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一级职业认证报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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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认证办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认证办 招生函20122012年人力资源法务师国家职业认证报考通知 - 企业最紧缺的人才,企业最实效的岗位各企事业单位:随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正式实施,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资纠纷再所难免,给人事管理者带来颇多麻烦,企业败诉案件中有80%以上是与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及相关法律知识匮乏有关,企业的管理层和人力资源部门迫切想了解和加强处理相关劳动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技巧,在国外众多大型企业中,有近90%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拓展了法务服务,市场对人力资源法务方面的专业人才需求迅速增加,目前中国人力资源法务人才的市场缺口达到100万人以上,

2、为此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全国紧缺人才办公室推出了人力资源法务师取证培训项目。人力资源法务师课程是运用和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作用于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使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企业及劳动者合法合理解决相关的劳动纠纷。让学员在最短时间学习并掌握人力资源管理法务知识,破解劳资关系,为企业减少管理成本。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与国际前沿接轨,更好地完善人力资源工作者的能力与素养,铸就高级法律与人力资源双向复合型人才。为学员日后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学员的职业生涯带来新的提升和保障! 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可作为从事高级管理岗位与高尖端技术岗位的重要能力证明,全国通用、政府官

3、方网站可查、终身有效!欢迎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认证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培训机构:全国紧缺人才办公室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认证办公室一、人力资源法务师培训课程内容第一部分 劳动就业制度第一章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第二章 员工招聘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二部分 劳动管理制度第一章 劳动合同制度概述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 试用期制度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第五章 企业裁员 劳动合同的解除第六章 劳动合同续延与终止第七章 劳动报酬制度 经济补偿及赔偿制度 第八章 工作时间制度 休假制度第九章 特殊员工的劳动管理第十章 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第十一章

4、 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第十二章 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第十三章 特殊情况下的用工形式第三部分 社会保障制度第一章 社会保险制度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制度第四部分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第一章 劳动监察概述第二章 其他部门劳动监督检查第五部分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一章 劳动争议成因和预防第二章 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第三章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审理第六部分 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有效规避和防范第七部分 劳动立法的趋势与展望二、招生对象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人员;从事人事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法务从业人员;为企业或机构提供人力资源咨询的劳务公司、人才服务公司等专业人员等。三、人力资源法务师报考条件 (一) 中级人力

5、资源法务师报考条件:(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报考条件:(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中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四、人力资源法务师报名所需材料 开班前将报名回执表填写完整后传真至010-52

6、285651。请将最高学历证名,工作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小二寸蓝底证件照,提前发送至我中心办报名邮箱。五、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颁发机构 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该证书可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是从业人员晋升、加薪、求职,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全国通用、国家人保部官方网站查询、终身有效!有效性可通过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网查询。 六、培训时间、地点: 2012年03月15日至18日 广州市 (15日全天报到) 2012年03月22日至25日 北京市 (22日全天报到) 2012

7、年03月22日至25日 南京市 (22日全天报到) 2012年04月05日至08日 深圳市 (05日全天报到) 培训班详细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收到报名回执后在开班前一周发放。七、收费标准 全国统一收费:中级2800元/人,高级32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证书费);食宿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请汇至我中心账户。八、汇款账户 全 称:国资教培企业管理发展(北京)中心 帐 号:0200226309200049826 开 户 行:工行北京洋桥支行 工行北京玉林支行九、联系方式联 系 人:韩飞主任 电 话:010-52880678 传 真:010- 52285651 邮 箱:china_

8、 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培训认证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八日国家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12月北京-授课现场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课程背景: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企事业打造高级复合型人才而专门开发设置的职业岗位认证。旨在让人力资源管理者站在一个高度,俯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防火墙.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旨在让人力资源管理者站在一个高度,俯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防火墙.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旨在让人力资源管理者站在一个高度,俯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防火墙.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旨在让

9、人力资源管理者站在一个高度,俯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防火墙.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旨在让人力资源管理者站在一个高度,俯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防火墙.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旨在让人力资源管理者站在一个高度,俯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防火墙.强调的是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整体规划,以提升人力资源工作者将人力资源法律运用到企业管理中的能力,帮助企业构筑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务防线。将邀请人保部人力资源法律实务的专家进行全面授课,运用HR能够接受和理解的方式进行讲解,使HR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更

10、专业,助HR更上层楼,身价倍增。成为一个经验丰富极具潜力的人力资源职场达人,成就新时代企业HR法务专家。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旨在让人力资源管理者站在一个高度,俯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防火墙.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课程结构:秉承“全景剖析现状、聚焦经典案例、关注热点难题、预防和解决之道”之理念,以企业人才经营战略与实践为主题,让HR从业者切实收获人事精细化管理之道。课程以人力资源管理模块来划分章节,涵盖了从现代企业管理、新劳动法深度解析、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员工入职、合同设计与签订、合同终止、企业裁员、企业变革中合同处理、制度设计与完善程序、假期与员

11、工休假、工作时间与工时制度、工资与福利制度、劳务派遣用工、劳动争议成因和预防、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有效规避和防范等。在每一模块下面以满足实际操作为目的设立若干子项,在每一子项下面展开重点阐述。一、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的含金量和权威性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在国家相关部门都有备案,持证者的相关信息在人保部有专门备案,所有信息都可以在中国职业鉴定官方网站以及人保部认证的官方网站查询,全国通用。全国各地劳动部门所认可,具有权威性、广泛性和全国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5年05月16日专门发文到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文

12、件规定:凡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的学员,完成规定内容培训,经鉴定、评审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证书是从事高级管理岗位与高尖端技术岗位的重要能力证明,是企事业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年度考评、组织考核、职称晋级、加薪、法律公证、职业能力鉴定的有效证件。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出国可作为专业能力凭证。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是表明持证者具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及法务工作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持证者求职、任职的重要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员以及与工资待遇相对应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衔接的重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人员办理技

13、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二、参加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培训,担心学不会,考不过怎么办首先,以案例分析、技术应用、实际操作等和知识运用为主,区别于一般人力资源培训程式化、教条化、书本化的教学模式,强调学员工作能力的真正提升,让学员在最短时间学习并掌握最实用的人力资源管理法务知识和实操经验!,破解劳资关系,为企业减少管理成本。帮助学员解决企业实际问题。而且法务师课程设置是按照HR熟悉的劳动管理模块设计,其次人力资源法务师也是一门管理课程,老师会运用HR能够接受和理解的方式进行讲解。认真学习,经过自己的努力取证肯定没问题的。 三、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和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区别 首先,原有人力资源管理师,适应的

14、主要是原有的人力资源法律标准及市场环境,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慢慢脱节,所以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后,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新时代新环境,为和谐企事业劳动关系,破解企事业人力资源管理难题,开设的新培训认证,符合现在市场及企事业的需要,补充原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的不足。其次,人力资源管理师持有者不一定了解并精通人事法务知识,但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持有者不仅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持有的相关能力,还对国内外新的人事法务知识比较了解,综合能力适应性要强,更具实用性。在“依法治国”的中国发展环境下,一个合格HR、必须精通本国的人力资源法务实务。附件: 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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