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有权路边摆摊的经济学理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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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穷人有权路边摆摊的经济学理由最近,法学家何兵提出,在经济危机的形势之下,政府应当允许老百姓在路边摆摊,这将有利于扩大百姓的就业门道。何的建议一经发出,立即得到了成千上万民众排山倒海般的支持,大家都认为此举在非常时期非常重要,是政府重视民生关心百姓的表现。然而,如果大家把路边摆摊作为一种挽救经济困难的临时举措,那么待到经济状况好转之时,取缔打击的措施又会接踵而至,介时,许多贫民百姓仍将面临生存窘境。只有全社会(当然主要是政府)彻底改变认识,明白允许百姓路边摆摊并不是政府的法外开恩,而是早就应当回归于百姓的创业权力,如此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常年困扰中国城市管理的血腥难题。城管的野蛮执法与百姓的暴

2、力反抗在中国早已算不上新闻,每次事件发生之后,大家关心的话题都是城管应当如何文明执法,或者城管执法有没有依据,或者穷人路边摆摊的确影响到城市美观、交通秩序等,但他们的处境值得大家同情等,但很少有人刨根究底地问一句,穷人到底有没有路边摆摊的理由?倘若没有理由,城管的执法就有其合理性,无非是方法是否得当的问题,只要改进方法则穷人的生存环境依旧没有改观;倘若路边摆摊本身就是穷人的权力,则城管的执法思路就应推倒重来,因为当穷人的权力受到法律的保护时,城管只能在如何维护城市秩序与保护穷人合法生存之间寻找平衡。我们探讨的是穷人在没有显著影响道路通畅的情况下,可不可以在路边摆摊做个小买卖或者做些擦皮鞋之类的

3、临时服务,那种欺行霸市占道为王的强盗行径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因为,任何权力都不可能是无限制的,行使你的权力时并不能妨碍他人的权力。城管之所以对并未造成交通拥堵的小摊小贩大肆驱赶大打出手,理由大致有四,一是影响市容市貌,即流动的小摊小贩摊位一般形象邋遢,太多的这种摊点分散在城市各处岂不有碍观瞻?二是有违公平竞争,即你流动经营不要租金且占据显要位置,有固定摊位或门点的经营户如何与之抗衡?三是占用公共资源,即道路是大家的,你凭什么长年占着一块位置,这对交通顺畅总有不利的一面?四是这些流动摊贩没有证照、拒交税费和破坏环境卫生,这不是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吗?第一条影响市容市貌的理由不能成立。影响市容市貌能

4、够成为驱逐穷人的理由的话,那就不仅仅是路边摆摊的,那些捡破烂的、骑三轮的、拉板车的、搞织补的等等岂不都在驱赶之列,还有那些衣衫褴褛的进城农民、衣着不整的寒门学子、沿街讨要的流浪乞丐是不是都应当阻止他们进城?进而推广,为了一个美丽繁荣的中国,是不是可以把他们统统赶出国门?也许城管们会说,我们没有把他们赶出城市,我们只是把他们从路边赶走!可是,路边的小摊是他们在城市赖以活命的根本,没收了他们的生存工具和剥夺了他们的经营权力,使他们走投无路欲哭不能,这与把他们赶出城市在本质上有什么区别? 第二条有违公平竞争的理由也不能成立。市场经济倡导的是公平竞争,但这种公平是指机会公平而非起点公平。不是说你租赁了

5、门点我就也一定要租赁门点,应当是你租赁门点那是你的选择,我比你有钱,我可以开个宽敞明亮的超市,吸引更高端的消费群体,赚取更丰厚的利润;我比你没钱,我也可以摆个小摊位,吸引贪便宜图方便的过路行人,赚取一点点微薄的价差。超市、门点、路边小摊本来就服务于不同的消费者,属于不同层次的竞争,能够给市场带来互补,政府要做的事情恰恰就是给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机会,为机会公平创造条件,而不是千篇一律地去制造同样起点的所谓公平竞争。第三条占用公共资源的理由仍然不能成立。小摊小贩占用了道路不假,问题是公共资源本身就具有让民众“搭便车”的特性。对于城市道路或者免费公园之类,不管你是否支付了费用,都可以自由地消费而无须经

6、过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批准。就像有人每天都要在大街上徜徉,有人十天不逛一次闹市,每天上街的人不能说他导致了交通阻塞而因此受到指责,闭门不出的人也不能说他方便了他人而因此受到赞扬。更重要的是公共资源也绝非只有道路,哪一个阶层没有占用公共资源呢?官员们利用职权在高档消费场所一掷千金,企业家们利用土地制度缺陷大肆低价圈地,大学生们在非义务教育阶段享受着国家的教育补贴,他们都利用了公共资源。那些坐在小车里高叫说摊贩妨碍交通的人,也许正是占用公共资源最多的人。第四条不办证照不交税费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理由更是黑白混淆本末倒置。正因为路边不许摆摊,使他们没有一个稳定的摊位,他们财产安全与正常收入得不到保障,所以他

7、们才不可能去办理各类证照和照章纳税。试想,如果有一个安定的经营环境给他们,使他们免于被驱赶被处罚被收缴,对于一些正常合理的税费与保证自己摊位的卫生他们会拒绝? 如果我们从更多角度更阔视野来审视穷人路边摆摊的问题,我们还会得到更多的启示。从历史传统的角度看。贩夫走卒沿街叫卖向来是中国城乡贫民的传统谋生手段,历朝历代没有听说过皇城根下或者繁华都市不允许他们自由买卖,不仅不限制,占用了道路官府也不追究,比如老北京的天桥和上海的城隍庙,想当年就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一代相声大师侯宝林就是在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如果侯不幸生在今日之中国,城管的严格管理恐怕使出身贫寒的他永远没有登台的机会。再来回顾唐朝大诗

8、人白居易脍炙人口的卖炭翁,“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说明在当时最底层的百姓虽然艰苦,但仍然可以在京都皇城的显著交通要道上(市南门外)自由地摆摊设点的;“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说明即便是当时最高统治者的代表,对百姓的利益也只能是巧取豪夺,而不像今天的城管公然掠夺或者没收。目前中国城管对待摊贩的严厉态度,不仅纵比在中国历史上史无前例,就是横比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绝无仅有。西方各国对待为生计奔波的小摊小贩一般都持包容的态度,在繁华地区往往都辟有专门的位置给他们,即便是未经申请批准的违法地摊,警察们态度也很客气友好。有报道说,美国白宫附近的街道都有大量

9、的流动摊点或者违法地摊,但从未见过像中国城管的这种大动干戈赶尽杀绝的场景。从公平公正的角度看。穷人为什么穷?如果是他们好吃懒做,那当然是咎由自取,但绝大多数并不如此简单。他们或是缺少文化或是天灾人祸或是失去土地或是下岗失业,背后的原因,有许多是政府的因素,比如计划经济时代对农村的过分掠夺,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对农民土地的低价强制征收和国有企业的经营不善,等等。既然他们贫穷有政府的原因,那么政府帮助他们就应当义不容辞。政府该怎样地帮助穷人?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过转移支付的手段,即通过对有钱人加征所得税,然后将这些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急需帮助的穷人,现在正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的城市低保、

10、农村低保就属于此类范畴。二是通过扶持就业的手段。即政府通过对现有企业的减免税收等扶持,让他们扩大再生产,安排更多的人员就业;通过对员工的技能培训,使失业人员拥有更多的就业本领等。三是通过鼓励创业的手段。前面两种办法固然不错,但总还是有人因为各种原因找不到就业岗位,他们只能通过自己创业来解决生存问题,可是这部分人往往缺乏资金与技能,他们只能无可奈何地选择低门槛职业,比如摆小摊、蹬三轮、骑摩的等。从事这样的创业,除了严寒酷暑餐风宿露之外,人的尊严无疑也受到了极限挑战。对于这样不等不靠的主动创业,政府理应大力支持,因为,这不仅符合道义的要求,而且也减轻了政府的负担。从政府职责的角度看。政府的组成,既

11、有主要领导,也有许许多多的部门,在本文我们姑且把主要领导叫政府,把部门仍叫部门。各个部门都担负着自己的职责,当部门的职责与社会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部门往往更注重履行职责。因为,不履行职责意味着失职,而履行职责既完成了政府交给的任务,又能使本部门得到更多的收益,何乐而不为?城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保障城市的美丽整洁。禁止路边摆摊,无疑让城市更加美丽整洁,这是他们的成绩;抓到路边的摊贩进行罚款,这是他们的权力,因此城管部门驱赶摊贩没收财物往往不遗余力乐此不疲。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获得收益就要付出成本,只不过是这件事的收益让城管部门拿走了,成本却要靠全社会来分担。禁止路边摆摊,导致大量人员失业,

12、大批家庭陷入困境,有的人因为无力给子女交纳学费,从而导致子女辍学在家;有的人因为“饥寒起盗心”铤而走险,从而导致治安形势的恶化;有的人因为违规从业被抓只好送礼行贿,从而带来社会腐败问题的增多。如何避免这种收益与成本相分离局面的出现,需要政府综合考虑,因为,解决百姓就业、促进儿童复学、减少治安案件、防止社会腐败等等都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当某个部门提议应当推行某项政策时,政府一定不要把部门的职责当作了自己职责,也许其所描绘的锦绣蓝图确属事实,但对其他方面的伤害政府也一定要明察秋毫,更要坚决避免让一个部门得利却让整个社会遭殃的政策再被源源不断地制造出来!从社会利益的角度看。在许多人的眼里,小摊小贩占用

13、道路经营,似乎是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并没有给社会带来贡献。然而,经济学却告诉我们,凡是双方自愿合意的交易,总能促进双方财富的增长,小摊小贩也不例外。他们利用简陋的经营工具在路边进行小本买卖,的确是占用了公共资源,但也给社会带来了回报。他们给那些行色匆匆的上班一族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早点,他们为经济拮据的家庭提供了价廉物美的水果,他们为没有搭上公交却又无钱打的的人、为不会织补却又不愿舍弃衣服的人都提供了大量廉价而又实惠的服务。不仅如此,他们还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自己的子女得到了必要的学校教育,使自己的家人得到了及时的医疗救治,使整个社会因为无法生存而以身试法的人越来越少,使整个社会因为致富光荣而勇于创

14、业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为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真真切切地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社会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流动的摊位,既没有永久霸占,也不可能据为己有,但是却能在使自己受惠的同时也使整个社会受益,这是两全其美的好事。当然,再宽敞的道路,摆上几个小摊也会影响车流的快捷与城市的美丽,可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仍然是收益远大于成本,因而值得大力提倡!令人费解的是,政府无视他们的贡献,反而依据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给他们以无情的打击和坚决的取缔,实在令人痛心疾首!其实,本文絮絮叨叨写下这么多,严格地说也是废话连篇,因为,穷人能否路边摆摊,社会大众心中早有一杆公平秤:每当城管糟蹋与没收小摊小贩的财物时,总会遭到围观路人的指责与批评,有人甚至愿意挺身而出奋不顾身。为什么?因为公道自在人心。可惜,有的官员偏偏不在乎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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