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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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修订)学习测试题姓名得分一、选择题(每小题三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 A )。A、 2006 .9.1 B、2007.1.1 C、2007.9.12、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B)的建设。A、城市学校B、薄弱学校 C、农村学校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 B)。A、收学费,不收杂费B、不收学费、杂费C、不收书本费、杂费4、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C) 批准。A、地市级人民政府B、县级人民政府C、县级

2、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5、凡年满(B)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 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C)周岁。A、 5 , 6 B、 6 , 7C、 7 , 8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C)。A、开除B、批评教育 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7、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C),因 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A、年龄差异B、性格差异C、个体差异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A、体罚B、体罚、变相体罚C、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 辱人格尊严9、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

3、(B)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 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A、兴趣小组B、课外活动C、自习1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 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A)。A、引咎辞职B、受到党纪处罚C、追究行政责任11、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 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 用(C)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A、填鸭式 B、题海式 C、启发式12、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A),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 少年入学

4、接受义务教育。A、寄宿制学校 B、全日制学校 C、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13、(B)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A、初中B、普通学校C、小学1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A、可以B、不得C、应当1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法规定的(C)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A、违纪B、违法 C、严重不良行为16、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 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C)予以保障。A、家庭B、学校 C、人民政府1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

5、周边秩序,保护学 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 B)。A、制度保障B、安全保障C、经费保障18、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C)普通学 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A、低于B、不低于C、高于19、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 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 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C)的平均工资水平。A、工人B、医生 C、公务员20、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 长比例应当(C)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 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 逐步增长。A

6、、低于B、不低于 C、高于二、填空题。1、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共有(八)章(六十三)条。2、( 2006)年( 6)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 育法。3、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 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 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 (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4、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 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

7、 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 习惯。5、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 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 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6、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应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7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 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 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8、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

8、 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 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9、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 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10、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杂费)。1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 学)。12、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 人师表)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 格)。13、(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 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14、国家建立(义务

9、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 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 (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 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 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15、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 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16、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 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17、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18、人民政府( 教育督导)机构对

10、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 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 向社会公布。19、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 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2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 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三、判断题(正确的打“V”,错误的打“ X”)。1、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在征得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 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不听话的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行体罚或者变 相体罚。(X)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 义务教育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

11、育的,当地乡 镇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督促其履行责任。(X)3、现有一名 13 周岁的男孩,为中国籍新加坡人,不享有义务教育 规定的权力和义务。(X)4、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送其入 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X)5 、如果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可以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 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X)6、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X)7、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但可以收杂费。(X)8、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 年人可以不进行义务教育。(

12、X)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改变公办学 校性质。(X)10、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11、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V)12、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13、国家不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X)14、未经审定的教科书,可以出版、选用。(X)15、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 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 用。()16、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 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规定。(X)1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定人员应当

13、参与教科书的编写 工作。(X)18、宁宁今年小学毕业了,他可以到商店当售货员。(X )1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X)20、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 共同承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X )四、简答题:1、与已经出台的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相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优势或独特性在哪里?答:第一,它有非常强的专门性,紧紧扣住义务教育的性质作出 规定。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强制性和义务性都是它的专门性 带来的。第二,它有可操作性,这部法律尽量写得具体,对于政府、学校 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管理和投入都作了比较细的而不是原则性

14、的规 定。第三,它有针对性,立法意图很明确。比如对于政府保障的责任 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校不能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规定等, 都是针对当前存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第四,它具有明确的规范性,法律责任规定得比较具体。在突出 义务教育性质方面的条款很清楚、准确,容易操作,不会发生歧义。 而且尽可能对义务教育阶段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规范,而过去我们立 法的一个难点往往是绕着走,比较原则。2、与 1986 年的义务教育法相比,新义务教育法在哪些 方面有所突破?答: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 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 城乡之

15、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 越拉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 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可以说 新义务教育法的里程碑意义,最重要的就体现在从过去的各自发 展走上今天的均衡发展的道路。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 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 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 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 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 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 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 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 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 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 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 年不 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 两年时间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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