更索赔事件的技术支持;根据拟准备向监理、业主申报的变更索赔事件,及时为商务部提供变更索赔所需的技术方案、措施、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9、负责对变更索赔事件中监理、业主提出的有关现场施工、工程技术问题进行解释;第十条 质量安全部职责1、本款同第六条(工程管理部)第1款;2、对非项目部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取得业主或监理的有效签证;3、本款同第八条(工程管理部)第2、3、4款。 4、负责对变更索赔事件中监理、业主提出的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第十一条 机电物资部职责1、负责机电工程、设备和业主供材及本部门范围内发生的变更索赔

8、事件的申报登记,并负责取得业主或监理人员认可的有效签证,收集整理后及时提交商务部;2、详细记录因业主、监理原因造成的有关机电工程、设备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的有关记录;3、本款第八条(工程管理部)第2、3、4款。4、负责对变更索赔事件中监理、业主提出的有关机电工程、设备等相关施工、技术问题进行解释;第十二条 综合办公室职责1、负责协助项目部其他部室搞好工程变更索赔工作,根据需要及时为各部门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等;2、配合商务办部向监理、业主办理变更索赔的申报工作。第十三条 测量队职责1、负责按照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提出的变更索赔事件所需与测量相关的资料,及时提供并保证变更索赔项目施工测量的完整性和完备性

9、及精确性,建立完整的测量资料档案;2、及时协助配合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完成监理、业主对工程量的核实和实测图纸的提供等;3、负责本队在工作中发现的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的申报登记工作。第十四条 中心试验室职责1、负责按照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提出的变更索赔事件所需与检验试验相关的资料,及时提供并保证变更索赔项目施工检验试验的完备性,建立完整的资料档案;2、对业主提供材料的检验试验结果不符合规范和标准时,及时将结果提交商务部;3、负责中心试验室在工作中发现的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的申报登记工作。第十五条 各作业层(施工处)职责1、负责在施工现场发生的或可能成为变更索赔事件的报告或申报;2、有责任为变更索赔提供资料和配合

10、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取得相关签证资料;3、能够直接取得监理人员的有效签证的,可在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及时取得签证。第四章 变更索赔程序第十六条 本办法提出的变更、索赔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变更 施工图设计与招标设计之间的变更; 对施工图设计进行的修改、补充和优化; 业主、监理要求或项目部报其批准同意的施工方案、措施调整引起的变化变更; 工期变更; 材料和设备的型号规格以及选用替代品、供货时间、地点的提供等的变更; 对照合同文件,变更理由成立的其他一切变更。 2、索赔事件 实际施工中发生的与合同条件文件有悖或差异的; 施工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之有悖或差异的; 业主、监理或其他施工单

11、位和其他方原因造成项目部损失的; 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引起的经济和工期索赔; 其他构成索赔理由成立的索赔事件。第十七条 工程变更索赔申报审批程序及时限1、填报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立项)申报审批表。各部门将已发生的或正在发生的或可能成为变更索赔事件,于事件发生后的三日内填报“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立项)申报审批表”一份送商务部报项目部领导审核立项后存档,并据此及时开展工作。2、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立项)申报审批表经项目部审核立项后,根据领导批示由综合部复印下发机关各相关部室和相关协作单位;各部门、单位根据领导批示和涉及的事件内容,按照变更索赔成立的要求及时抓紧收集资料,完整提交商务部,商务部据此积极开展

12、工作。3、一个变更索赔事件发生完后,由商务部整理汇总资料完后三天内,根据监理要求编制完成“工程变更申报审批单”和“索赔意向申请书”,报项目部领导审查(对重大、重要或有争议的项目,可组织项目部进行评审),批准同意后发送监理、业主审核批复。4、商务部将“工程变更和索赔意向申请书”报送监理后,随时掌握监理审核情况,及时将反馈信息报告项目部领导,对监理需要补充或解释或重报的事件及时督促各部门补充或提交相关资料,并根据领导批示或重新编制后报出。5、工程变更索赔事件成功后,监理、业主下达的变更令和索赔确认函由综合部或商务部及时分别存档,并报项目部领导阅知后关闭该项变更索赔事件。第五章 检查、监督与奖罚第十

13、八条 检查与监督。项目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对合同变更、索赔资料和工作过程不定期进行检查与监督;对重大、重要或有争议的变更索赔事件进行评审;对成功的变更索赔事件成果进行考核与总结。第十九条 奖励与处罚。1、由专门领导小组对变更索赔事件成功的项目进行季度(或按单项项目)考核,按照参与人员的贡献大小和本办法规定奖励金额的标准,由项目部商务部提交兑现奖励分配方案报经项目部领导核准后发放;2、对不执行本办法规定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的单位、部门或个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处罚,属单位责任的由项目部财务从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个人责任的由财务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上述罚款通知单由项目部变更索赔专门领导小组签发;

14、3、奖金提取标准、奖励标准和处罚标准见附后表。奖励基金提取和兑现标准及处罚标准序号 项目名称奖励基金提取基数奖励基金提取比例及兑现标准单位处罚标准个人处罚标准一工程变更1生产性变更结算产值100万元2.0%1.5%200元结算产值100500万元1.5%1.0%400元结算产值500万元1.0%0.5%600元2管理性变更结算产值3.0%2.0%300元二索赔事件1全部索赔结算产值5.0%2.5%500元说明:处罚的基数按预(估)计产值计算,“预(估)计产值”为表中“结算产值”。4、罚金全部纳入专项奖励基金。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其他。1、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的解释权为项目部变更索赔领导小组和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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