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试剂和耗材采购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检验科试剂和耗材采购制度.doc(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检验科试剂和耗材采购制度试剂和耗材采购制度:检验试剂和耗材的招标在市招标委员会组织,检验科所用试剂耗材计划恪守项目内容,在此前提下造计划购置。(一)各专业实验室每月 25 日前将计划上报科室,检验科 26 日科室汇总后上报药械科。上报计划一式 3 份,内容包括试剂耗材:品名、规格、品牌型号、规格包装、单位、生产企业、中标价、采购数量、采购金额等信息,药械科 2 份、检验科各留存 1 份;(二)急需补充单量试剂耗材电话报告药械科,后由药械科通知供应商及时供应;普通试剂采购要求 10 天内完成,特殊试剂 2 3 周内完成。(三)检验科主任负责审核采购用品是否标内,并在申报表上签字。药械科长再次审核
2、其资质等并签字。(四)正常情况试剂在使用 3 月后有药械科科长、检验科主任共同签字,进入试剂付款期。如遇到因试剂质量问题影响检验质量时,由检验科提出药械科拒绝该试剂进入付款程序。(五)试剂耗材到院后先由药械科管理人员验收签字,重点针对试剂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规格、包装完整性、数量等核对试剂计划,不合格试剂或不符合招标试剂当场告知代理商并退货;后再送达检验科库房,库房验收人员再次验收,验收内容和药械科管理人员验收程序一致。药械科管理人员及检验科库房人员应及时登记当日到货品种、数量、价格情况。(六)特殊情况或有不合格试剂情况,要求供应商书写欠条,内容包括:退货品种、数量、时间、经手人,更换时间约束等。(七)新开发项目由各专业实验室提出申请,报院部经批准认同后,按计划申请购置;(八)废弃项目各实验室提出废弃原因,停止该项目的试剂采购;(九)各实验室因工作需要,需更换试剂厂家时,亦由各实验室说明原因提出申请,选定其它中标厂家,报主任批准后进入采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