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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贸代理合同范本外贸代理合同范文 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出口 口岸:深圳;总金额:XXX万美元,在20XX年年底前履行完 毕。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二. 双方权利义务:( 一 ). 代理方:1. 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 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 自行承担。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 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
2、此产生的一切 费用和后果。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 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 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 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 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 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 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 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 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3、。(二).委托方:1. 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国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 税人的企业); 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 企业批准证书。若以上证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审后半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 印件给代理方。2. 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 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3. 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 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 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
4、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承担 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4. 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 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5. 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 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6. 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7. 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 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 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 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8. 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9. 未
5、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 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10. 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 行的一切责任。11. 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 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 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代 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12. 保证在报关日后 30 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 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 用缴款书内容一致。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 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
6、退税款。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 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三. 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1. 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 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 转入代理方帐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 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 等。2. A.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T/T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 1 美元:8.26 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
7、符的银行帐户, 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收缴款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 1 美元:9.14 人民币元的比 率,扣除已按 1 美元:8.26 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委 托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其余部分(包括不 低于 13%的退税款额)作为代理方的代理费用。3. 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代理方 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 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四. 违约责任:1. 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
8、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 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 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 讯费。2. 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 , 其于后支付的 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2)利 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五. 争议解决方式: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 有关规定。2.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 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六. 其他:1.上述结算价双方将根据 20xx 年度实际退税时间及市场行情协 商调整。2.委托
9、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 (买 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 矛盾,以本协议为准。3. 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 1:8.26(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 条第 2 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5.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 13%(不 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 2 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 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
10、签章后生效,并与本 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外贸代理合同范文 2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 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 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 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
11、承担赔偿责任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 输。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 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 保 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 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 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 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 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 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 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 箱
12、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 ,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 ;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 ,则 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 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 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 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 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八、费
13、用结算.1.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结算运费 :甲方每月间准时付费,乙方有权将甲方的结费方式改为见款放单。如甲方要求退 回全部核销退税单、运单,则甲方必须结清迄今为止在乙方发生的全 部费用并到帐。2 、 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费用:A. 现金的付款方式;B. 电汇 , 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C. 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 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3、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 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 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十、
14、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 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 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 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 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1) 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2) 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3) 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 接损失;(4) 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 外汇核销单等单证,不论该提单是
15、否运费已经支付,乙方均有权留臵。;(5) 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6) 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 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 类似权力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 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 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 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 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 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 同意。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 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 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 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 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 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 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