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合同管理在全过程造价控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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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合同管理在全过程造价控制中的作用 (发稿时间:2007-10-23 8:55:46阅读次数:989)连云港万达工程咨询事务所 彭秀智 【摘要】 工程建设项目的各类合同是建设活动中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性文件,合同编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本人根据多年的工程造价控制经验对施工合同编制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和论述,有效地保证了工程造价的控制,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的投资主体已呈现出多元化。各投资方对降低成本、控制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视日益提高。我国原有的工程造价管理方式已经较难适应投资方的需求。全过程造价控

2、制作为一种更有效的造价控制方式而越来越多地被投资方采用。所谓全过程造价控制即是由投资方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地、系统地、有效地进行管理,在不同阶段进行造价控制,主要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以及竣工决算阶段,把项目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概算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动态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它的目标就是利用科学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手段将工程造价控制在投资方所要求的资金范围内。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的成功方法开始于谨慎编制的投资估算,并随着设计的深入而细化。在建筑师进行设计时,概预算工作就应开始,让建筑师、顾问工程师和业主了解工程预算中包括哪些项目,一项正确的初步预算需要经常评价、

3、修订、并被建筑师接受为设计目标,这样才可以使建设成果达到预期目标,同时使造价得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即双方(或数方)当事人关于建设项目事宜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该类合同包含:用地协议、勘察、设计合同、代理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等等。其中内容最复杂,标的最大的要数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安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的合同。下面就发包人(业主)如何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以达到控制工程主要造价进行论述。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均体现在

4、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信息中,所以有关各项内容均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全部、合理、科学地明确(涉及承包人自报项目除外),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中标造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因此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须从施工招标开始。 1.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由于施工合同中包含上述诸多信息,所以加强合同签订前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其主要任务是如何确定涉及上述内容的合同条款,以及在什么时机向承包人明确这些条款。 1.1目前国家出台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中专用条款的内容是由合同订立各方协商确定的。为了使每一个投标单位都能接受相应的合同条款,就要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将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纳入其中,这项工作对业主来说,招标前的

5、工作量是巨大的,但在实施过程中的受益也是非常大的。招标文件中未列入的工程信息越多,工程造价就越难控制,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麻烦越大,因此业主要聘请高素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来协助完成招标工作。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内容、合同工期、开工、竣工时间。 (二)造价计价条款: 1.合同价,包括合同总价和工程量清单单价; 2.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4.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5.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6.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

6、整办法;7.甲供材料和设备清单;8.分包工程,以及总包收取的配合管理费; 9.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10.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1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12.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3.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14.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造价计价事项。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办法。 (五)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技术资料交付方式和时间。 (六)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七)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八)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7、包括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处理。 (九)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 2.合同实施中的管理 根据施工合同的特点,一般工程项目实施时间都比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甚至几年,实施的时间越长变化会越大,管理的难度越大。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甚至不可收拾。合同实施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这些因素量大面广,之间关系又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特别重视。下面对施工合同中的几个主要内容予以解剖分析。 2.1工程变更的管理 作为项目业主,在项目施工阶段常常会遇到审核各种有关工程变更

8、请求的问题,掌握好处理这些变更的程序和原则,对控制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何正确识别合理工程变更,防止施工单位利用工程变更变相提高工程造价或降低工程质量,是建设单位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笔者根据多年的现场管理经验,认为应从以下几点措施进行控制: 1. 聘请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全过程的工程造价控制,因为专业造价咨询机构长期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人才,能够在变更事项发生之前或发生之时,控制不合理或不必要的支出,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2. 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分别把关,相互制约。事前审方案,事中计量,事后按规定计

9、算。 3. 发生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时,要及时从投资高度确定增减投资额,以便确定投资控制的基础。 4在发生重大的设计变更和基础工程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时,对新的方案和措施及产生的工程费用应及时进行确认和控制。 5.加强设计变更控制,无论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还是成本加酬金合同,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将不可避免地使工程造价和工期发生变化。因此,在变更审批时,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检查变更的理由、依据,单价、数量和金额的变化情况,确认变更不会从根本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投资目标。 6.严禁工程变更内容在未得到确认前,即已施工造成既成事实。对工程变更应做到事前把关,主动监控,规范操作。 2.2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

10、动的合同管理 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对承发包双方都存在巨大的风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料价格发生波动是很正常的,但是材料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较为少见,笔者觉得采取如下措施较为适宜。 如果工程量较小,工期时间较短,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然后对工程变更严格控制,切实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避免引起索赔,风险各自承担。如果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施工技术较复杂的项目应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但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的难度都要大得多,除按照笔者本文以上论述外再增加几项措施: (1)在合同中明确各方即业主、承包人、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在造价管理中的职责、作用和地位; (2)在招标时确定相应主要

11、材料的单价及相关规定。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构成合同价款的综合单价一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确定后不作调整。只有当发生合同价格风险范围以外的事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有关费用的计算方法,调整综合单价。 (3)对一些特殊材料在招标文件中以暂估价列入,在工程实施中再根据市场情况由各方共同考察确定,按实际购买价进行调整; (4)上述各方应及时对未计价材料、设备的询价、定价。 2.3工程款支付的合同管理 合同支付管理也是一项非常敏感而难度较高的工作。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将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如果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难以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合同

12、的支付管理,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合同签订后应建立工程款支付计划台帐,并与工程的形象进度计划相结合; (2)按照合同支付计划,资金落实到位; (3)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备料款; (4)及时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准确计量,并按合同单价计算已完工程款; (5)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形象工程进度款以及届时扣减备料款; (6)竣工结算后的工程保修金的扣留以及工程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归还或撤销。 2.4 合同中的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一些投机承包人往往以低投标价争取中标,而以高索赔来获取企业额外利润,所以索赔管理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之一。据笔者多年工程造价控制的经验,索赔管理应做

13、好以下工作: (1)业主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应安排合理的时间,准备工作要充分,如施工招标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依据,明确建造标准,尽可能避免施工中承包人的索赔; (2)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技术资料和图纸; (3)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 (4)业主督促工程监理完善项目施工中的所有原始记录; (5)业主代表和工程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避免影响施工进度; (6)在施工中出现问题,如设备选型、装饰材料的确定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批复; (7)及时掌握市场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分析风险责任,研究分解风险责任的对策措施; (8)认真严格审核工

14、程签证和工程索赔报告,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反索赔。 3.合同后期管理 3.1 工程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资料的提供内容: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工程结算资料必须经工程监理的审核后报送业主。 3.2工程结算审价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承包人提供全套工程结算资料给业主(或业主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2)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业主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 (4)工程最终审价报告应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 3.3业主最后根据合同、审价报告支付工程款(切实对照合同的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 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以及业主的合同管理水平还很不够。在我国加入WTO,国外咨询公司和外资将更多地进入我国的局面前,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以及业主更应加强合同管理和其他造价控制工作的学习和实践,与国际先进造价控制水平接轨,在合同全过程管理中除需要技术人员具体操作外,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全过程的审计,这样才能使建设项目达到良好的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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