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供电水电调度规则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62894639 上传时间:2022-08-26 格式:DOC 页数:159 大小:23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铁路供电水电调度规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59页
铁路供电水电调度规则_第2页
第2页 / 共159页
铁路供电水电调度规则_第3页
第3页 / 共159页
铁路供电水电调度规则_第4页
第4页 / 共159页
铁路供电水电调度规则_第5页
第5页 / 共15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铁路供电水电调度规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铁路供电水电调度规则(15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铁路供电、水电调度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运输局 运装设水202 113号 各铁路局: 为了适应铁路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强牵引供电、水电系统的运行调度管理,特制定铁路、水电调度规则,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要求各铁路局认真学习,制定细则,贯彻落实,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报部。 铁道部运输局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供电、水电调度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供电、水电调度室铁路运输调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牵引供电、水电设备运行、事故抢修的指挥中心,是铁路安全供电、供水的信息中心。 供电、水电调度员的主要任务是。正确组织牵引供电、水电系统的运行,与行车各有关工

2、种调度密切配合、控制安全动态、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缩小事故范围,减少事故损失,迅速恢复供电、供水和行车。 第二条 供电、水电调度工作应采取计算机网络技术、远程监控和先进的管理手段,逐步实现调度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 第三条 为统一全路供电、水电调度管理,充分发挥调度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和职责范围 第四条 供电、水电调度系统由铁道部、铁路局(含集团公司,下同)、铁路分局(含总公司,下同)和供电、水电段调 2度组成,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各级供电调度、水电调度在工作上接受上级调度和同级供电、水电管理机构的领导或指导。 第五条 部、局、分局、段应设供电、水电调度,其调度

3、台的设置、人员配备、班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六条 各级供电、水电调度的职责范围 一、铁道部 1了解全路牵引供电设备、自闭、电力贯通线及其变、配电所和主要客车上水站上水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 2.及时掌握牵引供电、影响行车的电力和给水故障情况。尽快查明原因,督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抢修,恢复。 3.指导各局调度工作,协调各局之间的有关调度事宜。.审查牵引变电所、自闭、电力贯通线跨局供电方案;下达跨局供电、跨局使用发电车、移动变压器等命令,并监督实施。5.及时掌握牵引供电、电力、给水人员重伤及以上的工伤情况。 6负责指导涉及两个及以上铁路局的牵引供电、信号供电设备故障抢修。会同有关部门解决抢修或处理故

4、障所需跨局停、送电的有关事宜。 7.当外部电源非正常停电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力争迅速恢复供电。 38对全路牵引供电、水电设备故障,各种原因的跳闸及弓网设备进行月、季、年度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向全路通报。 9.掌握运行图编制中“天窗”事件的安排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10.故障情况下,有权调用设备和人员组织跨局抢修。 二、铁路局 (一)牵引供电 .及时掌握牵引供电故障详细情况(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设备损坏、抢修处理过程等),并立即上报部调度,同时督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电行车。 .指导各分局调度工作,协调各分局之间的有关调度事宜。 3.审查牵引变电所跨分局越区供

5、电方案;下达跨分局越区供电、跨分局使用移动变压器等命令,并监督实施。 4.及时掌握管内重伤及以上的人身伤亡情况。 .负责指导涉及两个及以上铁路分局的牵引供电设备故障抢修。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处理故障所需跨分局停、送电的有关事宜。 6.当外部电源非正常停电时,及时上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迅速恢复供电。 7.掌握管内牵引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定时收集供电设备及人身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铁道部调度。随时掌握设备跳闸 4情况、“天窗”和检修任务执行情况、汇总并按时上报有关供电报表。负责全局月、季、年度故障跳闸和弓网故障分析、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8.参加运行图“天窗”时间及每月停电计划的编制,掌握

6、、分析图定“天窗”和计划停电时间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故障情况下,有权调用管内设备和人员组织跨分局的抢修。 (二)水电 1.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上级命令和指示。 .掌握管内客车上水站、区段站以上给水站和长距离输水管道设备的状况及安全运行情况;掌握自闭、贯通线、变配电所的设备状况及安全运行情况。 .及时掌握影响行车的电力、给水故障详细情况(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设备损坏、抢修处理过程等),并立即上报部调度,同时督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电、供水。 4.指导各分局调度工作,协调各分局之间的有关调度事宜。 5.审查自闭、电力贯通线跨分局越区供电方案;下达跨分局越区供电、

7、跨分局使用发电车等命令,并监督实施。 .及时掌握管内重伤及以上的人身伤亡情况。 7.负责指导涉及两个及以上铁路分局的水电设备的故障抢 5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处理故障所需跨分局停、送电的有关事宜。 8当外部电源非正常停电时,及时与有关电业部门联系,力争迅速恢复供电。 9.审批发电车的跨局使用,办理发电车、电力试验车的跨局进驻和回送事宜。 10.故障情况下,有权调用管内设备和人员组织跨分局的抢修。 11.及时收集、处理关系行车的水电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和有关业务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12参加运行图客车上水时间的编制。 三、铁路分局 (一)牵引供电 1.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上级命

8、令和指示。 2.直接指挥牵引供电设备的运行和故障处理、事故抢修。批准在牵引供电设备上停电作业和带电作业,正确下达倒闸和作业命令,迅速组织查找故障地点和原因,尽快组织抢修,恢复供电,最大限度的缩小故障范围,并立即通知供电段调度,同时报告铁路局调度。 3.掌握牵引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电压质量、主要设备的技术状态,对防止事故的好人好事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遇有重伤及以上的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并及时 6通知供电段调度,同时报告铁路局调度。 .汇总并上报各段的停电计划,根据图定“天窗”时间及铁路局、分局下达的停电计划,与行车调度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参与调度日班计划的制定,千方百计提高“天窗”时

9、间兑现率和利用率。 .掌握牵引变电所电源及负荷情况,接线(或区段)绘制典型负荷曲线,对经常超负荷运行的区段,要及时与行车调度联系(必要时报告主管运输的分局长),调整列车运行。 7.电气化铁路开通前应及时与电业部门及相邻分局签订调度协议,明确设备分界及调度管辖范围。 8.参与电气化工程竣工验收及涉及改变既有设备运行方式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 9.当发生危机人身、设备安全紧急情况时,有权先停电后报告。 10妥善保存事故状态下的原始资料,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 11.协助供电段调度联系安排实验、测量、检修等车辆和移动变压器的运行。 (二)水电 1.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上级命令和指示。 2掌握

10、管内变配电所、自闭、电力贯通线和客车上水站上水设备的质量状况和运行方式及安全运行状况。 73.指挥关系行车故障的处理,掌握故障情况(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设备损坏、抢修处理过程等),并及时上报。 指导个水电段调度工作,协调各水电段之间的有关调度事宜。 掌握管内电力、给水人员重伤以上的工伤情况。 6.办理正常计划停电、停水、施工封锁等有关事宜。 7.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办理电力发电车、实验车的调动手续,督促落实其进驻和回送事宜。 8.当发生危机行车、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先采取必要的措施之后再向上级报告。 9.及时收集、掌握、整理关系行车的水电设备安全运行和有关信息,进行分析总结提

11、出改进措施。 四、供电段调度 1.贯彻执行有关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命令和有关指示,按时向上级汇报情况。 掌握牵引供电设备大修、维修进度及改造工程的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及时报告。 掌握牵引供电设备的运行安全情况和主要设备的质量状况。 4.当发生故障时要立即报告分局调度及有关部门和主管段长,同时协助分局调度组织抢修并做好记录。 5.负责办理监测、化验、试验、检修车辆和移动变压器的 8运送手续,了解生产车辆的使用、运行和技术状态。 五、水电段调度 1贯彻执行有关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命令和有关指示,按时向上级汇报情况。 2.掌握各给水站的工艺流程;管内电力设备的系统网络、运行方式、各变配电所整定值及相关

12、的地方电网情况;管内水电设备能力和管理状态。 3.掌握全段水电设备的质量状态和安全运行情况、系统负荷、给水质量和供电质量,下达躲峰调荷的命令。组织水电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收集各主要站区的水电设备运行数据和动态,填写工作日志。对设备运行异常状态和问题要及时上报段长和上级水电调度,并通报段技术科、安全室。 4、凡涉及运输生产的水电设备,未经水电调度许可不得进行操作。但人身、设备安全造成威胁者除外。各单位及运行设备的停送水、电实施命令由水电调度下达。 5.根据实际工作安排,负责向分局办理水电设备的施工封锁、检修要点计划和落实手续。落实分局调度下达的作业事项,下达分局水电调度职责之外的作业命令,

13、并组织恢复正常供水供电。 .当发生设备故障和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主管段长和上级水电调度,积极组织水电设备的抢修,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协助段长做好全段的生产调度指挥;掌握全段运输车辆 9的质量状态和使用情况。 8.积极收集、整理生产、安全的有关信息,上传下达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及时掌握水电设备的运行情况,水电设备和人人安全情况,对防止事故和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突出事例,每月汇总上报一次。全段的安全情况,按月、季分析,提出改进意见。9参加段生产、安全例会,汇报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听取各车间反映的意见,以改进水电调度工作。 第三章 各级供电、水电调度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第七条 供电

14、、水电调度员必须明确树立为运输服务的思想,具有全局观念、指挥决策的素质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有相应的技术理论及专业知识,掌握信息现代化操作技术,必要具有中专及以上专业文化水平。 调度员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必须熟悉牵引供电、水电设备的运行、检修及工程施工等工作。 第八条 调度员在上岗之前必须经过培训、实习,并考核通过后方能独立担当调度员工作。培训期不少于5个月,除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专业理论外,还应到管内牵引变电所、接触网工区、水厂、电力变、配电所、电力、给水、管道工区等处熟悉设备运行和检修等业务,经考试合格后可以聘为实习调度员,实习 0调度员在调度主任指定的调度员监护指导下,实习调度工作,在跟班实习期间发布命令和处理故障需在制定的调度员监护下进行,监护人员应对其所进行的工作负责,实习期不少于2个月,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担当调度员工作。调度员应定期深入管内现场调研、学习,了解设备运用状态,掌握第一手运行资料。下现场时间:部、局调度员每年累计不少于一个月、分局以下调度员由各局自定。 第九条 分局以下调度员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