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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工合同解除与终止有哪些区别?小编希望 临时工合同解除与终止有哪些区别?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临时工常常被认为是一个较为弱势群体,事实上临时工这个概念至少已经被废止了十年,劳动者的身份再也没有区别,权利义务都是一致的,都是劳动者,应获得平等的待遇。那么当临时工面对临时工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时候,是否能够分辨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并据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临时工合同解除与终止有哪些区别?一、两者的相同点: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结果都是劳动关系的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相对于该劳动合同而形成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应随之消灭。二、两者的不同

2、点: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2、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借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2)双方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单方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劳动合同期

3、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劳动法第28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劳

4、动法第28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借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2)双方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单方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

5、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劳动法第28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不管是临时工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依照上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小编要提醒大家当你在找工作的时候不管是否是临时工性质的工作都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当临时工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时候,知晓两者间的区别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申明:本文仅限于参考,不作为依据,如有必要请向更专业的人士咨询。文档由我收集整理后编辑发出,如有疑义,请速与我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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