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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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内容及方法中水环球(北京)科技发展公司2016年 11月一、术语二、本项目必须达到的总目标三、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及主要控制关键点四、开工资料的报审及项目划分五、工程质量检验六、质量评定的依据、组织与管理七、工程质量评定八、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九、资料管理一、术语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应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区域,由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 响区组成。2、项目建设区 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征地、占地、使用及管辖的地域3、直接影响区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对项目建设区以外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地域。4、主体工程 开发建设项目所包括的主要工程及附属工程的统称,不包

2、括专门设计的水土 保持工程5、线型开发建设项目 布局跨度较大、呈线状分布的公路、铁路、管道、输电线路、渠道等开发建 设项目。6、点型开发建设项目 布局相对集中、呈点状分布的矿山、电厂、水利枢纽等开发建设项目。7、建设类项目 基本建设竣工后,在运营期基本没有开挖、取土(石、料)、弃土(石渣) 等生产活动的公路、铁路、机场、水工程、港口、码头、水电站、核电站、输变 电工程、通信工程、管道工程、城镇新区等开发建设项目。8、建设生产类项目 基本建设竣工后,在运营期仍存在开挖地表、取土(石、料)、弃土(石、 渣)等生产活动的燃煤电站、建材、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冶炼等开发建设项 目。二、本项目必须达到的

3、总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 年颁布)第 19 条规定,“建设项 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 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依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求,本项目六大措施综合防治总目标为:(1)扰动土地整治率:项目建设区内扰动土地整治面积占扰动土地总面积 的百分比,本项目应达到 94%。(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项目建设区内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占水土流失 总面积的百分比,本项目应达到 88%。(3)水土流失控制比:容许土壤流失量与治理后的平均土壤流失强度之比, 本项目应达到。(4)拦渣率:项目建设

4、区内采取措施实际拦挡的弃土(石、渣)量与工程 弃土(石、渣)总量的百分比,本项目应达到 93%。(5)林草植被恢复率:项目建设区内林草类植被面积占可恢复林草植被(在 目前经济、技术条件下适宜于恢复林草植被)面积的百分比,本项目应达到 95%。 (水土保持种草应采用经济价值高、保土保水能力强、抗污染性能好的优良草种, 当年出苗率与成活率在 95以上,三年后保存率在 85以上)。(6)林草覆盖率:林草植被面积占项目建设区面积的百分比,本项目应达 到 10%,(一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应达到 2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 85%以上。工期、安全、 环境目标、投产、投资目标

5、与主体工程一致。三、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及主要控制关键点 本公司将采用科学与管理方法和技术经济手段,合同手段结合本公司管理经 验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依据工程的各项建设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 目标、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等)得到有效控制和实现,达到或超过设计和甲方要 求目标。(一)、监理工作程序、方法:1、监理程序按“施工准备施工三检(自检)合格报验监理抽检合 格签证等程序进行。施工承包商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 合格后可报监理部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个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或复核检 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个单元工程施工。2、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及单元必须填写“工序

6、”及“单元”报验单,监理 工程师接到报验后,在审查自己资料合格后 24 小时内,应会同施工单位自检人 等对其资料进行抽检,凡未报验及上道工序不验收,决不允许下道工序施工。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8.监理机构审核、签认工序或单 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9.核准计量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材料、机具、设备、 劳力、道路、通讯、水电等应齐备)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各项检测试验成果,填写“开工申请单”, 提交开工申请等文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批准后,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方可进 行放线开工,施工放样应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后同意方

7、有效,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备 查。4、施工承包商使用专业分包队伍时,须于分包合同签定前按照监理工程师的 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可使用。5、分部工程开工请,施工承包商应进行分部开工申请,提交分部工程施工 措施计划,报监理部进行审核,监理部对施工承包商的分部工程开发条件进行检 查,确认后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6、单元工程开工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获批准自行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 理工程师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后方可开工。7、进场的原材料、苗木、籽种、构配件及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技 术说明和质量检测报告,施工承包商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进行核 查。不

8、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 行相应处理。8、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单元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砂浆强度 报告。9、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凡未经监理工 程师检验并签认的工程,可拒绝其工程量,发包人不应进行支付,比如浆砌体细 砼标号为C15、F200 (防冻指数),施工承包商应提前做好砼配比及抗冻试验准 备。10、每月完成工作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逾期不 进行申报的,监理工程师不再受理。监理工程师收到报告后,七日内完成复核工 作,签发付款凭证,由业主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11 、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修改或因

9、现场情况变化,工程量产生变化时, 施工承包商应于施工前以书面报送监理工程师事先签证,否则不予结算工程款。12、为了规范化地对工程进行管理,施工承包商与监理方的联系应书面 进行,一般来说施工承包商不宜与建设单位就工程问题直接进行联系。13、各施工承包商要及时报送水土保持施工月报、季报。(二) 、主要控制关键点:(1)拦渣工程及防洪工程的基础处理(2)挡水设 施等隐蔽工程(3)砼配比及质量控制(4)浆砌石、干砌石用块石质量及砌筑质 量控制(5)苗木的质量控制(6)有关高程、坐标的复测(7)砾石覆盖厚度等。四、开工资料的报审及项目划分开工准备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部公

10、 章、财务专用启用证明,项目经理委托书、项目部主要人员任命文件,施工技术 方案申报,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组织机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施 工方法等申报,若是个单位申报的开工申请通过审查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 令方可开工。申请表格由监理部整理后下发各施工单位。项目划分原则:原则上一个标一个单位工程,依据工程实际划分若干分部, 单元工程,划分原则与建设单位议定,下发各标段,各标段依据划分原则进行项 目划分进行上报,可参考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施工过程 中的检测表格,依据施工进度下发各标段,不明确的可咨询水土保持监理部。五、工程质量检验(1)施工承包商应首先对工程施

11、工质量进行自检。未经施工承包商自检或 自检不合格、自检资料不完善的单元工程(或工序),监理部有权拒绝检验。(2)监理部对承包人经自检合格后报验的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应按 有关标准和施工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予签认。(3)监理部采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施工承包商的检验结果进行复 核。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砌筑砂浆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3%,重要 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 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5%; 重要部位至少取样 3 组;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砌筑砂浆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 测数量的 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10%。平行检测和跟踪

12、检测 工作都应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平行检测的费用由发包人 承担。(4)工程完工后需覆盖的隐蔽工程、工程的隐蔽部位应经监理部验收合格 后方可覆盖。六、质量评定的依据、组织与管理(一)质量评定的依据1、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和国家、行业有关施工技 术标准;2、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说明书及 有关技术文件;3、原材料的质量检验证明或出厂合格证、检疫证。(二)单元工程质量应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自评,监理单位核定。(三)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应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 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核定。(四)分部工程质量

13、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 复核,建设单位核定。(五)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监理单 位复核,报质量监督单位核定。(六)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应由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 基础上进行核定。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式见附录 B。(七)质量事故处理后应按处理方案的质量要求,重新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和 评定。(八)工程质量评定以单元工程为评定基础,其评定的先后顺序是 :单元工 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工程项目。单元工程质量标准具体分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三类,主要 采用随机抽样分别对其基本项目、保证项目、允许偏差项目取点(7 至 10

14、点或 样)进行量测。第一,保证项目。它是指在质量检验评定中,必须达到的指标内容,是工程 质量的一般原则或要求。无论单元工程的质量等级是“合格”或“优良”,都要求其 质量指标符合规定。如基底或前一个单元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的质量标 准;原材料如水泥、砂石料等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第二,基本项目。指在质量检验评定中工程质量应基本符合规定要求的指标 内容。基本项目的要求,对“合格”或“优良”等不同等级的单元工程,在质与量上 均有差别。在质的定性上,往往用“基本符合”与“符合”来区别“合格”与“优良”。 在量上,如用测点总数中符合质量标准的点数的百分比(百分率)来区分“合格” 或“优良”。第三,允

15、许偏差项目。指在质量评定中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对 “合格” 与“优良”单元工程质量要求的区别,主要用总测点数中符合质量标准的点数的不 同百分比来表示(百分率)。单元工程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且每一个单元工程必须在前一个单元 工程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因此,每一单元保证项目和基本项目必须全部 合格,允许偏差项目的合格率也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按照现行的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单元工程质 量“合格”和“优良”的标准。七、工程质量评定(一)单元工程质量评定1、单元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按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执行。2、单元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其质量等级应按 下列规定确定:(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2)经加固补强并经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其质量可按合格处理。(3)经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为能基本满足防御 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不加固补强,其质量可按合格处理,但所在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不应评优;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断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经建 设单位、监理单位认为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按合格处理,但同样所在分 部工程、单位工程不应评优。3、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在核定单元工程质量时,除应检查工程现场外,还 应对该单元工程的施工原始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资料进行查验,确认单元工程 质量评定表所填写的数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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