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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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思考摘要:近几年,随着我国高校的大规模扩招,大学生失业现象也日益严峻,己逐渐成为全社会所共同面对的现实问题。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国内经济增长速度趋缓,使得大学毕业生就业供求关系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本文在对目前大学生失业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利弊得失,进而提出了如何建立合理的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来缓解现如今日趋严峻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关键词:大学生失业;失业保险;就业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过去的精英化教育已经向大众化教育转变,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但是,扩招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我们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存在着一

2、定的弊端。其中失业问题尤为突出。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一方面新增毕业生的配给岗位骤降,薪酬福利减少;另一方面非正规就业岗位增加,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端服务就业岗位不足,结构性失业现象凸显。针对大学生群体面临的就业问题,国家采取了很多保障措施。其中,有专家呼吁要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来保障失业大学生的基本生活。因此,分析这一制度的可行性以及具体操作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一、大学生失业的内涵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失业是指在一定年龄阶段,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工作,目前可以工作而且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失业可以分(1)结构性失业,是指某些劳动者因不能适应技术水平的变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而失去工作;(2)

3、循环性失业,是指因经济萧条和经济危机的出现,使劳动力供大于求而出现的失业(3)季节性失业,是指在某些行业中,受生产周期的季节性影响而产生的失业。如受气候、产品的式样、劳务与商品的消费需求等季节性因素的影响,使得某些行业出现劳动力的闲置,从而产生失业,如建筑业、旅游业、晒盐业等;(4)磨擦性失业,是指劳动力的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不相适应,一些行业劳动力供给小于需求,使劳动力短缺,而另一些行业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使劳动力富裕,从而造成失业;(5)隐蔽性失业,是指劳动者表面上就业而实际上从事与其教育水平或能力不相符的工作的情况。失业这一社会现象,其实是劳动者不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社会财富的创造,是一

4、种经济资源的浪费。在对大学生统一分配的年代,大学生与失业问题无缘,他们毕业之后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根本不存在就业难和失业的问题。近几年,对大学毕业生的统一分配政策逐步收紧,只限于对较少的若干专业的毕业生实行统一分配,其他大学毕业生需要在职业市场上供求见面双向选择来挑选自己合意的职位。前几年,大学毕业生劳动力市场还是供不应求,所以大学生群体基本上都能实现充分就业。但是,到2004年开始,出现了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现象。大学生失业是“知识失业”,即有知识的人或称知识分子的失业,是指接受过高等教育拿到了毕业文凭和学位的人,具有劳动能力特别是脑力劳动能力,想找工作而在一定时期内找不到的这种经济现象

5、和社会现象。大学生失业并不意味着整个知识阶层的过剩,而是与劳动力总量过剩有联系,它是构成总量过剩和失业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并随着总量失业的起伏而同步同幅变化。这种大学生失业是由于供求错位助推而成的,人才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了,而高校扩招并一味追求所谓的热门专业,结果就导致了大量“产品”不能适销对路,是一种结构性失业。某些专业人才培育过度,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各种产业的发展不协调,与社会的就业需求结构不相适应,这在经济增长过快和产业升级较快的时期就更加剧了大学生失业现象的诞生。二、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利弊思考关于能否在我国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毋庸置疑,失业保险发挥着保障失业者基

6、本生活水平和帮助其再就业的作用。然而,不少观点却认为失业保险会扭曲劳动力市场运行机制,可能引发更多的失业现象。关于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我们主要研究其对劳动力供给和个人福利两个方面的影响。通过这些研究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我国是否可以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一)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对个人劳动供给的影响在研究失业保险制度对个人劳动供给影响的理论中,使用最广泛的是搜寻理论(search theory)。该理论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劳动者能够理性地选择放弃可以得到的某些工作机会并保持失业状态,等待在未来出现更好的工作。那么,是什么因素决定劳动者放弃或接受新工作提议呢?搜寻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上关于工资发布等信

7、息是不完全的,失业者搜寻和获得工作必须付出成本。失业者会根据劳动力市场上的各种信息,大致估计搜寻工作的成本和收益,以决定出去工作的心理底价或可接受的最低工资水平,即保留工资水平。除此之外,劳动者的效用是工资收入和享受闲暇的函数。搜寻工作行为可以带来未来工资收入,增进劳动者的效用水平,但这实际上也是放弃了闲暇机会,劳动者的效用水平受到损害。任何一个理性的劳动者都会以满足效用最大化为目的,选择适当的工作搜寻努力程度。因此,保留工资水平和工作搜寻努力程度是直接决定人们劳动供给行为的两个关键因素:保留工资水平越低,搜寻工作越努力,失业者结束失业状态的概率较大;反之,失业者就业机会较小。失业保险正是通过

8、改变它们,进而影响人们的失业时间和就业状态。 由此可见,大学生失业保险对大学生个人劳动供给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当失业大学生获得较丰厚的失业保险金时,其搜寻工作的预期收益以及保留工资会相应提高;失业者不仅变得更加“挑剔”工作,而且也会降低寻找工作的热情和减少寻找工作的时间,进而延长失业时间,经济中的整体失业率也随之上升。但是另一方面,大学生失业保险对个人劳动供给也会产生积极影响。首先,失业保险会增强大学生劳动力参与劳动力市场的积极性。因为参加工作之后,即使被解雇也能得到失业保险金,这比不参加工作、没有任何收入要好得多,所以失业保险会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总体劳动参与率。其次,按照失业保险金替代率计算失业

9、保险金的方法,意味着失业之前的工资收入越高,失业者获得的失业保险金也就越多。在失业风险无处不在的情况下,这种联系会促使就业者愿意增加劳动供给来获得更高的工资收入。最后,失业保险金能够影响工作搜寻类型,帮助失业大学生尽快就业。因而,大学生失业保险对个人劳动供给行为产生的影响并不能一概而论,其综合效应是不确定的。(二)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对福利的影响失业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帮助所有劳动者分担失业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能够平滑大学生个人消费,增进个人福利。劳动者因为失业而丧失劳动收入的情况尽管是暂时的,但是或多或少地降低了其福利水平。特别是失业者失业持续

10、时间越长,其消费水平随之下降更多。而失业保险的确对维持失业者的福利有很大帮助。失业保险金的多少与失业者的消费水平高低呈高度的正相关:失业保险金每下降10%,会引起失业者的平均消费水平下降0.8%。2、大学生失业保险能够提高失业大学生再就业的整体水平。失业保险条件越慷慨,失业大学生的保留工资水平也会越高。较高的保留工资水平能够激发失业大学生坚持寻找具有资本和技术含量的高工资的工作,失业大学生再就业收入的整体水平会因此得以上升。3、大学生失业保险能够提高经济效率。一方面,失业保险支持失业大学生花费更多的时间来积累人力资本或寻找具有更高劳动效率的工作,能够改善工作与劳动者匹配关系,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

11、总产出水平。另一方面,失业保险能够提高工作结构的层次,产生更有效率的工作,提高总产出水平。低工资和低效率工作的失业风险相对稳定,而具有高工资和高效率工作的失业风险相对较高。大部分劳动者是风险规避者,他们都愿意从事相对稳定和低效率的工作。企业苦于招不到合适的劳动者去填补高失业风险的岗位,往往会顺应要求创造更多的低工资和低资本密集程度的工作,因而经济中的工作结构是缺乏效率的。失业保险能够帮助劳动者分散失业风险,鼓励他们从事更具冒险的工作。相应地,企业也愿意投入更多的资源来创造这些工作,从而起到改善工作结构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这样,不仅劳动者可以获得更高的工资,整个社会的总产出和总福利水平也会得

12、以提高。由此,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具有双重效应。一方面,它提供时间和现金补偿,帮助失业大学生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改善劳动力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等等;另一方面,它不可避免地干扰了劳动力市场的自身运行机制,扭曲了企业的劳动需求和人们的劳动供给行为,可能会造成更多的失业现象。失业保险制度产生的最终影响取决于以上两种效应的强弱对比。鉴于当前较为严峻的大学生失业现状,在我国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还是很有必要的,它将在维持失业大学生的基本生活、保证投资教育的积极性、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再就业、创造社会财富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必须采取正确合理的措施,保证其在减少失业、促进就业

13、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三、建立合理的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启示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有利有弊。因此,我们必须吸收国内外先进失业保险制度的经验教训,深入探索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的基本规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保证其合理正常的运行:(一)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要想最大限度的发挥劳动力资源的作用,必须最终要能够覆盖所有的社会劳动者,大学生很显然也是社会劳动者中的一部分。关于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险体系,有关专家提出了在大学生中试行失业保险金制度,将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障管理体系的建议。其具体的操作方式可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在大学生进校时,由政府帮大学生购买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

14、金,毕业后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即可到劳动就业机构中心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二)完善失业补助金制度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帮助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的大学生,在失业登记后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最长可领6个月。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间为毕业后第二年16月,每月10日(遇公休日顺延)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初次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应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家庭证明文件、档案等证明材料。失业补助金标准为高校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90%,但不得低于同级民政部

15、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建立失业大学生数据库各高校应如实的做好毕业生的未就业登记工作,建立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数据库,上报省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委员会,然后进行全国联网,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一旦毕业生失业,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失业保险申请时,劳动保障部门即可上网查询该人的相关信息,并据此信息联合学校、居委会一起对失业毕业生的失业原因及现实情况进行调查,加大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有人冒领与浪费。同时,失业者也要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个人愿意就业并且愿意接受职业介绍所提供的就业机会从而确定是否应该给予失业保险金。(四)加强大学生失业保险的立法工作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建立和发展

16、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整个社会在实现效率的同时保障公平的调节器,是维护全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安全网。所以必须尽力加快制定社会保障法,健全现存的失业保险制度,针对失业大学生而言就必须对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具体实施和操作作出细化的明确规定。只有通过立法程序将大学生失业保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当中,各项具体的失业保险措施才能在现实中真正落实到位,也只有这样大学生失业保险机制才能够真正得到确立,才可能在社会实际中不断发展完善。(五)发挥失业保险的促进就业功能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是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最终目的。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要求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失业大学生的再就业培训,为失业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此外,还可以在保险金的领取方面附加一些限制性的条件和义务。如在领取保险金期间要定期到相关部门报告自己的就业培训情况,以及寻找工作的情况。一旦发现失业者为自愿性失业,将取消其领取保险金的资格。以此促使失业者积极寻找就业机会,尽快再就业。四、结语要解决大学生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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