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一函[2008]4号.doc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562875138 上传时间:2024-01-1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管一函[2008]4号.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管一函[2008]4号.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管一函[2008]4号.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管一函[2008]4号.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管一函[2008]4号.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管一函[2008]4号.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一函[2008]4号.doc(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管一函20084号关于印发2008年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号)要求,结合监督管理一司(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任务和实际,制定了2008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和各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安排并做好2008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 监督管理一

2、司(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2008年工作要点按照总局党组2008年工作要点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监管一司对2008年的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重点工作安排,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几年来,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在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从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安全行政许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实现了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连续几年逐步下降,呈现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非煤矿山规模小、数量多、安全基础薄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矿业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行业管理弱化、企业安全管理滑坡;安全监管工作缺位等问题还比较突

3、出。导致非煤矿山事故总量偏大,较大事故上升,重特大事故还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针对以上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任务,监管一司研究提出了2008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2008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用安全发展的理念推动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继续以降低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突出重点、抓住源头、治理隐患、狠抓基础,努力促进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一)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安全专项整治工

4、作。以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大重点矿区的矿业秩序整顿,2008年要重点监控湖南郴州市、陕西略阳县、云南文山州砚山县、贵州黔东南州天柱县、河北承德市、辽宁葫芦岛市等6个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将2007年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00人的湖南、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和辽宁作为监管的重点地区。年初召开重点地区分管副局长、业务处长座谈会,专门部署工作。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地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并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的经验和效果。 (二)用行政许可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地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实施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安全执法检查,以安全许可证换发

5、工作为契机,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下发文件,专门部署,充分利用安全许可行政手段,严格程序、严格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换发安全许可证,隐患不治理不得换证。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继续淘汰一批小矿山,进一步减少矿山数量,降低事故总量。及时调度各地换证和关闭矿山数量情况,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大督导工作力度。要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源头准入工作,认真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要做好中央管理企业总部安全许可证换证工作。 (三)继续推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强制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在2007年实施地下矿山机械通风

6、专项治理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2008年继续开展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下发文件,专门部署。要突出重点,对江西、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等省市机械通风比例较低的地区,要加大督导力度,组织专项检查。对未实现机械通风的地下矿山,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暂扣安全许可证,停产整顿。下半年对重点省市的机械通风治理情况和通风系统的管理维护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继续遏制较大以上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跟踪督导各地要把指导意见单行本下发到各矿山企业,采取授课、培训、交流、抽查等措施使矿山生产经营负责人和从业人员

7、切实掌握指导意见的基本要求,各地要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抓好落实工作。 (五)积极推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各地、有关中央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重点引导企业从危险源辩识和隐患排查入手,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继续完善相关程序,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的达标评级工作,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六)继续在露天矿山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加强小采石场边坡管理的监管力度。一是重点推动小采石场的规模化、机械化开采,并对控制小采石场的最低开采规模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二是将中深孔爆破与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结合起来,督导推动有条件的矿山企业积极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三是强化日常

8、监管,督促企业加强采场边坡管理,有效遏制采场滑坡、坍塌等较大事故多发的势头,降低非煤矿山事故总量。 二、认真抓好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一)继续摸清情况,提出隐患治理技改项目。抓紧尾矿库整改项目的上报审批工作,落实责任,一季度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协调发展改革部门,筹措资金,及早启动项目。 (二)研究部署尾矿库的安全许可工作。抓住2008年换证的契机,制定尾矿库安全许可有效时限,研究提出未按规定时间申请的、申请后未受理的、申请后受理但未达到安全许可条件的三个期限,提出执行程序、关闭标准、具体措施,下发文件,贯彻落实。建立每季调度制度,针对问题,及时督导,到2008年底力争做到全部持证生产

9、。 (三)加大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力度。2008年是尾矿库隐患治理年,认真吸取近两年尾矿库溃坝的事故教训,重点从立项、设计、施工、安全“三同时”审查、生产组织运行、生产设施等重要环节,全面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企业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计划、整改负责人、整改资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停止运行,限期整改,各地要建立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履行闭库程序。下半年对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组织四部委局开展联合专项督查。 (四)加强宣贯培训工作。借助安全培训机构,配合人事司对地方安全监管人员、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尾矿库专业知识培训工作。 (五)强化尾

10、矿库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工作。配合应急指挥中心,督导尾矿库企业必须依照国家应急预案导则,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符合企业实际的应急救援预案,同时要与有关政府、下游村镇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组织预案的演练。下半年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遏制重特大伤亡事故发生。 三、强化冶金、有色行业的安全监管。 (一)继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一个时期以来发生的钢水包脱落、铝水外溢爆炸等事故教训,下发文件,安排部署冶金、有色企业继续开展重点工艺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适时组织安排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组织研究加强冶金、有色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发布实施冶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宣

11、贯工作,督导各地抓好企业贯彻落实;规范冶金、有色企业的“三同时”工作,组织起草冶金、有色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指导意见。 (三)组织中铝集团公司、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铝水外溢爆炸机理的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四、继续加强石油天然气安全监管工作 (一)做好高含硫气田勘探开发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的组织工作。2月底组织召开阶段研究成果交流会,加强科研单位与生产现场的沟通联系;4至5月对各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6至8月指导和督促各研究单位提出研究报告,组织项目验收;年底前跟踪研究成果在现场的落实情况,检查应用效果。对部分油气田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工作进行调研,适时组织一次经验交流会。 (二)

12、加强和规范石油天然气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调研检查;以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为重点,严格安全“三同时”审查工作,跟踪川气东送工程安全设施的施工进展情况,督促中石油公司做好西气东输二线的安全预评价,并及时提出设计审查申请,依法按期开工建设;督促各单位按新印发的安全专篇编写指导书编写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提高编写质量。 (三)加强海上石油天然气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滩海陆岸安全规则,规范滩海陆岸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海洋石油安全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的编写和管理;开展海上石油天然气企业基础安全管理交流和互检工作;组织开展防台风防风暴潮应急演练的监督检

13、查工作;开展安全评价机构、专业设备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复审;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工作;3月份召开海洋石油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 (四)继续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加强法规标准建设工作 充分发挥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科研院校的作用,积极推动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标准的修订工作。 (一)按计划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石油天然气等行业不同类别的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调研工作。 (二)大力开展法规、标准的宣贯工作,重点是督促、指导各地和企业开展金属非金属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14、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等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六、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跟踪督导工作 (一)对每一起较大以上的事故有跟踪、有结果,情况、原因清楚,及时总结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二)认真做好每季度非煤矿山的安全事故分析工作,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三)认真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现场督导和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指导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组织研究近年来非煤矿山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和原因,适时召开事故分析研讨会,指导安全监管工作。 七、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实用技术的推广工作 (一)借鉴2006年3月加拿大钾盐矿、2007年10月澳大利亚卡尔古利市金矿火灾事

15、故成功救援的经验,在地下矿山推广紧急避难室技术,减少因火灾事故中毒窒息造成的人员伤亡。 (二)推广尾矿库的在线监测和干式排尾技术。对现有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进行调研,通过论证,挑选适合在我国推广使用的尾矿库安全监测设备和系统进行试点推广,达到在线实时监测,及早预警,防止尾矿库垮坝事故的发生。同时,在适合使用干式排尾技术的矿山中推广干式排尾技术。 八、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局党组的要求,组织好相关的政治理论学习、理论武装工作,提高全司公务员履职、执法能力和综合政治素质水平;加强廉政教育,落实廉政责任制,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