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6D章 地下铁路(运输交汇处)附例三.doc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62756893 上传时间:2023-05-2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8.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556D章 地下铁路(运输交汇处)附例三.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第556D章 地下铁路(运输交汇处)附例三.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第556D章 地下铁路(运输交汇处)附例三.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第556D章 地下铁路(运输交汇处)附例三.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第556D章 地下铁路(运输交汇处)附例三.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556D章 地下铁路(运输交汇处)附例三.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556D章 地下铁路(运输交汇处)附例三.doc(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第556D章 地下铁路(运输交汇处)附例三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556D章 地下铁路(运输交汇处)附例的主要内容。(2)任何获授权人可藉通知或指示,要求任何在违反第(1)款情况下竖立、展示或放置、或致使或容许竖立、展示或放置任何交通标志、道路标记或管制灯号的人将该标志、标记或管制灯号移走。如该人不遵从该通知或指示,则地铁公司可安排将该交通标志、道路标记或管制灯号移走或涂去(视属何情况而定),而该标志、标记或管制灯号及其所有附属物随即由地铁公司没收和归予地铁公司,而地铁公司可作为民事债项而向该人追讨如此移走和涂去的费用,以及因该等移走或涂去而导致需要将任何财产修复的费用。(3)除获授权人外,任

2、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移动、损坏、掩蔽、毁损、改动、涂去或干扰任何由地铁公司在运输交汇处或其中部分竖立、展示或放置的订明交通标志、订明道路标记或订明管制灯号。第556D章 第9条禁止修理车辆(1)除非得到地铁公司或获授权人的批准,否则任何人不得于运输交汇处的任何部分(包括停车场)内,进行任何车辆的维修或修理,或为进行该等维修或修理而处身于运输交汇处的任何部分内。(2)在根据第(1)款进行的任何法律程序中,如能证明该等维修或修理属性质轻微的维修或修理,并且是为了使车辆从运输交汇处驶离或移走而必需的,即为好的免责辩护。第556D章 第10条泊车位第III部在停车场以外泊车(1)任何人于运输交汇处内停车

3、场以外的任何地方或道路(a)除将车辆停泊在供有关的特定类别、类型或种类的车辆或任何特定种类的人在指定时段内使用的合适泊车位停泊外,不得停泊任何车辆;(b)不得在违反任何由获授权人所发出的合法指示下、或是在违反在泊车位内或附近所竖立、展示或放置的任何具限制作用的订明交通标志、订明道路标记或订明管制灯号下,停泊任何车辆;(c)不得在相当可能对地铁公司或对运输交汇处内的其他人、车辆或财产构成危险或阻碍的位置、方式、状况或情形下,停泊任何车辆;(d)(如是拖车的话,除非有关拖车连同和连接上一辆能拖动该拖车的车辆)不得停泊该拖车;或(e)除在获得按照第16条发出的通行证的发出条件授权而停泊外,不得停泊任

4、何车辆。(2)任何人在泊车位停泊车辆,停泊方式不得令致该车辆不必要地超越任何划定该车辆应妥为停泊的空间的界、订明交通标志或订明道路标记所示的标志或标记。(3)任何人不得在没有合理辩解下,在泊车位鸣响警报器具。(4)任何人不得在泊车位(a)吸烟;或(b)无合理辩解而拥有任何经毁坏、污损或更改的通行证或补发的通行证。(5)任何人如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不得登上、干预或干扰泊车位内的车辆。第556D章 第11条停车场第IV部停车场(1)地铁公司可拨出和指定运输交汇处内的任何地方作停车场之用,并可以其认为适合的方式将停车场内的任何泊车位或停车场的任何部分限定供任何类别的车辆或任何特定类型或种类的车辆使

5、用,亦可将停车场内的任何泊车位或停车场的任何部分分配给任何人或任何特定种类的人使用,以及可将该项限定或分配撤销或修订。(2)地铁公司可以其认为适合的方式,限定任何类别或任何特定类型或种类的车辆进入或使用或离开停车场的时间或日子,以及可将该项限定撤销或修订。(3)获授权人可拒绝违反第(1)或(2)款有关使用停车场的限制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第556D章 第12条停车场用的交通标志、道路标记及管制灯号地铁公司可在停车场内或外面最近处(但在运输交汇处内)竖立、展示或放置、或致使竖立、展示或放置其认为规管和指引停车场内泊车和交通所需的交通标志、道路标记或管制灯号,尤其是用以显示车辆进入和离开停车场的地方的

6、交通标志、道路标记或管制灯号。第556D章 第13条关闭的权力如地铁公司于停车场关闭前藉发表通知并将通知张贴于停车场或其任何部分而关闭停车场或该部分,在关闭期间任何人不得在停车场内或该部分停泊任何车辆,或致使或容许任何车辆停泊或留在停车场内或该部分。第556D章 第14条司机在停车场内所犯罪行(1)停车场内车辆的司机须遵从所有由获授权人向他发出的合法指示。(2)除第(1)款另有规定外,停车场内的司机须遵从所有依据第12条竖立、展示或放置而具限制作用的订明交通标志、订明道路标记及订明管制灯号。(3)任何人不得在无合理理由下在停车场内鸣响警报器具。(4)如任何人在停车场停泊车辆,停泊方式不得令致该

7、车辆不必要地超越任何划定该车辆应妥为停泊的泊车位的界或其他标记。(5)任何人不得将任何车辆停泊在停车场,亦不得致使或容许任何车辆停泊在停车场,除非(a)该车辆是在指定时段内停泊在供该特定类别、类型或种类的车辆停泊的适当泊车位的;或(b)该车辆是在指定时段内停泊在供某特定种类的人使用的适当泊车位的。(6)任何人不得于停车场内泊车,致使其泊车位置或方式或状况或情形可能会危及或阻碍地铁公司或在运输交汇处的其他人、车辆或财产。(7)除藉按第16条发出的通行证或停车票的条件的授权外,任何人不得在停车场泊车。第556D章 第15条停车场内的罪行(1)任何人没有得到获授权人的准许,不得进入停车场,但下述的人

8、除外(a)正在执行职务的受雇于停车场的人;(b)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拟将车停泊、或进入停车场拟将车辆移离停车场的人;(c)在进入停车场时,是为泊车的车辆内的乘客,或作为某车辆上的乘客而拟离开停车场的人;或(d)任何因合理需要而进入停车场某部分的人。(2)任何人不得在停车场内(a)吸烟;或(b)无合理辩解而拥有任何经毁坏、污损或更改的停车票、通行证或补发的停车票或通行证。(3)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不得登上停车场内的车辆,也不得干预或干扰停车场内的车辆。(4)除根据第33条移走的车辆外,就任何车辆招致的泊车费如没有缴付,或没出示有效停车票或有效通行、或没有将该停车票或通行证插入自动设备、或没有按照本附例以其他方式使用该停车票或通行证,则获授权人可拒绝让该车辆离开停车场。第556D章 第16条停车票及通行证的发出第V部停车票、通行证及许可证地铁公司有权自行或经获委派代表地铁公司的其他人在有关发出的条件及本附例有关条文的规限下,不时就停车场及当中的泊车位的使用发出停车票,以及就运输交汇处内的泊车位的使用发出通行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