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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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预约第三章考试组织与评判第四章考试员第五章考场与设施第六章考试监督与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范。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制走本规第二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辖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得指导.检查与监督,负责考试 员得资格考核与考场得验收、检查.监督。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得市或者相当于同级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县级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按本规范办理机动车驾驶 人考试业氛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应当遵 循严格、公开.公正得原则。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

2、务时应当设置受理冈.考试岗.监督岗。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符合标准得考试场地.考试路线、考试车辆.考试系统与考试设施进行考试应当按规定使用全国统一得考试预约监管系统。未按规走使用得 不得组织考试、第二章考试预约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核定考场.考试员 每日最大考试量确定考试能力:(一)科目一与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每日最大考 试量按照计算机考位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 间等核定;(二)科目二考场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考场路线与考试项 目设置数量、考试车辆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 时间等核定;(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考 试员数量、考试路线数量考试车

3、辆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 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员每日最 大考试量按照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考场与考试员最大考试量应当逐级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备案。第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本地考场布局考试能力 与考试需求合理制定考试计划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应当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得考试能力与异地考试需求.审核制定异地考试计划。车辆管理所在制走考试计划时,应当分时段安排考试场 次。有条件得地方应当科学安排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场次. 允许申请人同时预约连续考试。允许摩托车准驾车型申请 人一次预约所有科目考试。第七条车辆管理所应当至少在考试前十日通过互联网 交通安

4、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布考试计划供申请人查询。车辆管理所公开考试计划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取 消.减少或者变更考试计划。需要追加考试计划得应当至少 在考试前七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布。第八条车辆管理所对初次申请与申请増加大型客车.牵 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 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 证得考试预约应当使用全国统一得互联网考试预约系统办 理.对初次申请与申请増加其她准驾车型考试或者满分考 试.实习期满考试.注销恢复考试以及持军队、武装警察部 队机动车驾驶证与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得考试预 约应当使用全国统一得公安交通管理综

5、合应用平台办理.车辆管理所应当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方式 供申请人预约考试。第九条车辆管理所使用互联网考试预约系统对已按照规 定完成注册得申请人办理考试预约业务得流程与具体事项 为:(一)根据考试计划受理申请人考试预约申请并于考试前 第五日停止受理;对于考试计划未约满得可以延长至考试前 第三日停止受理预约申请.(二)通过计算机系统汇总考试预约信息按以下规则对预 约申请人进行自动排序: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得按照驾驶证申请受理时间排 序;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她科目考试得按照上 一次考试时间排序;3 考试预约成功得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取消约考或者缺考 得按照取消预约时间或者缺考时间排序;

6、4.同时符合第2.第3目情形得.按照最近一次时间顺 序排序。(三)根据考试计划与申请人排序由计算机确定考试预约 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告知申请人并在互联网公布供申请人查 询并下载打印考试预约凭证.(四)对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及之前申请取消考试预约得直 接予以受理;对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后申请得,告知申请人到业 勢大厅窗口办理。第十条车辆管理所使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办 理考试预约业务得流程与具体事项为:(一)审核申请人提交得身份证明,确认身份证明有效。(二)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确认申请人不具有机动车 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得 情形,并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第四十条.

7、第十四条规走得预约考试条件。符合规定得.受理考试预约申请核发预约考试凭证。(三)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核查得.可以先受理.并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前完成核查。核查结果证实具有不准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或者不符合预约考试条件得终止预 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出取消考试预约得受理岗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 请人提交得身份证明,确认身份证明有效核对预约申请信息 后办理。第十一条申it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超过六十日未成功得,车辆管理所应当为申请人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她考场预约考试得渠道。第十二条车辆管理所考试能力满足本地需求得经省级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通过

8、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 服务管理平台受理异地申请人预约考试业务并按以下流程 与具体事项办理:(一)制定异地考试计划明确异地申请人考试得考场.时 间.科目.受理人数上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二)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制定异地考试计划, 并在互联网上公布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符合条件得申 请人选择。(三)考试计划公布后按照本规范第九条规定流程与具体 事项麗过计算机系统对异地申请人进行单独排序受理考试 预约.(四)考试预约结束后1日内考试地车辆管理所受理岗将 预约信息转递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地车辆管理所。第十三条因系统故障.停电.天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 照考试计划组织考试得车辆管理所应当另行

9、安排考试并及 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互联网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对无法 参加另行安排考试得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申请人提岀得考 试预约申请及时安排考试。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个月得车辆管理所应当根 据申请人提出得考试预约申请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每 个科目优先安排1次考试。车辆管理所应当将优先安排考试得相关信息在互联网 与考场公开供社会监督第十四条车辆管理所核定考试能力.制定考试计划由监 督岗负责并报经业务领导批准办理考试预约业务由受理岗负责、第三章考试组织与评判第十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严格执行考试内容与评判标准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十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实行考场开放公布考

10、场布局. 考试路线、考试流程允许考生在考试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考 试环境。第十七条科目一考试与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应当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使用全国统一得计算机考试系 统完成考试。报考摩托车准驾车型得,可以使用由计算机考试系统生成 得纸质试卷进行考试。第十八条科目二考试应当按照报考得准驾车型,选定对 应得考场与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得考 试路线、操作规范与考试指令驾驶考试车辆连续完成考试。对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 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 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科目二考试得应当使用场地驾驶技能考 试系统进行评判.对申请大型客车.

11、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 货车准驾车型科目二考试得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 得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补考仍未合格得重新预约考试,参 加所有项目考试第十九条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当按照报考得准 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辆,在考试员得同车监督下由考生在 随机抽取得考试路线上按照考试指令完成考试.对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 型货车准驾车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得夜间考试不合 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得,重新预 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与夜间考试.夜间考试应当在路灯开启得时间段内进行。进行夜间考试 时考试员与考生应当穿反光背心考试车辆应当开启车辆灯 箱。科目

12、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使用计算机考试系统得应当采 取人工随车与计算机考试系统相结合得方式进行评判。第二十条驾驶技能考试期间除参加考试得考生与考试员 外其她人员不得乘坐考试车辆。第二十_条报考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得,科目一与科目 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可以合并进行,科目二与科目三道 路驾驶技能考试可以合并进行。第二十二条车辆管理所应当在考试前24小时内使用全 国统一得计算机管理系统随机选配考试员到不同得考场承 担各科目考试任务。车辆管理所应当在考试开始前当场随机安排考生分组. 随机选取考试路线与考试车辆。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前. 还应当根据不同得考试路线与考试车辆随机选配考试员。第二十三条考试员在每

13、场考试开始前应当将个人通讯 工具上交统一保存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得流程与具体事项为:(一)考试员组织核对考生身份组织考生有序进入候考. 翅区域。(二)考试员自我介绍組织讲解考试得流程.纪律.安全 事项等要求、(三)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考试与评判.考试不合格得 考生可以当场补考一次。(四)制作或者填写考试成绩表,当场公布考试成绩由考试 员与考生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对考试不合格得应当场 告知原因。对考生拒绝签字得考试员应当在考试成绩表注 明。考生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得考试员应当立即报告业务领导 处理允许考生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查询本人得考试音视频 资料、(五)各科目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自动上传

14、或者录入计算 机管理系统考试成绩表移交受理岗。受理岗检查整理考试音 视频监控资料并按规定保存。对于异地考试得,由考试地车 辆管理所在考试合格后三日内以挂号邮件.特快专递.内部 傩等形式将考试成绩表转递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地车辆 管理所。第二十五条考试期间考试员应当维护考试秩序禁止与 考试无关得人员与车辆进入封闭得考试区域;对考试秩序混 乱得,应当报业勢领导批准后,中止考试业勢.考试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考试作弊得应当中止考试.收集、定物证视频资料等相关证据制作询问笔录。经审核确认得取消作弊考生得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得其她科目成绩无效.作弊得考生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 证构成犯罪得依法追究

15、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对考试系统故障等原因出现误判得,考试员 应当在当日内通过考试监管系统报业务领导批准后保存误 判得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安排考生重新参加考试.对考生故意调整.遮挡监控设备造成成绩表打印得照片 不清晰.不完整或者无照片得核实后应当按作弊处理.第二十七条车辆管理所应当设立考试档案室负责考试过 程档案保管与调用。考试档案应当实行车辆管理所内部转递 与保管不得交由其她社会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代为转递与保 管、第二十八条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允许考试过程中 得档案采用电子形式转递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表 等档案资料应当全部打印,交由考生与考试员签字确认.实行电子签名得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第二十九条各科目得考试工作由考试岗负责考试岗由考 试员担任。第四章考试员第三十条考试员应当具备相应得知识与技能经培训考 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员资格证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授 权从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第三十_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省(自 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考试员得培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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