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东门购物广场C-04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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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泰县东门购物广场 C-04 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公示稿一、调整范围本次调整地块西北侧为板桥北路,西南侧紧邻拟建的商 业综合体(C-03 地块),东北侧为现状居民点,东南侧与工业路相接,涉及调整论证范围用地面积:3011 平方米。二、控规调整主要内容将 DM-C-04 地块绿地率下限由原控规的 30%调整为 21%,保 持用地性质不变,其余指标与原控规保持一致。具体控制指标为: 用地面积 3011 平方米,容积率2.3,建筑密度34%,绿地率21%,建筑高度24 米,其余部分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三、控规调整论证结论考虑到用地红线内现状挡墙拆除重建会对周边道路和居民建筑产生较大安全隐患,需进行保留加固处理,造成绿 地率难以满足原控制指标要求,因此将绿地率控制指标由下 限 30%调整为 21%。本次绿地率的调整内容符合福州市城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旧城区内个别建设项目的绿 化用地面积低于第十四条规定要求,又确需建设的,在其绿 化用地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的 70%以上的前提下,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建设 ”的规定。1地块图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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