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医疗和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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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0六、结论83附表84附图: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 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三 声环境监测布点图附图四 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五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六 地下一层平面图附图七 地下二层平面图附图八 南昌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附图九 项目所在地水系图附图十 南昌市生态红线范围图附图十一 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图附图十二 分区防渗图附件:附件一 委托书附件二 关于对东湖区医疗和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附件三 南昌

2、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东湖区医疗和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复函附件四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关于东湖区医疗和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用地事宜的请示的复函附件五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分局关于关于东湖区医疗和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用地预审办理有关事宜的函的复函附件六 现状监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东湖区医疗和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210-360102-04-01-782694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证券街以东,二七北路以北地块地理坐标( 115 度 54 分 3.391秒, 28 度41分 59.36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11综

3、合医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84-108医院 841-其他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昌市东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0-360102-04-01-782694总投资(万元)23132.8环保投资(万元)111环保投资占比(%)0.48施工工期949天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8947.3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

4、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青山湖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项目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3,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

5、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给,不设取水口,项目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产业区规划名称: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报送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审查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审查时间:2012年12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

6、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及其批复有关内容;产业布局规划:走工业现代化道路,培育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导向、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都市型产业体系。优先发展高技术产业,突出汽车制造、医药和食品、电子信息、光电二体化、家电、纺织服装、新材料等支柱产业群,加快化工、纺织、建材、食品工业的发展。构建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着力发展金融商贸、现代物流、信息中要素市场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传媒等知识型服务业,加快发展会展、社区服务、房地产、都市旅游等城市型服务业,做强商贸流通业。1、工业布局:采用相对集中、分片布局、各有侧重的工业布局体系,中心城区

7、形成城东、城南、昌北三个工业区;2、仓储布局:调整完善中心城区仓储布局,改造青云谱货场,形成中心城区最大的中转、储备仓储区;将昌北牛行货站迁至英雄开发区。普通仓储布置在昌南城的青云谱货场昌北城的蛟桥片区内。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40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28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65平方公里以内。严禁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公路、铁路、机场和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

8、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推行绿色交通出行。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排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水资源保护,划定城市水系蓝线保护范围。创造良好人居环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保护好沙子岭、鄱阳湖、青山湖、象湖等山体和水体,加强赣江景观主轴线的保护和建设,突出河湖环绕的滨水城市风貌特色。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证券街以东,二七北路以北地块,主要从事医疗服务,属于“城市基础设施体

9、系”中医疗卫生项目,项目用地符合当地规划;本项目污染物产生量较小,且通过落实本项目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控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本项目属于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的范畴,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了南昌市东湖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的范畴,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了南昌市东湖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批复(项目代码:221

10、0-360102-04-01-782694),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二、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东湖区证券街以东,二七北路以北地块,占地面积约8946.67m2。项目周边主要为居民区和行政单位,无生产性企业及危险品仓库等,项目周边环境较为简单。三、“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2016年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发布了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说明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11、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根据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图集,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从本次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分析可知,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质量基本满足相应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环境,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环境大气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采取了有效的处理、处置和利用措施,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噪声根据预测结果不会降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综上,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也不会改变

12、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与现有环境质量是相容的,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性地控制污染。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4)环境负面准入清单1、与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11号)相符性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11号),南昌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9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

13、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面积占比较高、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10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85%。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各类产业园区,以及重点开发的城镇。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60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0.53%。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优先保护单元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管控单元

14、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般管控单元主要任务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管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项目位于东湖区重点管控单元1(ZH3601022001),所在

15、地为环境质量达标区,项目不属于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建设,不涉及生态红线,所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11号)中重点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综上,本项目不在三线一单约束范围内,建设符合要求。2、与关于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洪环发202116号)相符性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洪环发202116号),项目与总体准入要求其相符性详见下表:表1-2 与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一览表维度清单编制要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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