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放行规程4篇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62746146 上传时间:2023-07-31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16.6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放行规程4篇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2023年放行规程4篇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2023年放行规程4篇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2023年放行规程4篇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2023年放行规程4篇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放行规程4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放行规程4篇(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3年放行规程4篇 书目 第1篇某购物中心物品放行管理规程 第2篇小区物品放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2) 第3篇大件物品放行工作规程范本 第4篇tx城搬出物品放行办理规程 大件物品放行工作规程范本 为保障大厦业主和租户的财产平安,用户在迁入大厦时需与业主、管理公司三方签订用户室内大件物品放行协议书。当用户须要搬出大件物品时,应到管理公司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一、用户大件物品放行手续的办理程序 1、填写物品放行条,并由用户所在公司签署看法。 2、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物品放行条到管理公司办理放行手续。 3、管理公司核对申请单位当月管理费交纳状况和用户放行模式后,签批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二、用户

2、物品放行规程 1、用户个人带出便携物品(个人便携物品指个人单手携带、非手推车装载的物品),一般不需持公司证明或管理公司的放行条。 2、用户的公司产品需常常性运出大厦,须持有物品放行条(必需是管理公司核准的用户公司指定的物品放行模式)。 3、用户室内大件物品的放行 (1) 办公时间用户室内物品的放行 大件物品的定义:指用户室内的办公家具(如大班台、大班椅、办公台、办公椅、文员椅、保险柜、沙发、茶几、文件柜、电脑台、餐台、衣柜等)和办公电器(如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电视机、音响、饮水机、投影机、扫描仪等)。 用户搬出大件物品,需持身份证到管理公司填写物品放行条,若用户已交付当月及前期管理费且用户公

3、司已盖章同意物品搬出,管理公司复印经办人身份证后可签批放行。 (2) 非办公时间用户室内物品放行 a、欠缴管理费的用户,在非办公时间室内的一切大件物品不得运出大厦。 b、没有欠费的用户,在非办公时间必需持有管理公司的物品放行条主可运出室内大件办公用品(数量在4件以上)。 c、没有欠费的用户,在非办公时间内可持加盖其公司印章和指定负责人签名的公司放行条或公司证明连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运出少批量的办公物品(数量在4件以下)。 (3) 用户迁出大厦时室内物品的放行 如用户迁离,需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迁出手续,交清管理费、电费等,填写物品放行条交管理公司审批后放行。 用户大件物品应从统一出入口运出大厦,

4、当值管理员(保安员)负责校对用户实际运出物品与管理放行条的内容是否相符,相符则以放行,如不相符用户须到管理公司补办手续。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2)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十二) 1.0目的 为加强物品出入的管理力度,维护业主利益,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秩序维护部物品放行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业主物品放行手续。 3.2各出口岗位核对放行条上所列物品予以放行,并回收放行条。 3.3巡逻队每周将各出口岗位放行条回收移交客户服务中心存档。 4.0程序要点: 4.1物品放行条的办理 4.2.1业主办理放行条必需持业主身份证到客户服

5、务中心办理。 4.2.2公司内部物品出入必需经各部门经理批准,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 4.2.3施工单位物品出入,必需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和业主一起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4.3工作原则 4.3.1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4.3.2执勤时必需文明执勤,热忱服务。 4.5 物品出入管理 4.5.1业主物品出入的管理 4.5.2来访者及施工人员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急品带进小区。 4.5.3 如业主需搬运物品出小区时,首先要带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条,客户服务中心依据业主供应的资料,核查是否欠费(若有欠费须缴清欠费方可放行)审核后开物品放行条。 4.5.4如租户需搬

6、运物品出小区时,在没有业主的陪伴或无法取得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业主本人亲笔签署的物品放行证明时,原则不予放行。在特别的状况下由客户服务中心物业助理依据业主资料记录的联系电话,联系业主取得业主的授权,核查是否欠费(若有欠费须缴清欠费方可放行)开放行条。并记录租户的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业主姓名、联系电话、联系时间、租户签名确认。 4.5.6 各出口岗位仔细核对物品放行条上所写内容,进行一一核对,核对清晰后,秩序维护员将物品放行条回收。 4.5.7如搬出物品与物品放行条内容不相符,秩序维护员有权将不相符物品扣留,并汇报当值班长,带到值班室处理。 4.5.8如业主强行搬走时,马上汇报当值中班长

7、、巡逻队前往处理。 4.5.9 如业主已办理放行条手续,但放行条物品未在当天搬出(放行条24小时之内有效),请业主到客户服务中心重新办理放行手续。 4.6公司内部物品放行管理 4.6.1公司内部物品放行,必需经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4.6.2客户服务中心依据物品放行的数量、运用单位、运用人做好记录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 4.6.3如不能供应此证明或没有办理放行手续,各出口岗位严格限制公司内部人员将物品搬出小区。 4.7施工单位物品出入的管理 4.7.1装修材料及工具的进场管理 a.对进入小区内的装修材料及工具,岗位要刚好督促清运上楼,不允许堆放在公共区域。

8、b.如所运装修材料是红砖、沙子、沙石、水泥必需用袋装好后清运上楼,岗位督促搬运人将卫生清理干净。 c.装修材料及工具每次乘坐电梯的重量不得超过800公斤,如造成电梯损坏,装修单位负责赔偿,如有意损坏,按原价10倍赔偿。 4.7.2装修材料及工具的放行管理 a.装修单位负责人、业主持装修许可证、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b.如装修单位负责人持装修许可证、身份证,业主不在现场,客户服务中心物业助理应刚好联系业主,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 c.如业主本人持身份证,客户服务中心依据业主资料核实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 d.各出口岗位严格把关,严格核查物品放行条上所列物品与实际是否

9、相符,如不相符,岗位马上通知巡逻队、当值班长前往处理。 5.0 记录表格 5.1物品放行条 5.2装修单位物品放行条 5.3物品进出登记表 某购物中心物品放行管理规程 营运管理类标准指引 制定部门:营运部 购物中心物品放行管理规程 1.目的 为规范管理各项目租户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进出,保障本项目租户、施工单位的物资财产平安,为客户供应优质平安的办公条件。 2.范围 适用于租户及施工单位的物品外出管理。 3.职责 3.1营运部 搜集及确定各租户放行条签章样本,并将最新版租户放行条签章样本交平安部。如遇到项目施工人员携带物品外出,则由我司相关工程负责人签字,并由当值经理确认后,方可通知平安部予以放

10、行。 3.2平安部 平安部各出口岗位核对放行条上签章与营运部所交付的租户放行条签章是否一样,并核实放行物品是否与放行条一样,若不符则不予放行。 4.程序 4.1客户类(含客户单位员工和与客户有业务来往的访客) 4.1.1客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觉任何可疑状况,值班平安员必需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4.1.2客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

11、和大宗货物等)必需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4.1.3客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需凭出租方书面证明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4.1.4对于客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殊交代的则按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殊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4.2装修、施工人员类(施工指定负责人持放行条到营运部进行授权核对) 4.2.1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工具等),必需凭营运部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4.2.2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

12、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除生活和办公垃圾外,其它任何垃圾(如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等)不得丢入本大厦垃圾桶内,经营运部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余泥时不得过夜,当晚必需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4.3送货、搬运人员类 4.3.1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证明(可通知前台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4.3.2此类人员搬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4.3.3帮业户搬迁(搬出)时,必需凭出租方书面证明及营运部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4.4清洁人员类(持放行条到营运部进行授权核对) 4.4.1本公司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营运部开

13、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4.4.2其他业户雇佣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4.5司机、车主类 4.5.1在本项目内上班的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迁出须凭营运部开出的放行条方有效)。 4.5.2外来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或营运部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4.6本公司人员类 4.6.1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任何时候携带任何物品外出均无须放行条(公司发出决议指令的除外)。 4.6.2公司员工携带珍贵物品(如电脑、复印机等)外出时,须持营运部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可通过联系进行核实)。 4.6.3公司员工携带日常物品或一般物品外出时,无

14、须放行条。 4.6.4已离职的本司员工携带任何物品外出必需严格检查,确认无异样后方可放行。 5.留意事项 5.1营运部核对放行条时,应先通过视察和询问以证明物品携带人的身份后,再进行上述操作。如无法证明其身份则按一般程序进行,凡属该开放行条的均应开放行条。 5.2如因非正常办公时间内或其它缘由未能刚好开具放行条的,值班人员必需与业户单位的日常负责人取得联系(值班人员可通知主管进行),证明无误后方可放行(须登记)。 5.3除迁出外,其他任何物品由其单位自己开具放行条(须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经过前台核对无误后即可放行。 5.4值班平安员检查物品放行条时应留意 5.4.1实物的性质、种类等必需和放行条上所列一样。 5.4.2实物的数量不得超过放行条上所列的数量。 5.4.3不得夹带。 5.4.4经检查无误后将放行条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