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金池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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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资金池的秘密银行资金池的秘密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资金池模式越做越大,模糊了成本,更重要的是掩盖了风险。从2009年银行理财产品狂飙突进以后,资金池已演变成“影子银行”代名词,虽然银监会针对融资类资金池进行一系列监管,但银行和信托之间依然继续着藕断丝连的联系。财新新世纪记者田林温秀电商价格战正酣,银行业也在上演类似的事情。一家股份制银行在深圳的零售部有个专门岗位,每日工作是:清早搜集所有同业当日发的理财产品的报价,然后在同业其他产品的收益率基础上加2,就是该行当天的理财产品报价。不管它对接的是什么样的真实资产。这些产品五花八门,过一段时间就会推出一种,从一个月至一年期,客户资金相应地计入一个外

2、界看不到的账户里,它的名字叫“资金池”。由于庞大的池子无法做到资产与负债的一对一匹配,一定程度上的“黑箱”便成为了可能。 所谓资金池理财产品,指有别于传统的一对一理财产品,以债券、回购、信托融资计划、存款等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统一资金运用,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持续性募集资金,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理财资金来源和理财资金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一位负责银信合作业务的监管者坦承,不时有为了逃避监管的“创新行为”,如为了应对监管要求银信理财产品进表问题,就有信托和银行见招拆招。 一家国有大行广东分行从事发放审核的人士称,今年开始出现一种叫做联合贷款的贷款。这种贷款一

3、般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企业和银行签贷款合同,但实际资金的供应方来自信托,银行和信托之间会再签一个合同,合同上列有一个条款,“到期后贷款可以由银行承接”。这类贷款直接进入资金池,并不在表内体现。在银行的账面上只会计入收益率和收入。一般来说,只要企业符合一定的条件,就能进行这种操作。这类贷款今年开始出现。他认为,这也是7月新增人民币信贷规模回落至5401亿元、大幅低于市场预期的新原因。 绕过监管从2009年银行理财产品狂飙突进以后,资金池已演变成“影子银行”代名词。尽管2011年,银监会针对融资类资金池进行一系列监管,但银行和信托之间依然继续着藕断丝连的联系,这一过程的运作模式已经非常成熟。一位国

4、有银行的机构业务部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了内情,银行首先将不同的存量贷款,按照不同的等级和不同的行业分类,按照长期、中期和短期打成不同的资产包,然后让匹配信托选择资产包,把这一部分资产包认购。这样,信托就将银行的这部分资产切出来,再发行信托计划。然后,银行通过同业部的资金池将这个信托计划认购过来,属于银行资金池的投资行为,把它打包成各种短期的理财产品发布出去。在银监会连续两年政策约束之下,信托业银信理财合作资产规模已经接近银监会“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的规定。然而,当新一轮信贷释放的信号再次发出时,出于对资金的需求,银信合作的融资难以戛然而止。一位国有大行总行资

5、金部的交易员告诉财新记者,一般以投资债券、回购为主的理财产品,收益率相对较低,不过风险也较低。而投资信托融资计划和贷款性的理财产品则收益相对高些,一般也不保底,风险也比较大。“这是一个击鼓传花的游戏。不断地用新增短期理财来还旧,只要资金链不断,风险就不暴露。”一位国有大行的网点主任表示。前述负责银信合作业务的监管者表示,信托公司应该对商业银行推荐的客户进行更审慎的研究,而非只要银行推荐的客户就帮着发行信托产品,“如果是好客户,银行为什么不自己贷款;如果规模紧张,那么日后银行是否还会对该企业给予相应支持;又或者银行根本打算退出,不再与该客户合作,想把烫手山芋给信托”?他透露,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6、责任公司和北京产权交易所拟合资成立一家公司,专门负责信托产品的登记。他认为,此举有助于更好地了解信托交易各方的负债情况和资信情况。 障眼法在经历了两年非常规的快速增长后,从2010 年下半年开始,银监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监管文件,例如,要求将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即银行利用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放表外的贷款计入表 例如,普益财富统计最近一周的银行理财产品显示,一款到期收益率超过预期最高收益率的产品为东莞银行2012年7月18日发行的“2011年稳健收益系列五天滚动1号个人理财计划21”,投资期限为五天,公布预期收益为3.80%,到期实现收益率4.40%,超过预期收益率0.60个百

7、分点。滚动发售,即连续发售理财产品和到期续发理财产品,理论上,保障募集理财资金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但是实际上“是变相的借新还旧,用新售入账的资金偿还赎回的资金”,一位信托业人士表示。按照滚动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介绍,该产品属于开放式理财产品,无固定到期日。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申购或赎回滚动型理财产品,而且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投资本金,只要满足最低持有份额即可。部分滚动型理财产品属于复利型产品,即客户当期的投资收益和本金一起滚入下一周期继续投资。原则上同一资金池发售的不同理财产品不单独对应各自资金投向。表面上,这是分散风险的一种方式,然而这就很难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将单个理财项目的会计核算作为主体。一

8、位国有大行资金部交易员向财新记者指出,“特别是针对企业的理财产品,里面可能什么都有。关键是怎么计,一部分可能直接被计入存款进入存款准备金,而另一部分进入到资金池。理财部分在账面上其实只是记录收益率或者收入。” 按照“期限错配”方式,客户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与银行信托运用资金的期限不完全相同。“这实际上就是银行利用资金池进行短借长贷。”一位信托人士向财新记者指出。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银行的中间收入,另一方面不需要承担信贷风险。例如商业银行和信托合作,利息较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10%,用于风险较高类的项目融资,为“长贷”,而再以收益率为4%,向零售客户发行短期三个月以 这对银行有双重好处,“一是

9、错开了存款兑付的时间,因为一般短期定期存款的期限为三个月、半年和一年,理财产品设置的到期天数往往就和定期的时间错开。其二,收益率只要比三个月的存款利息稍微高,就有一定的诱惑力,这样拉大了中间利差”。一位股份制银行总行零售部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这样既保证了一定的存款,又能保证银行卖出一定数量的理财产品。在这个“短借长贷”的过程中,银行已经将一年期贷款的风险转嫁给了信托,在财务上不需要拨备以及在法律上承担风险。如果客户不主动提出询问,有些银行的客户经理并不会向客户解释,这种产品到底是属于投资到低风险的债券、货币市场和回购类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还是投资到融资类信托的理财产品。而由于期限相近,只会简单的

10、分“保底的”还是“不保底的”。而“不保底的”产品有一款说明书中这样表述:该产品的投资对象包括信托计划、财产权信托计划中的优先级信托单位及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银行承兑汇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及其他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说明书中还强调,产品所涉及的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所投资的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包括三家信托公司。这部分产品更多是对于净资产较高的公司客户,原来发行的对象并不是针对零售客户。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一部分基层网点客户经理会将公司客户的产品卖给零售客户,放在一个资产包中。 资金池 “但如果是信托公司把这个作为一个假股权的形式向这家企业融资,再通过上述的方式

11、一绕,就可以进入资产池。”上述人士称。一位信托业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银行对信托产品发售的审查机制相对比较松。一般来说,会根据上一年信托公司的排名,总行会按照信托公司的排名分A/B/C类,但并没有按照资金投向来看,到底这些产品的流向是什么。信托公司只需要简单的包装一下符合银行要求的产品。实际上,无人去管这些资金实际流向。一位国开行人士表示,地方融资平台往往借用了这一通道。地方融资平台借信托资金进行过桥贷款,而用银行资金做一般贷款,再通过信托入池,最终向零售客户发放理财产品。恒生银行(中国)助理总经理、财新专栏作家黄伟鸿曾撰文指出,2011年国内银行理财业务的高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银行运用资

12、产池和票据类资产设计的理财产品。中资银行同样依靠强大的客户资源和对于银行间市场的把握能力牢牢占据着主导地位。他认为,即使单个投资标的有到期违约发生损失的可能,并且盯市原则下的估值波动客观上无法避免。但依托整个资金池的规模效应,投资者几乎不用担心到期无法收回投资,迄今也未曾有过此类投资发生损失的报道。此外,银行的隐形担保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出于对声誉风险的考虑,银行往往会对到期的情况给予兜底安排(在文件中不可能予以列明)。他并称,目前这个阶段,投资者暂且无需过多地考虑固定收益票据类理财产品投向的风险,因为这原本就无法从有限的信息中得出。但是,长远来说,若无法弄清资产池的确切内容,不去完善风险控制

13、手段,任其肆意发展,无疑是埋下了一个危险的隐患。 以“委托”之名 多位银行业务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银信合作的资金池业务模式本身并没有太大问题。但这种模式,隔断了投资人和最终项目之间的联系,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人并不知道项目的情况,“客户往往认为,钱进入银行就像绿叶上的一滴水一样干净透明”。 对于银行来说,这的确是“低风险”的产品。因为在法律关系上,它并没有承担风险的责任。信托是银行进行不规范贷款的桥梁,同时也是银行转嫁风险的载体。通过信托,银行可以完成无法实现的项目。 上述信托业人士强调,这类银信合作的往往是以委托贷款的名义实现合作。一方面,信托作为委托人,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它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

14、、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另一方面,信托的还款资金来源又是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 据其透露,在这一运作当中,利差收入的大头主要归银行。而信托公司只收取约5的渠道费用。和担保公司一样,它们承受着巨大的风险,却得到微小的分成,往往只能靠规模优势来获得超额利润。 业内人士介绍,国有银行已经开始减少这类产品的发售,但是城商行和股份制银行却赶着晚集,延续着客户的投资惯性。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理财中心研究员王伯英曾告诉财新记者,一些稳健型商业银行的组合产品中信贷资产的配置比例约为10%,某些相对激进的商业银行可能达到60%至70%。 这些信贷资产或为新增贷款,或为存量

15、贷款,部分为与房地产相关的贷款,甚至不乏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上述信托人士指出,这里隐藏两方面的风险,一是短借长贷,如果后续资金的供给不足导致资金链的紧张;另一个是“有毒”资产的入池。 他指出,信托产品发售往往都要报银监部门备案,报哪一级银监部门和它在哪里注册有关。大型的信托公司注册地往往是北京、上海和深圳,对应着北京、上海和深圳的银监局,这些银监局都是银监会重点关注的地区。因此,这些信托相对会遵守银监会的指导。然而,部分中西部的信托公司,其实受窗口指导的影响相对比较弱,而受地方政府的影响会比较大。 “去年川信公司的业务就做得很猛。因为刚刚重组完,当地政府肯定希望它把业

16、绩冲出来,所以就做了很多房地产的项目房地产项目是最容易见效的。所以,在去年严格调控的情况下,还是有很多小信托公司去做。” 上述信托人士称。 另一位城商行的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出现问题的几率并不会太高,更令人担心的是中小银行和中小信托公司的结合。 这位城商行的部门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假设一家银行想给一家企业放款,但是这家企业缺少资本金,那就可以找一个信托公司给他做“假股真债”,然后这个信托计划再入银行的资金池,通过银行发理财产品。待这家企业的资本金达标后,这家银行再给它放贷款。“这并非没有可能。” “做最原始的实地调查” 村镇银行也讲“三不”原则 “不取民间一针一线,不弄虚作假,不放过任何提升自己和帮助他人的机会。” 在中银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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