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完整资料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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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附件2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我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开展,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以与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纲要(2006-2020年)、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实习管理方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与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学生顶岗实习要坚

2、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增强职业道德素养,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累计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事业单位顶岗实习,不断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实习,主要是指我院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毕业班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生产服务一线参加的顶岗实习。它是我院专业教学的重要容。第四条 本方法适用于我院普通高考学历教育学生的顶岗实习。第二章 实施细则第一条 组织领导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教学管理部门牵头,各教学单位、就业办公室、学生管理等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和配合,并共同

3、组成顶岗实习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审核、检查、评估各专业的实习工作,协调处理实习中重要问题。各系(部)成立实习工作小组,由系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教研室主任、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组成,负责对实习过程的组织、协调,对实习过程中碰到的一些问题,由工作小组协商与时解决。顶岗实习的日常学生管理由系(部)和企业共同承当并且以系(部)管理为主。第二条 实习生安排1、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由学院各教学单位和就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推荐安排,也允许学生根据自己意愿自找实习单位。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征得家长同意,经过

4、学院相关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离校实习,实习期间如发生违纪或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无论是学院推荐还是学生自找实习单位的,学生均须与学院、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实习协议(附件2),此项工作由相关教学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非毕业班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与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

5、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3、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三年制学生顶岗实习期限累计不少于六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确需增加或调整顶岗实习时间段,应至少提前一个学期调整教学计划,采取前移相应课程的方式,和生产紧密结合的课程,也可以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但都应科学设计和落实。教学计划的调整要报教务处审查备案。4、为保证实习生质量,学生应当取得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方法中规定的院学习学分,经教学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实习。5、学生实习时,如仍有部分课程须重修的,由各系(部)另行安排时间(如双休日、假期等),通过集中辅导、送教上门、学生自学、网络、辅导等形式来完成,同时做好这部分学生的

6、成绩考核、评定工作。 6、各系(部)应当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选择依法经营、规管理、具有良好实习环境以与生产经营围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实习。本着“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的原则联系实习单位。已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教学单位,原则上应在实习基地进行实习。第三条 实习生管理1、学生实习由各系(部)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各系(部)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2、要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各系(部)要明确专人负责实习工作,要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要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定期巡回检

7、查实习情况,加强实习指导,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3、建立学院、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各系(部)、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当签订书面三方实习协议(附件2),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系(部)、实习生、实习单位与指导教师职责(一)系(部)职责1、各系(部)应当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科学设计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附件3),并与时下达。学生顶岗实习开始后2周,各系部以系为单位填报顶岗实习安排表(附件4)、实习单位汇总表(附件5),与时掌控学生实习岗位落实情况。各系(部)要加强实习

8、工作监督检查,对学生顶岗“工作”期间的学习,明确考核容和考核方式,并认真进行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和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各系(部)在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时,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组织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要建立辅导员联系实习生制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帮助学生总结实习成果,协助做好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3、各系(部)要主动加强与实习单位和实习生的联系,与时准确地掌握实习生的实习状态,解决实习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4、各系(部)要与实习单位协商,允许实习期间学生集中一段时间返校,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业、毕业综合项

9、目(毕业答辩)和考证工作。5、实习学生应与学院、实习单位协商签订实习协议(附件2),实习协议容应包括三方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与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并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容: (1)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学生的、住址和注册学号; (2)实习期限; (3)实习容和实习地点; (4)实习时间、休息休假; (5)实习劳动保护; (6)实习报酬; (7)意外伤害保险; (8)实习纪律; (9)实习终止条件。 实习协议除前款规定的必备容外,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容。实习协议必须经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

10、人签字盖章,三方各执一份。6、实习期间,各系(部)应当建立与实习单位与家长的沟通联系机制,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使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实习情况,共同帮助学生完成实习任务。7、实习完毕后两周,各系(部)根据本部门实习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填写*届顶岗实习工作总结表(附件6),认真总结经验并交流推广。(二)实习生职责1、 顶岗实习是学院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学生都必须按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按时参加顶岗实习。对于集中安排的顶岗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实习成绩计0分。2、对于正常安排的顶岗实习,实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学院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11、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承受指导教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院可责令其暂停实习,限期改正。 3、学生实习期未满,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实习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各系(部)顶岗实习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学生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成绩为零分,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4、学生要严格遵守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并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和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与家长承当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5、实习生

12、在实习单位应尊重带教老师,要服从分配,认真工作,并遵守单位的制度。若遇到问题,应与时与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联系,由学院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生不得与实习单位直接发生冲突。若因学生原因给学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6、学生实习期间,应当积极主动与学院实习指导老师、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与家长保持紧密联系,并按要求填写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手册(附件7),并完成顶岗实习报告。(三)实习单位职责1、实习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接纳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实习。实习单位有责任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供生活、学习条件和实习报酬,协助学校做好实习学生的组织管理工作。实习单位有责任指定专门人

13、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2、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各系(部)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并支付给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3、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要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各系(部)和实习单位协商办理。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

14、实习期满,实习单位应当对实习生做出书面鉴定,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由学院存入学生实习档案。各系(部)负责收回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四)指导老师职责指导教师有两种形式,一是各系(部)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指定本系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教师作为专业指导教师;二是由实习单位指定的兼职指导教师。兼职指导教师由教研室负责推荐,并填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校外兼职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8),经教务处审核、备案后,颁发顶岗实习校外兼职指导教师聘书。指导教师是业务工作的指导者,又是工作的组织者。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工作。专业指导教师职责:1、专业指导教师应以专业课教师为主,基础课

15、教师配合参加。应当根据实习学生规模安排足够数量的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前熟悉专业顶岗实习方案和专业实习计划,按要求参加实习动员大会,与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专业指导教师要按照实习的教学安排,认真学习、研究实习的教学,有效指导学生的实习;同时与时掌握学生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协助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相互配合,按时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对在本地区实习的学生,每月必须到实习单位检查、指导两次以上,对本地区以外的实习学生每月到实习单位检查、指导一次,指导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3、专业指导教师学校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对实习学生进行指导和管理,平均每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应当达到4课时以上。4、专业指导教师要与时了解、掌握与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报告)等;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且情节严重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与时向系(部)实习工作小组汇报。 5、检查批阅学生实习手册,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实习任务。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6、负责推荐与联系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职责:1、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要负责管理学生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执行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制定的实习计划,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负责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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