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任审计制度(四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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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离任审计制度为严肃财经法纪,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加强干_伍管理,巩固农村基层_建设,特制定本制度。1.审计对象村干部任届期满或其他原因不再任职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由镇政府负责,镇农业综合中心_实施,镇财政所、村级财务监督组参与,特殊情况可报经县政府批准,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2.审计内容审计主要内容是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资金情况等方面。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同时,结合村民自治工作,适时公布,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将给予适时纠正,并依法处理。3.审计程序(1)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工作_日前向被审计单

2、位送达审计通知书。(2)在审计组开展工作前,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结清所有票据,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文书汇总入帐,逾期均视作违纪处理。(3)审计人员根据业务需要,_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登记有关审计表格,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提供者签名盖章。(4)审计终结,审计组写出书面审计报告,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审计报告在报送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_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5)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意见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计决定和意见书之日起_日内向上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6)审计组检查

3、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将审计事项建立档案。4.审计方法(一)帐证、帐据、帐帐审核(1)缴销所有使用过的税票,专用收据,收款凭证,_资金专用领条。(2)分年度审核登记各项收入。(3)分年度审核各项支出。(二)帐实审核(1)严格审核各项收入、转移支付资金、_、银行、个人借款以及各种返还款、个人捐助赞助款,实行据实登记。(2)逐笔审核登记其他应收款、应付款等债权债务。(3)审核各项支出票据,经查证为虚列或重报的票据另行登记造册。(4)按项合计年度,做好被审计单位收支决算,是否对照核准的债权、债务,盘点现金和存款。(5)整理有关报表和资料,写出书面审计报告。企业离任审计制度(二)1、总则:1.1目的:为

4、了加强离任人员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审计监督,提高公司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意识,保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正常延续,防范经营与舞弊风险,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2、离任审计职责2.1审计职责界定1/8备案。2.2审计工作职权3、离任审计内容3.1离任审计工作内容(1)经营业绩与预算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评价;(2)任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真实性;(3)任职期间执行的内部控制业务是否存在重大缺陷;(4)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5)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及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2/8(6)各项资产的管理情况;(7)对外投资、担保、借款等风险业务执行

5、情况;(8)有无严重损失浪费和其它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9)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年度经营计划,重要的合同、协议、领导人员办公_及年度工作总结。需移交的内容包括:(1)述职报告(包括对任职履历的叙述、任职期内重点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对本岗位下步工作的建议);(2)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处理建议,重大未决事项的完成情况、重大风险业务的提示;(3)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资料;(4)其它需移交的内容;(5)其它按公司人事管理要求需移交的内容。3.2对公司及子公司其他高管人员(总经理以外)离任审计内容包括:3/8需移交的内容包括:(1)述职报告;(2)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处理建议,重大未决事项的完

6、成情况、重大风险业务的提示;(3)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执行情况。(4)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5)其它按公司人事管理要求需移交的内容。3.3对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离任审计内容参照3.2内容,并重点_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未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4、审计程序4.1审计立项4/8导、部/子公司总经理审批;4.2审计通知4.3审计实施审计组根据审计计划要求,采用现场审计与报送审计等方式,通过审阅、测试、分析、复算、盘点等审计方法,根据离任审计测试程序实施审计。4.4审计报告5/84.5统一归档审计工作终结,_实施审计的机构应将审计全过程中取得的资料统一编号、

7、对应审计项目与测试内容分类归档,同时将电子版审计资料报送上级审计部门。5、离任审计要求5.1审计人员审计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各方面专家的力量,如有必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聘请公司外部的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参与全程或部分审计事项。审计人员是否回避,由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领导共同商定。6/85.2审计期限审计期限是指从审计组实施审计开始,至完成审计报告时间。对岗位变动审计应在_天内完成,对辞退、辞职、退休人员的审计可视具体情况确定审计期限,最长不应超过_个月。6、审计奖惩6.1奖励建议离任审计中发现被审计人员在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效益显著、成绩突出的,审计小组可以向管理部门领导提出奖励建议

8、。6.2处罚建议必要时,审计机构可以建议总经理办公会或被审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有关人员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7/87、附则7.1事业部/子公司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细则。7.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审计部。企业离任审计制度(三)为严肃财经法纪,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加强干_伍管理,巩固农村基层_建设,特制定本制度。1.审计对象村干部任届期满或其他原因不再任职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由镇政府负责,镇农业综合中心_实施,镇财政所、村级财务监督组参与,特殊情况可报经县政府批准,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2.审计内容审计主要内容是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债权、债务情

9、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资金情况等方面。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同时,结合村民自治工作,适时公布,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将给予适时纠正,并依法处理。3.审计程序(1)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工作_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2)在审计组开展工作前,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结清所有票据,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文书汇总入帐,逾期均视作违纪处理。(3)审计人员根据业务需要,_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登记有关审计表格,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提供者签名盖章。(4)审计终结,审计组写出书面审计报告,报送主管部门审

10、批,审计报告在报送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_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5)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意见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计决定和意见书之日起_日内向上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6)审计组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将审计事项建立档案。4.审计方法(一)帐证、帐据、帐帐审核(1)缴销所有使用过的税票,专用收据,收款凭证,_资金专用领条。(2)分年度审核登记各项收入。(3)分年度审核各项支出。(二)帐实审核(1)严格审核各项收入、转移支付资金、_、银行、个人借款以及各种返还款、个人捐助赞助款,实行据实登记。(2)逐笔审核登记其他应收款、应付款等债权债务。

11、(3)审核各项支出票据,经查证为虚列或重报的票据另行登记造册。(4)按项合计年度,做好被审计单位收支决算,是否对照核准的债权、债务,盘点现金和存款。(5)整理有关报表和资料,写出书面审计报告。企业离任审计制度(四)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离任审计及_报告内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_报告内容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应当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_,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_期间不得到其他同类型机构任职。第三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的,应当按相关要求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

12、对其进行离任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的,自离任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其它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由公司监督_部门或控股方监督_部门实施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的,自离任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第四条董事长、总经理的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四)

13、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或者基金销售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_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计结论。第五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二)审计对

14、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_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计结论。第六条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15、相关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客观、公正地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第七条离任审计、_报告的内容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_对象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及合规情况。第八条审计、_对象应当配合离任审计、_工作。离任审计、_报告应当附审计、_对象的书面意见,审计、_对象拒绝对审计、_报告发表意见的,应当注明。第九条根据本企业、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对审计、_对象已经出具离任审计、_报告的,如果审计、_容涵盖本准则规定的的,可以不进行重复审计或者_。第十条出具离任审计、_报告的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离任审计、_报告。第十一条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未按本准则规定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离任审计报告内容不符合本准则要求或者出具的报告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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