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法》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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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涪陵区“五五”普法法制宣传资料就业促进法问题解答1、就业促进法何时生效?就业促进法经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就业促进法对哪些单位适用?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3、国家促进就业的方针是什么?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4、劳动者找工作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5、国家对劳动者择业有何要求?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

2、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6、政府及其部门在扩大就业中有哪些责任?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发挥社会各方面促进就业的作用,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7、用人单位在促进就业中享有哪些权利,承担什么义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但在招用人员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用

3、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8、国家增加就业岗位的措施有哪些?(1)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2)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3)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4)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9、就业专项资金可用于哪些范围?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10、用人单位或个人在哪些情况

4、下可以获得税收优惠?(1)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2)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3)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4)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5)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6)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11、国家对城乡劳动者就业的政策是否一致?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12、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介绍活动有哪些要求?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

5、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经许可的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禁止利用职业中介活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3、用人单位如何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14、什么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公共就业服

6、务职能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服务的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举办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15、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哪些服务?(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2)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3)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5)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6)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16、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就业服务或举办招聘会收费吗?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17、职业中介机

7、构不得有哪些行为?(1)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2)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3)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4)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18、国家对哪些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19、就业援助的对象是哪些?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20、政府实施就业援助的措施有哪些?(1)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

8、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服务。(3)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4)各级人民政府采取特别扶助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并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21、职业介绍机构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有哪些处罚?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劳动

9、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2、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有哪些处罚?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23、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有哪些处罚?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24、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有哪些处罚?职业中介机

10、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25、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或未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有哪些处罚?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或未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26、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或举办招聘会收费会受到何种处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将违法收取的费用退还劳动者,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编印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 庆 市 涪 陵 区 司 法 局 200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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