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梅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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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德市梅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方 案二一六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4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8第四章 耕地保护规划 11第五章 建设用地规划 14第六章 土地整治规划 20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2第八章 附 则 32建德市梅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方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划效力本规划是梅城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纲领性文件, 任何 单位和个人在本辖区内进行的各项土地保护、开发、 利用、整治活动, 都必 须符合本规划。第二

2、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以“多规合一”为理念,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会 议精神和战略要求,认真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 度, 强调从 “保障规划”向“保护规划”、从“增量规划” 向“存量规划”、 从“指标规划”向“空间规划” 的转变, 促进梅城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三条 规划原则1、保护优先、三线管控: 优先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统筹安排梅城镇 生态、生活、生产用地,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 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扩 展边界,严格管控,强化规划约束力。2、节约集约、持续发展: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

3、制度,推进城镇 低效用地再开发, 紧凑布局产业用地, 统筹安排基础设施,通过缩减增量来 撬动存量和挖潜,促进梅城镇区域协调均衡发展。3、 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发挥梅城镇地域与资源优势 ,统筹安排各业 用地, 兼顾重点与一般,突出产业特色, 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4、多规合一、公众参与 :充分衔接相关规划, 规划编制时与相关规划 相互协调;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第四条 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政策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8 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年)(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8

4、 年)(5)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2 年)(6)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7)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6 号)(8)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及审定办法 (修订版);(9) 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条例(2014 年)(10)浙江省乡(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修订版);(11)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 (试行);(12)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修订版);(1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 号)(1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土

5、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 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函201512 号)(15)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 完善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518 号)(16)农业、环境、水利、森林、海域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2、相关规划(1)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 年)2(3) 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4)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5) 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6)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7)建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8)建德市梅城镇土地利

6、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9)梅城镇城镇总体规划(2005-2020)(10)杭州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拓展实施规划(11)其他相关规划第五条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2005 年;规划期限:2006-2020 年;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 2013 年。第六条 规划范围梅城镇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包括龙泉村、城西村、龙溪村、滨 江村、利群村、洋程村、望山村、姜山村、南峰村、伊村村、西湖村、葛家 村、顾家村、东湖社区、洋尾林场、建德市畜牧场、建德市渔种场、建德市 农业科学研究所、建德市桑苗良种、建德林场梅城分场和建德林场养鸡场, 总面积 15489.77 公顷。3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

7、划目标第七条 发展战略1、发展定位浙江省省级中心镇,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环三江口经济圈”核心,富 有古镇风貌、山水特色的工贸旅游型历史文化名镇。2、发展战略坚持“建新城、保古城”,充分挖掘严州古城历史人文底蕴,展现古城 风貌, 推进新城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联动杨村桥、三都、大 洋等城镇, 加强山林景观延伸、城镇景观营建、水系景观布置, 重点培育生 态休闲和养老养生产业, 成为以休闲旅游、健康养生、文化运动为特色的建 德东部副中心城市。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培育小城市为目标, 依托 杭州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五马洲区和南峰区块, 形成工业产业集群, 成为建 德市东部产

8、业集聚新高地。结合杭州市“旅游西进”及建德市“全域旅游” 战略,充分发挥梅城旅 游资源多的优势, 创古镇文化、生态度假特色, 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 充 分体现建德“两江一湖”风景旅游区中的重点旅游城镇的地位。第八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经济发展 目标:到 2020 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59 亿元,年平均经 济增长率保持在 8%左右,地均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为 43 平方米/万元。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以第一产业为基础 ,第二产业为经济主体,第三产业 为重要组成部分。保证充足的工业用地, 促进产业集聚, 壮大经济实力, 逐 步增加三产用地,确保梅城镇综合功能的不断强化。2、社会发展 目标:

9、到 2020 年,镇域人口达到 4.7 万人,城镇化水平达 到 67%。提高人口素质,实施科教兴镇战略,提升科技综合能力,优先发展4建德市梅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方案教育。大力发展社会文化事业, 挖掘文化资源, 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建成与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文化网络体系、卫生服务体系。拓宽就业渠道, 保 障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建立社区 服务体系。第九条 土地利用战略1、坚持耕地保护,注重质量并举: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科学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及示范区,强调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长期稳定性, 强

10、化质量保护, 实现耕地数量与质量保护并举, 积极推进土地整治,完成耕 地占补平衡任务,同时注重保护其农业风貌。2、落实集约利用,盘活存量土地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坚持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的思路, 推动土地利用模式 创新, 以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 积极推进 “退二进三” 的产业升级改造,提高工业用地的节约集约水平、土地产出效率。3、实施生态优先, 保护古镇风貌:切实落实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大对 生态敏感地区的生态保护与水源涵养,通过风景旅游区和生态景观廊道等建 设, 构建生态保护屏障。同时在优先保护生态的基础上, 结合全域化旅游的 发展战略, 适当

11、布局旅游设施用地, 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保持古镇的总 体格局,保护好古镇历史文化遗产分布集中的重点区域, 保护好非物质文化 遗产, 保持浓厚的地方特色文化氛围, 保护好自然山水与历史文化遗产有机 结合的整体环境, 健全和完善保护管理体制, 打造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历史 古镇。4、优化国土空间, 合理用地布局: 实施土地空间引导和布局优化战略, 科学合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及城乡扩展边界, 通过 构建 “一心、二片、三轴、四组团” 的空间结构, 积极引导工业用地资源配 置向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集聚, 引导城镇建设向组团式发展, 控制生产用地、 保障生活用地、增加生态用地,促使生

12、产、生活、生态用地合理布局。5建德市梅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方案第十条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与规划目标(1) 耕地保有量: 到 2020 年末,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730.61 公顷。(2)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06-2020 年,全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 低于 1535.33 公顷,规划永久基本农田 1553.75 公顷,其中在永久基本农田 保护区内预留 18.42 公顷耕地用于交通、水利、能源、民生、旅游、新农村 建设等发展建设需要。(3)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到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056.31 公顷以内。(4)标

13、准农田保护面积:2006-2020 年,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530.05 公顷。(5) 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 2014-2020 年,划定示范区基本农田不少于410.75 公顷。(6)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006-2020 年,建设占用耕地量不超过 150.68公顷,其中 2014-2020 年不超过 85.68 公顷。(7)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系数:2014-2020 年, 上级规划要求建设占用耕 地系数不超过 35.70%, 规划建设占用耕地系数为 33.55%。(8) 补充耕地: 2006-2020 年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量不少于260.99 公顷,其中 2014-2020 年

14、不少于 148.86 公顷,补充耕地质量不低于 建设占用耕地质量,保证耕地占补数量与质量双平衡。(9) 建设用地总规模: 到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242.26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056.31 公顷以内。(10)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006-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350.31 公顷以内, 2014-2020 年控制在 240.00 公顷以内,其中预留 3.59 公顷新增 建设用地用于规划期内需要实施但目前难以定位的交通、水利、能源、 防灾 减灾、社会公益、新农村、旅游、农业设施、省重大产业项目及其他符合国 家和省的相关文件规定的建设项目。6建德市梅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方案(11) 人均用地: 到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58.31 平方米 以内; 到 2020 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 114.93 平方米以内, 新增 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 120 平方米以内。(12) 存量建设用地:2014-2020 年,全镇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72.24 公 顷,存量土地与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达到 0.30:1.0。(13) 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 到 2020 年,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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