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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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外来施工作业是指在生产区域内进展新建、改建、扩建、检修、修理等具有肯定规模的施工作业工程。 其次条 建立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对施工单位进展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施工。 第三条 建立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法签订施工作业合同书,合同书中应有安全条款,或签订安全作业协议书。 第四条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设施、装置施工现场检修和修理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治理制度。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单位和安全环保部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视治理。 第六条 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打算,施工方案和进度打算由建立

2、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安全环保部审批。 第七条 施工单位持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打算,在安全环保部办理施工证。 第八条 在办理施工证前,安全环保部应按公司(HSE/SOP-AQ014-2022)安全训练培训制度对参加施工人员进展安全训练,经考核合格前方可发放施工证,施工作业完成后,应准时交回施工证,若有遗失、损坏,每个施工证赔偿20元。 第九条 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必需戴安全帽,严禁携带火种、穿带铁钉的鞋。进入厂区自带材料、工具,需在二道门岗具体登记,出厂时核对放行,若有不符,制止出厂。 第十条 车辆进入厂区要戴好防火罩,并按限速行驶,未限定行驶速度区域,行驶速度不得

3、超过30km/h,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 建立单位负责在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施工单位依据作业内容和作业场所环境状况制定出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措施方案。 1.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制订的隔离方案,并催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隔离措施。安全环保部、建立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到达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展施工作业。 2.凡与施工工程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实行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必需加盲板进展隔离;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需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禁动标志。 3.凡在运行的装置

4、区域内进展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需由安全环保部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到达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展施工作业。 第十二条 建立单位在不停产状态下进展施工作业,应制定牢靠的安全措施并仔细执行。 1.建立单位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员工进展学习和演练。 2.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不得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 3.遇有特别状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应马上停顿一切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并准时报警和报告处理。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安全治理 1.施工作业人员须在制定的作业区域内活动,不得乱走,严禁进入非作业的危急区域。 2.施工机具

5、和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设施、装置人员的操作与巡回检查。 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严禁用生产设备、管道、构架及生产性构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3.施工临时用水、用风等,应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使用消防栓供水。 4.高处动火作业应实行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线标准,不得将暴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 5.施工废料应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十四条 在生产设施、装置等区域施工作业期间,建立单位应会同安全环保部、施工单位组织对施工作业现场进展安全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对违反安全治理规章制度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实

6、行惩罚,性质严峻的应停顿作业。 第十五条 施工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十六条 施工作业涉及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需由工程部相应人员进展接线,施工作业单位不得进展接线作业。 第十七条 外来施工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罚款100-1000元,造成严峻后果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具有肯定规模的施工作业,零星施工作业可实行简化程序,可予以简化的程序由安全环保部审核。 第十九条 零星施工作业是指同时满意以下条件的施工作业: 1. 施工作业人员低于3人; 2. 施工作业时间不超过3天; 3. 施工过程不动用较大型的工程设备(如挖掘机、起重机等); 4. 施工作业地点环境危急程度较低。 其次十条 本规定自2022年05月01起执行,原有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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