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车载医疗设备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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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编号:ZFCG-2016-GK-011xxxxxxxxxxx采购项目招标文件xxxxxxxxxxxxxxx 2016年3月23日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3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20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49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5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xxxxxxxxxxxxx受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

2、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6-GK-011三、采购人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xxxx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xxxxxxxxxxxxxxx地址:靖x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x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救护车、车载医疗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预算价:xxxx万元项目用途:自用资金性质:自筹资金六、供应商资质要求:1、企

3、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所投产品(车辆、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授权书;3、中国强制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3C证书;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1、时间: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4月1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3、文件发售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

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4、投标保证金:xxxxxxxxxxx元(人民币)。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截止:2016年4月19日14时30分前2、开标时间:2016年4月19日14时30分3、投标开标地点: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二室;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2016年3月23日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货物”指本次

5、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4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2.5“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

6、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2.6“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名词解释 采购人:xxxxxxxxxxxxxxxx 监督机构:xxxxxxxxxxxxxxxxxx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xxxxxxxxxxxxxxx 投标人: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标 书: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统称 中标单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经采购单位确认的投标人二、投标人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

7、专业技术能力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5、投标委托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7、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7.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7.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7.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7.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7.5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7.6投标人应有注册地检察机关出

8、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7.7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8提供招标组织机构出具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7.9提供近两年内相关行业同类产品的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以上1-8项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开标当天,请携带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若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经评标委员会和监督机构同意后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下列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

9、内容组成;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8.2投标单位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招标截止期15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有实质性的澄清,在陕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9.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澄清、修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

10、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三日内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9.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他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的要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即可发生效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关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9.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作出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0、招标文件的购买

11、投标人必须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的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11、评标的处理依据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12、解释权归属本标书的解释权归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四、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招标文件提出要求和条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提

12、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体现或未提供相关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和监督机构同意后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3.2投标文件由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3.3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保证金、开标一览表和产品分项报价表;(5)*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6)*企业

1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8)上年末财务报表(须经中介机构审计);(9)依法缴纳社保资金证明(至少近三个月);(10)*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不得低于本项目招标要求);(11)*提供的产品在国际和国内销售业绩表,并提供相关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等,销售和安装业绩(合同和验收材料复印件,并携带合同原件备查);投标货物如果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标注,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13.4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投标的货物和服务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投标货物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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