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用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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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综合用地的内容 1、综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业、工业、住宅等)所构成的土地。而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开发的土地。用途不同商业、工业、住宅用地的区别主要是取得方式、使用年限和土地价格不同。工业用地通过划拔方式取得。商业用地采取拍卖、招标的方式取得。住宅用地由城市规划审批。 、综合用地,指商住综合、商业与写字楼的综合以及商业与工业用地等等的综合用地。从1998年开始,“综合类用地”这个概念就被取消。土地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住宅年限为70年,商铺0年,办公50年,没有了综合用地的说法。 3、如果有些地方还在继续审手批综合类用地的话,也仅指商住综合,商业

2、与写字楼的综合,建设上还是要受一定限制的。 综合用地及其年限该如何确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5号令)第十二条明确综合用地出让最高年期为5年,但对什么是综合用地并未进行界定。2021年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国土资发20212号),其中也没有综合用地类别。221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国土资发202303号)明确:合同第四条土地用途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土地二级分类填写,(全国土地分类(试行)颁布后,应按全国土地分类(试行)规定的土地三级分类填写),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具体用途及其所占面积比例。

3、因此,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关于综合用地的出让年限,国务院5号令规定了各类用地最高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年,工业用地5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0年。 综合用地可以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多种用途不动产很难分割、只有一个使用者;另一种是各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往往最终使用者为不同的单位、个人,例如底下两层为商业、上面为居民住宅楼等。 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统一按照综合用地最高出让年限50年办理出让手续;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为保证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应当按照综合用地所包含的具体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出让年期。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应当明确其中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各自分摊的土地面积,并明确商业用地部分出让年期为40年、居住用地部分为70年。如统一按年计,就会出现商业部分实际出让年限超过4年,而居民购买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又明显小于70年。 (转载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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